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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綱,1903年生,河北省磁縣人,1923年入學,1925年畢業,一班學生,1930年入黨
七師畢業後,在磁縣馬頭鎮國立高級小學任教,後任校長
1930年在磁縣開展黨的活動發展黨員建立黨組織,先後任支部書記、區委書記、中心縣委組織部長
1932年組織彭城鎮小車社工人運動,任總指揮。制定罷工宣言、鬥爭綱領,罷工取得了徹底勝利
1937年赴中央黨校學習,年底回直南開闢抗日根據地,組建八路軍先遣隊,任政治委員
1939年率部收復林縣、安陽後任太行四地委、五地委書記,1943年當選中共七大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川南自貢市委書記,重慶市第三書記,中紀委常委,全國政協常委,司法部副部長
1956年當選中共八大代表,1959年任最高法院副院長、黨委副書記。
——來源於司中瑞主編的《大名師範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