從今年1月起,「開車接打電話」被列入「交通問題頑瘴痼疾整治行動」重點查處項目。4月8日上午,在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統一部署下,嶽塘交警大隊視頻中心開啟「天眼」系統,聯合路面民警,在轄區內開展了一次專項整治行動。
現場查處開車打電話行為
「海關路口新宜佳超市附近,一輛黑色比亞迪小車駕駛員正在打電話,請注意他!」當天10時30分,嶽塘交警大隊視頻中心民警用對講機發出指令,一臺湘CW5**1小車被民警攔下,駕駛員一臉茫然。民警出示了其開車打電話的高清視頻截圖,詳細解讀了這種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和處罰標準,駕駛員當即表示今後一定改正。
幾分鐘後,路面民警發現一輛灰色斯柯達小車駕駛人正在接聽電話,隨即對其攔停執法。在民警出示的確鑿證據面前,駕駛員張先生承認了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
注意!等紅燈時翻看手機信息也不行
除開車接打電話外,利用停車間隙查看手機信息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在嶽塘交警大隊視頻中心,我們從大屏幕上看到,僅建設路口往海關路口方向,從10時45分至11時7分,駕駛員利用等紅燈時間翻看手機信息的行為就有7例。
嶽塘交警大隊民警袁立生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三)項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行為,違者罰款200元,記2分。另外,《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時不得有使用耳機、耳塞收聽廣播以及查閱通訊信息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當天,交警部門對接打電話的駕駛員處以駕駛證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對翻看手機信息的駕駛員予以口頭警告處理。
來源:湘潭在線(ID:xtolcn)
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吳珊 陳力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