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少交一年的養老保險,退休以後少拿多少養老金待遇呢?這個問題實際上它是一個成正比的關係,也就是說我們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會決定今後養老金待遇的高低,所以說我們如果少交一年的養老保險,那麼勢必會影響自己養老金的待遇。
舉個簡單的例子,比方說你平時可能會交18年的養老保險。但是由於某種原因,你可能少交了一年的養老保險,就變成了17年的養老保險,但是不論是17年繳納養老保險也好,還是18年繳納養老保險也好。最終都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因為都達到了15年以上的繳費水平,但是所對應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同,最終確實會影響自己養老金的待遇。
那麼一年的養老保險,影響養老金的待遇水平是不會超過100塊錢的。所以我們對這個問題完全是不必要過度的擔心。因為有些時候造成自己養老保險中斷的時候,那麼是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中斷的。但是個人原因造成中斷的情形是無法來進行正常補繳的,所以說,最終對我們的養老金待遇,就產生了這樣的一個中斷的繳費。
那麼將來在累積計算自己的繳費年限的時候,是無法來彌補自己中斷的繳費,除非這個中斷的繳費年限是由於企業單位造成中斷的是可以進行補繳的,如果說不是企業單位造成中斷,那麼就無法來進行補繳。最終的結果只能夠放棄這一年,那麼最終自己養老金的待遇水平也是會受到一定的影響,但是影響的範圍是幾十塊錢到100塊錢之間,影響其實並不是很大。
更多的影響就是有的人,他可能中斷的年限相對來說比較長,比方說他可能在離開員工的單位以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繼續的參加工作所以說,最終導致自己養老保險的中斷期限比較長。那麼這樣一來的話,才會對自己養老金的待遇產生一個較大的影響。不過在一年左右的養老保險累計中斷,影響並不是很大,所以說大家是不必要過度的擔心。
我們只需要重新來繼續繳費就可以了,那麼之前的累計繳費年限也是能夠正常來計算的,比方說你離開原工作單位一年的時間,沒有參加新的工作單位,但是在一年以後,你找到新的工作單位,這種情況下就可以將你的社保關係,由原工作單位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來繼續參保。那麼,累計繳費年限都可以正常計算,但由於你沒有參加工作,這一年的時間是沒有辦法來正常的補繳社保待遇的,所以說就會造成你養老保險少交一年的情形出現。這種情況實際上相對來說也是比較常見的,只不過我們需要做的就是最終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保證自己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將來都可以領取到一份養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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