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
我是河南省的一個普通公民,2020年7月31日,河南省教育廳下發《河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道德行為的通知》,然而通知下發後,關於職業道德行為的監督監管怎樣呢?
2020年8月5日下午,本人致電該文件底部的電話,反應河南許昌市襄城縣清華園學校違反該通知有償補課及收取高額保留學籍費的行為,被告知打另一個電話,致電另一個電話,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說,是屬地管理的,讓給許昌市教育局打電話反映。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的指示打電話給許昌市教育局,許昌市教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也說是屬地管理,讓聯繫襄城縣教育局反映,然而襄城縣教育局工作人員聽到是反映該縣清華園學校有償補課的問題,就一副對待階級敵人的口吻,至今將近一周也未收到任何查處回饋。
河南省教育廳下發的該通知,嚴禁有償補課等行為,但通知下發後卻沒有相應的監督監管途徑,屬地管理確實能將監督職責強加給屬地,但屬地又與轄區被監管學校是相輔相生的關係,讓屬地去監管與不監管無任何區別,省教育廳每年都下發類似的文件,嚴禁有償補課,但有償補課卻年年發生,就像網友說的那樣,有償補課成了一種新時尚,為何屢禁不止?是否跟「屬地管理」有關?
希望河南省教育廳能走出文件,真正的為莘莘學子及家長做點實事,真正做到文件下發後的監督監管機制,而不是雷聲大的下發文件,卻下不來雨,讓學子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