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8日晚,新華社發布時評稱:華潤城潤璽一期僧多肉少,「持票代持」等方式加劇搶房現象,建議加強對持有環節調控,建立科學合理的房地產稅制度。
(新華時評截圖)
深圳樓市熱度在全國獨一檔,加上今年的種種跡象,不排除率先試點持有環節房產稅政策的可能。
1、年初已有信號。
今年4月深圳市住建局局長張學凡在電臺節目中,罕見地提到「接下來也可以考慮房地產稅的問題」。
局長的說法3個月後變成「715新政」。豪宅規則細化,首付上調10%(無房無貸除外),滿足了槓桿的減少,且與普通住房實現了差異化;另外普宅滿5才可免增值稅,也實現了高稅收。可謂說到做到。
由此可見,局長所透露的「考慮」房地產稅,顯然不是說說而已。
2、深圳是個非常「不錯」的試點。
今年8月,2020中考成績出爐,熱心家們和房產中介頻發喜報;9月,隨著光明金融街項目開盤日光,隔壁龍光玖龍臺掛牌均價突破8萬;11月,潤璽搶房又起風波;顯然,整座城市對熱炒房價的激情遠未退卻,終究還是需要一計定海神針。
儘管715政策被眾多媒體稱為「史上最嚴厲調控」,但新政後數月,深圳房價並沒有回調跡象。另外,房地產相關就業亦保持穩定,預期平穩,達到了調控且不影響經濟的初衷。那麼,深圳完全有進一步扼殺炒房客的空間。
8月,深圳二手房環比上漲1.1%
9月,深圳二手房環比上漲1.1%
10月,深圳二手房環比上漲0.9%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
3、若按套數徵收,可精準打擊5萬炒房客。
今年8月,網傳深圳將於2021年1月1日試點房地產稅,方案如下:
若依照網傳方案,重點打擊的是持有多套特別是三套以上房產的客群,對持有一套和二套的影響並不大。以兩套單價10萬、建築面積共200平方米的房子為例,如果一個家庭有三口人,人均60平米以上,每年徵收多出部分面積總價的1.5%。結果為:超出面積20平米總價200萬元,每年徵收3萬元。但如果擁有三套房,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第三套總價1000萬,每年徵收2.5%即25萬元,70年徵收1750萬,房地產稅比房價還高!
因此,網傳方案是一個精準打擊炒房客的計劃。據有關資料[1]顯示,深圳只有5.3萬人持有3套及更多商品房。人少了,徵收成本和徵收難度就會降低,而且對房價和經濟的影響也會更低。
5、徵收房地產稅的確存在巨大難度。
包括對房產價值評估的界定,徵收管理的高額成本等等。但這並不代表房產稅就出不來,我們很多政策都是先出再慢慢打補丁和平衡局勢,比如全國各地都在不停地對離婚買房這件事進行調控。相對於徵收成本來說,政府因獲益產生的動力更強大,而且還站在了「殺富濟貧」的道德高地上。
6、深圳先行示範區法律權的一次應用。
深圳作為先行示範區,擁有國家給予的對法律作出變通規定的權力。另外,今年十月印發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中,也再次強調了這一點。
而且,深圳在「房住不炒」方面也應該起到帶頭作用:先行示範、為國分憂。
(《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中提到,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在遵循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基本原則前提下,允許深圳立足改革創新實踐需要,根據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
《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提到,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給予充分改革探索空間,在遵循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基本原則前提下,允許深圳立足改革創新實踐需要,根據授權開展相關試點試驗示範。鼓勵大膽創新、真抓實幹,注重經驗總結,及時規範提升,為全國提供示範。)
總之,如果現在找一個城市率先作為持有環節房產稅徵收試點,一定是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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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馬強壯
附新華社時評原文:
參考:
房地產稅優惠政策對比 ——以深圳市普通住宅為例[J]. 創新發展論壇,2019 (12).
來源:未來城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