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示
江蘇雙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年10月11日修訂)和《關於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本次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均採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請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2009年修訂)。本次發行披露了網下搖號配售、估值與報價信息等方面的內容。請廣大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江蘇雙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重要提示
1、江蘇雙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5,2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1]713號文核准。
2、本次發行採用網下向配售對象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大證券」、「保薦人(主承銷商)」或「主承銷商」)分別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和深交所交易系統實施,並擬在深交所上市。
3、本次發行網下發行數量為1,020萬股,為本次發行數量的19.62%;網上發行股數為發行總量減去網下最終發行量;申購簡稱為「雙星新材」,申購代碼為「002585」,該申購簡稱及申購代碼同時用於本次發行網上網下申購。
4、發行人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工作已於2011年5月20日完成,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配售對象的報價情況,並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最終確定本次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的發行價格為55.00元/股。此價格對應的市盈率及有效報價情況為:
(1)30.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2)22.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3)初步詢價報價不低於本次發行價格的所有有效報價對應的累計擬申購數量之和為2,100萬股,為本次網下發行股數的2.06倍。
5、招股意向書披露的擬募集資金數量為66,163萬元,若本次發行成功,發行人實際募集資金數量將為286,000萬元,超出發行人擬募集資金數219,837萬元,該部分資金的使用安排等相關情況於2011年5月24日(T-1日)在《江蘇雙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招股說明書全文可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網站(www.cninfo.com.cn)查詢。
6、網下發行重要事項:
(1)在初步詢價期間(2011年5月18日~2011年5月20日)(T-5日~T-3日)提交有效報價(指申報價格不低於本次發行價格55.00元的報價)的配售對象,方可參與網下申購。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應按初步詢價報價時有效報價對應的申購數量參與網下申購。
(2)本次網下發行申購繳款時間為:2011年5月25日(T日,周三)9:30~15:00。可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必須足額、及時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網下發行資金專戶劃付申購款,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銀行帳戶信息表附後(或登錄「http://www.chinaclear.cn-業務規則-深圳市場-清算與交收」查詢)。參與申購的配售對象應在劃款備註欄註明該筆申購資金的資金明細帳戶及新股代碼,本次網下申購劃款備註欄的備註格式為:「B001999906WXFX002585」。
申購資金有效到帳時間為2011年5月25日(T日,周三)當日15:00之前,T日之前及T日15:00之後到帳的均為無效申購。請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注意資金在途時間。
(3)不同配售對象共用銀行帳戶的,其應於發出申購資金劃付指令後與其託管銀行進行有效確認,督促其託管銀行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實際劃撥資金的有效配售對象名單。若申購資金不足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帳,沒有包括在名單中的配售對象的新股申購無效;若託管銀行未能及時提供名單,且申購資金不足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帳,則共用銀行帳戶的配售對象的新股申購全部無效。配售對象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的銀行帳戶為其網下配售申購餘款退款的指定收款帳戶。
(4)在劃撥申購資金當日,配售對象可通過其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查詢資金是否到帳。共用備案帳戶的配售對象如無法通過其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查詢資金到帳情況,請及時與其託管銀行聯繫並確認。因配售對象未能按照上述規定確認其申購資金足額到帳所致後果由配售對象自負。
(5)主承銷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實際劃撥資金有效配售對象名單確認最終有效申購,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與發行人有權取消其申購資格。主承銷商將披露違約情況,並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6)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網下發行數量1,020萬股,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通過搖號抽籤方式進行配售。
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等於1,020萬股,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按照配售對象的實際申購數量直接進行配售。
(7)2011年5月25日(T日)下午,光大證券在接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資金有效處理結果後,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對資金有效的配售對象按照其最後一次錄入初步詢價記錄的時間順序排列,並按申購單位(30萬股)依次配號,每一申購單位獲配一個編號,並將配號結果提供給搖號機構。最終將搖出34個號碼,每個號碼可獲配30萬股股票。
(8)2011年5月26日(T+1日)進行網下申購搖號抽籤,根據搖號結果統計配售對象的獲配號碼,中籤的配售對象的獲配數量為獲配號碼個數乘以申購單位(30萬股)。
(9)2011年5月27日(T+2日),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公告《江蘇雙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搖號中籤及配售結果公告》,披露本次網下發行的搖號中籤結果和配售結果,並披露主承銷商提供的發行人研究報告的估值結論以及所有配售對象的報價明細。
(10)配售對象參與本次網下申購獲配的股票應自本次發行中網上定價發行的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鎖定3個月。
7、網上發行重要事項:
(1)本次網上申購時間為:2011年5月25日(T日,周三)9:30~11:30、13:00~15:00,持有深市證券帳戶的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參與本次網下初步詢價(無論報價有效與否)的配售對象除外)均可參加網上申購。
(2)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單一證券帳戶申購委託不少於500股,超過500股的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但不得超過40,000股。同一帳戶的多次申購委託(包括在不同的證券交易網點各進行一次申購的情況),除第一次申購外,均視為無效申購。對於申購數量超過申購上限的新股申購委託,深交所交易系統將該委託視為無效委託予以自動撤銷,不予確認。
(3)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每隻新股發行,每一證券帳戶只能申購一次。新股申購委託一經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不得撤銷。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帳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多個證券帳戶(以2011年5月24日帳戶註冊資料為準)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以及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的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8、本次發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詢價結束後,提供有效申報的詢價對象不足20家;初步詢價結束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就發行價格未取得一致意見;網上申購不足且向網下回撥後仍然申購不足;網下申購結束後,網下有效申購數量小於1,020萬股;網下報價情況未及發行人和主承銷商預期。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恢復發行安排等事宜。
9、本公告僅對本次發行中有關股票發行的事宜進行扼要說明,不構成對本次所發行股票的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本次股票發行的一般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於2011年5月17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上的《江蘇雙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本次發行的招股意向書全文及相關資料可在巨潮資訊網站(www.cninfo.com.cn)查詢。
15、本次發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將另行公告。有關本次發行的其他事宜,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釋 義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發行人/雙星新材指江蘇雙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深交所指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光大證券指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發行指江蘇雙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5,2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之行為
網下發行指本次發行中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網下向配售對象定價發行不超過1,02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之行為
網上發行指本次發行中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向除參與本次網下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以外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之行為,網上發行股數為發行總量減去網下最終發行量
詢價對象指符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年10月11日修訂)中界定的詢價對象條件,且2011年5月20日12:00前(初步詢價截止日)已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的機構,包括光大證券已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推薦詢價對象
配售對象指詢價對象所管理的自營業務或證券投資產品,但下述情況除外:(1)與發行人或主承銷商具有實際控制關係的詢價對象管理的配售對象;(2)主承銷商的證券自營帳戶
投資者指持有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帳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參與本次網下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除外)
有效報價指符合本公告中有關申購規定的申購,包括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購價格與發行價格一致、及時足額有效繳付申購款、申購數量符合有關規定等
網下發行資金專戶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發行銀行資金帳戶
T日指參與本次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按照其有效申報數量繳納申購資金和本次網上定價發行申購股票的日期,即2011年5月25日(周三)
《發行公告》指《江蘇雙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指人民幣元
一、初步詢價結果及定價
在2011年5月18日至2011年5月20日的初步詢價期間,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對所有詢價對象發出邀請。截至2011年5月20日下午15:00,主承銷商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系統收到並確認了24家詢價對象統一報價的27個配售對象的初步詢價報價信息。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募集資金需求、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55.00元/股。確定方法為:對配售對象的有效報價對應的擬申購數量按報價價格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累計,相同價格的將按數量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累計,當累計有效報價對應的擬申購數量等於或首次超過1,020萬股的2.06倍時,按上述有效報價對應的累計擬申購數量的最低價格確定本次發行價格。
二、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1、股票種類:本次發行的股票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發行數量:本次發行數量為不超過5,200萬股,其中網下發行股數不超過1,020萬股,佔本次發行總股數的19.62%,網上發行股數為發行總量減去網下最終發行量。
3、發行價格:通過初步詢價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55.00元/股,此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為:
(1)30.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2)22.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4、網下發行申購繳款時間:2011年5月25日(T日,周三)9:30~15:00。
5、網上發行申購時間:2011年5月25日(T日,周三),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時間內進行(9:30~11:30,13:00~15:00)。
6、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發行安排
T-6日
2011年5月17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書摘要》、《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
T-5日
2011年5月18日(周三)
初步詢價(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現場推介(深圳)
T-4日
2011年5月19日(周四)
初步詢價(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現場推介(上海)
T-3日
2011年5月20日(周五)
現場推介(北京)初步詢價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
2011年5月23日(周一)
確定發行價格、可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名單及其有效申報數量刊登《網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1年5月24日(周二)
刊登《發行公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網上路演
T日
2011年5月25日(周三)
網上發行申購日(9:30~11:30,13:00~15:00)網下申購資金驗資,網下發行配號
T+1日
2011年5月26日(周四)
網下發行搖號抽籤網上申購資金驗資
T+2日
2011年5月27日(周五)
網上搖號抽籤網下申購多餘款項退還
T+3日
2011年5月30日(周一)
刊登《網上中籤結果公告》網上申購資金解凍、網上申購多餘款項退還
註:(1)T日為發行日;
(2)如因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配售對象無法正常使用其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配售對象及時與主承銷商聯繫;
(3)上述日期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主承銷商及發行人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程。
三、網下發行
(一)參與對象
參與了初步詢價報價,且其報價不低於本次發行價格的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為6個,其對應的有效報價總量為2,100萬股。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查詢其報價是否為有效報價及有效報價對應的申購數量。
(二)網下申購
1、繳款時間為:2011年5月25日(T日,周三)9:30~15:00。
2、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必須足額、及時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網下發行資金專戶劃付申購資金(申購資金=發行價格×有效申報數量),並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應與有效申報數量一致;
(2)股票配售對象應使用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銀行帳戶劃付申購資金;
(3)配售對象應確保資金在2011年5月25日(T日,周三)當日15:00之前到達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網下發行資金專戶,該日15:00之後到帳的均為無效申購。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銀行帳戶信息表如下:
序號開戶行開戶名稱銀行帳號
1工商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4000023029200403170
2建設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44201501100059868686
3農業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41000500040018839
4中國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810100838438024001
5招商銀行深紡大廈支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755914224110802
6交通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443066285018150041840
7中信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7441010191900000157
8興業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337010100100219872
9光大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38910188000097242
10民生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1801014040001546
11深圳發展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19009893059705
12華夏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4530200001843300000255
13浦東發展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79170153700000013
14廣東發展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102082594010000028
15深圳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0012400011735
16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000000501510209064
17上海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0039290303001057738
18滙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622296531012
19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1751696821
註:可登錄「http://www.chinaclear.cn-業務規則-深圳市場-清算與交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銀行帳戶信息表。」查詢。
(4)參與申購的配售對象應在劃款備註欄註明該筆申購資金的資金明細帳戶及新股代碼,本次網下發行申購劃款備註欄的備註格式為:「B001999906WXFX002585」。
(5)配售對象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一旦提交申購,即被視為向保薦人(主承銷商)發出正式申購要約,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可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未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網下申購款,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將把違約情況報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三)網下申購、配號搖號及配售原則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配售對象的網下申購結果確定獲配名單及獲配股數。確定原則如下:
1、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網下發行數量1,020萬股,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通過搖號抽籤方式進行配售。
2011年5月25日(T日)下午5:45,光大證券接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資金有效處理結果後,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對資金有效的配售對象按照其最後一次錄入初步詢價記錄的時間順序排列,並按申購單位(30萬股)依次配號,並將配號結果提供給搖號機構。
2011年5月26日(T+1日)搖號抽籤,最終將搖出34個號碼,每個號碼可獲配30萬股股票。根據搖號結果統計配售對象的獲配號碼,中籤的配售對象的獲配數量為獲配號碼個數乘以申購單位(30萬股)。
2、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等於1,020萬股,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按照配售對象的實際申購數量直接進行配售。
3、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於1,020萬股,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協商中止發行。
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將於2011年5月27日(T+2日)刊登《江蘇雙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搖號中籤及配售結果公告》,披露本次網下發行的搖號中籤結果和配售結果。上述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送達獲配通知。
(四)多餘款項退回
1、2011年5月25日(T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於15:00後對配售對象劃付的申購資金按《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2009年修訂)的規定進行有效性檢查,並於2011年5月26日(T+1日)9:00前發出電子付款指令,要求結算銀行將無效資金退至配售對象備案帳戶。退款情況包括:配售對象劃付金額大於當日應付申購金額,將多劃款退回;配售對象劃付金額小於當日應付申購金額,將全部來款退回;配售對象本次無申購資格,當日劃付的金額無效,將全部來款退回。
2、2011年5月26日(T+1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主承銷商提供的網下配售結果,計算各配售對象實際應付的申購金額,並將配售對象T日劃付的有效申購資金減去實際應付的申購金額後的餘額於2011年5月27日(T+2日)9:00前,以電子指令方式通過相應的結算銀行退至其備案帳戶。
(五)其他重要事項
1、網下發行股份鎖定期:配售對象的獲配股票應自本次發行中網上定價發行的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鎖定3個月。
2、驗資:中審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將於2011年5月25日(T日)對獲配的配售對象網下發行申購資金的到帳情況進行審驗,並出具驗資報告。
3、律師見證:大成律師事務所將對本次網下發行過程進行見證,並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4、獲配的配售對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網下發行後達到發行人總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5、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款項在凍結期間產生的全部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6、所有參與本次發行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參與網上申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主承銷商提供的已參與網下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名單以及詢價對象報送的配售對象證券帳戶信息對配售對象的違規申購作無效處理。對於違規者,深交所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限制申購等相應處分,情節嚴重的報有權部門查處。
四、網上發行
本次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主承銷商在指定時間內(2011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將4,180萬股「雙星新材」股票輸入其在深交所的專用證券帳戶,作為該股票唯一「賣方」,以55.00元/股的發行價格賣出。
各地投資者可在指定的時間內通過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以發行價格和符合本公告規定的有效申購數量進行申購委託,並足額繳納申購款。申購結束後,由主承銷商會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實申購資金的到帳情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結算系統主機根據實際到帳資金統計有效申購數量和有效申購戶數。
投資者認購股票數量的確定方法為:
1、如有效申購量小於或等於本次網上發行量,不需進行搖號抽籤,所有配號都是中籤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如有效申購數量大於本次網上發行量,則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結算系統主機按每500股確定為一個申報號,順序排號,然後通過搖號抽籤,確定有效申購中籤申報號,每一中籤申報號認購500股。
中籤率=網上發行總量∕網上有效申購總量×100%
(一)申購數量的確定
1、本次網上發行,參加申購的單一證券帳戶的委託申購數量不少於500股,超過500股的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
2、單一證券帳戶申購上限不得超過40,000股(不超過本次網上發行總股數的1%。)。對於申購數量超過申購上限的新股申購委託,深交所交易系統將該委託視為無效委託予以自動撤銷,不予確認。投資者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無論報價有效與否)不能參與網上申購,若參與網上申購,則網上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4、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每隻新股發行,每一證券帳戶只能申購一次。新股申購委託一經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不得撤銷。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帳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多個證券帳戶(以2011年5月24日帳戶註冊資料為準)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以及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的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二)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登記
參加本次網上發行的投資者須持有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證券帳戶卡。尚未辦理開戶登記手續的投資者,必須在網上申購日,即2011年5月25日(T日,含當日)前辦妥證券帳戶開戶手續。
2、存入足額申購資金
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在網上申購日2011年5月25日(T日,含當日)前在與深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立資金帳戶,並根據自己的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
3、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資者當面委託時,填寫好申購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於或等於申購所需的款項)到申購者開戶的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託手續。櫃檯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證件,覆核無誤後即可接受委託。
(2)投資者通過電話委託或其他自動委託方式時,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要求辦理委託手續。
(3)投資者的申購委託一經深交所交易系統接受,不得撤單。
(三)配號與抽籤
若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網上發行量,則採取搖號抽籤確定中籤號碼的方式進行配售。
1、申購配號確認
2011年5月26日(T+1日),各證券交易網點將申購資金劃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結算銀行帳戶。
2011年5月26日(T+1日)進行核算、驗資、配號,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實際到帳的有效申購資金劃入新股申購資金驗資專戶。主承銷商會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及中審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申購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核查,並由中審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驗資報告。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購資金的實際到帳資金(包括按規定提供已劃款憑證部分)確認有效申購,按每500股配一個申購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配號不間斷,直到最後一筆申購,並將配號結果傳到各證券交易網點。凡資金不實的申購一律視為無效申購,將不予配號。
2011年5月27日(T+2日)向投資者公布配號結果。申購者應到原委託申購的交易網點處確認申購配號。
2、公布中籤率
主承銷商於2011年5月27日(T+2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上公布中籤率。
3、搖號抽籤、公布中籤結果
2011年5月27日(T+2日)上午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主持搖號抽籤,確認搖號中籤結果,並於當日通過衛星網絡將抽籤結果傳給各證券交易網點。主承銷商於2011年5月30日(T+3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上公布中籤結果。
4、確認認購股數
申購者根據中籤號碼,確認認購股數,每一中籤號碼只能認購500股。
(四)結算與登記
1、2011年5月26日(T+1日)至2011年5月27日(T+2日),全部申購資金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凍結在申購資金專戶內,所凍結的資金產生的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有關申購資金凍結等事宜,遵從深交所、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有關規定。
2、2011年5月27日(T+2日)搖號抽籤。抽籤結束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中籤結果進行認購股數的確定和股東登記,並將有效認購結果發至各證券交易網點。
3、2011年5月30日(T+3日),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未中籤的申購款予以解凍,並向各證券交易網點返還未中籤部分的申購餘款,再由各證券交易網點返還投資者;同時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中籤的認購款項劃至主承銷商資金交收帳戶。主承銷商在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劃轉的認購資金後,依據有關協議將該款項扣除承銷費用等費用後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4、本次網上發行的新股登記工作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向主承銷商或發行人提供股東名冊。
五、發行費用
本次網下發行不向配售對象收取佣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向投資者網上定價發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稅等費用。
六、發行人和主承銷商
發 行 人:江蘇雙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彩塑工業園區井頭街1號
法定代表人:吳培服
聯繫電話:0527-84252088
傳 真:0527-84253042
聯 系 人:吳迪
保薦人(主承銷商):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電 話:021-22169100、22169145、22169496
傳 真:021-23010272
聯 系 人: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江蘇雙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