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18日訊 水電暖燃氣,一般來說都是生活的必需品。近日,濟南市歷城區幸福苑小區的業主們打來電話說,他們小區有將近700戶的業主,燃氣停供已經5年的時間了。幸福苑小區的業主們早在2002年的時候就入住了,之前這天然氣也是正常供應的, 天然氣為什麼會突然之間斷供了,5年時間過去了,為什麼到現在的天然氣還供不了呢?
燃氣停供五年多 業主生活多有不便
「我們小區現在沒有燃氣,做飯很不方便,都是用這個電磁爐、液化氣罐,這都很危險。有時候停電之後,我們就吃不上飯。」在濟南幸福苑小區王先生家的廚房裡記者看到,由於沒有天然氣,王先生家做飯只能用液化氣和電磁爐,液化氣需要三個月換一次,王先生家住三樓,每次人工扛上來非常不方便。但王先生家的廚房裡明明是有天然氣管道和天然氣技術表的,「是我們曾經這個天然氣的技術表,我們按立方交錢呢,這上面還有數字。」
據業主介紹,幸福苑小區一共660戶居民,從2015年開始,小區燃氣停供到現在已經五年了,五年裡沒有燃氣,液化氣罐就成了業主們家中必備做飯,而業主們也時刻擔心著安全問題,「不安全,有一天要爆炸,我們整個樓都要受到影響。」
兩家公司對接併網 為何導致燃氣停供?
幸福苑小區都是商品房,業主們02年入住,一直是濟南裕民燃氣有限公司供應燃氣這燃氣用得好好的,怎麼就會停供了?業主們說,這還得從14年的一個政府文件說,「14年8月14號,由於濟南瓶組站改革,港華接入,和裕民燃氣公司實行對接,3個月內恢復供氣,我們小區的居民就相信了。但是一直等到至今,他們也沒有對接。」
業主們所說的這個文件是指濟南市歷城區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發布的《關於責令濟南港華燃氣有限公司和濟南裕民燃氣有限公司立即研究解決歷城區小辛小學天然氣瓶組供應站併網的緊急通知》,在通知中明確,責令兩家公司立即研究解決小辛小學天然氣瓶組供應站併網事宜。在2015年裕民燃氣停止給小區供氣,港華燃氣卻沒有進入,小區也一直沒有天然氣供應。直到2019年,港華燃氣終於進入小區施工,業主們看到了希望。而與此同時,業主們也收到了一份港華燃氣的通知書。
供氣先交費 業主:二次交費不合理
通知中表明,需要業主繳納每平方20元的配套費和施工費2133元。
對此,業主們紛紛表示不能接受,因為他們早在買房的時候就已經給開發商繳納了燃氣開戶費。「我這裡也有一個協議書,我們的開發商是濟南市拆遷服務公司,已經代收了幸福院煤氣或液化氣開戶費2280元。現在再讓我們重新再交費,我們覺得二次繳費不合理。
在2014年濟南市歷城區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發布的併網通知中明確,併網工程只收取工程費,免收燃氣開戶費。那現在業主們還需要再次繳納配套費嗎?同時,業主們還給記者出示了一份2008年山東百江燃氣發給濟南港華燃氣的證明。
這份證明中寫明費用由濟南市煤氣公司燃氣工程分公司承擔,而且在證明下面還有手寫的回覆。
這個濟南市煤氣公司燃氣工程分公司又是哪個公司呢?
在業主們提供的管道液化氣使用證上,記者看到,封面上寫明是濟南市煤氣公司燃氣工程公司,而蓋章單位卻是濟南市裕民燃氣有限公司。記者也上網搜了一下,山東百江燃氣有限公司現在已改名為山東濟華燃氣有限公司,而濟華燃氣的股東之一就是濟南市煤氣公司。既然費用是由濟南市煤氣公司燃氣工程分公司承擔,為什麼還要業主交錢呢?
2001年,國家發布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將水電,燃氣等各專項配套費統一歸併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2003年,濟南市發布濟南市城市建設綜合配套費徵收管理辦法,明確城市建設綜合配套費,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繳納。業主認為,按照規定,這配套費不應該由業主來繳納。
港華燃氣:對兩家公司對接不知情
隨後,業主們來到濟南港華燃氣有限公司了解情況。
對於業主提出的相關費用收取問題,工作人員回復,之前幸福苑小區使用的一直是裕民燃氣的液化氣瓶組,而並非天然氣。而至於歷城區要求兩家公司對接將幸福苑小區併網的事,他們根本不知情。19年他們之所以進入小區進行施工,只是因為小區660戶業主多次反映要求通天然氣,他們才進行施工的。
但是根據業主提供的證明,百江燃氣曾與港華燃氣商議,將轄區內17個小區進行併網,其中就包含幸福苑小區。港華燃氣怎麼會完全不知情呢?
「當時我們的分管副總籤的字 ,這是2008年的,而且這個領導現在已經不在我們公司工作了。我今天第一次看到這個東西,所以我沒法對這個東西說它是假的,或者它怎麼樣?我因為我剛看到第一眼,我不能來判斷。」工作人員承認這個證明下面的手寫批覆,其中有一個是他們領導的籤字。但是對於這份文件以及14年曆城區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的通知,他們還需要在公文系統裡查詢一下。至於這兩份文件到底有沒有送達港華燃氣,我們無法確定。但是現在要求業主們來繳納施工費和配套費是否合理呢?
港華燃氣:配套費為國家規定 公司只代收
「他首先是先具備燃氣配套條件,怎麼叫具備燃氣配套條件,就是他在政府的相關部門繳納燃氣配套費,那我們才能給他配套建設管道燃氣。這個配套費,現在咱這個地方就上大廳去查了,咱們這個地方是沒有繳納燃氣配套費。」工作人員解釋,每平米20元的配套費是按照政府規定收取,繳納到住建局的,他們只是代收,而2133元的施工費是港華燃氣收取的,這是根據工程量據實結算的。
幸福苑小區的開發商是濟南市拆遷服務公司,當時開發商有沒有給住建部門交過配套費呢?此外,記者也上網查詢了一下,業主能管道液化氣使用證上的濟南市煤氣公司在網上備註的股東是濟南市公用事業局。
歷城區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領導不在 暫無回復
隨後,記者和業主代表一起找到了歷城區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由於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負責這方面業務的王科長不在,記者在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沒有得到任何答覆,最終工作人員留下了記者的聯繫方式,表示等領導回來會給記者回復。
截止到發稿前,記者都沒有收到濟南歷城區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給出的任何答覆。那到底濟南幸福苑小區的燃氣能不能給工商的業主們哪些錢,該交哪些錢又不該敲,希望相關的單位能夠儘快的給出一個回復和解釋。畢竟,這個小區的業主燃氣停供已經五年了,那對於這件事情,閃電新聞也將會繼續關注。
閃電新聞記者 濟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