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深圳兩名女子在經過11號線南山地鐵站D出口時,其中一人被上空墜落的不明物品砸中。@深圳南山公安 發布通報,經初步調查,32歲的女子王某在光彩新世紀家園小區的家中打掃衛生時,不慎導致一塊健身用槓鈴片墜落,致36歲過路女子李某頭部受傷。李某經送醫治療,無生命危險。目前,王某已被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高空拋物致人受傷的例子屢見不鮮,但此類問題卻一直難以根本杜絕。
高空墜物有多可怕?
6月19日下午3點多,在南京市東寶路時代天地廣場,一名蹦跳著的女孩突然倒在地上,頭部血流不止。
當時不知從樓上哪層「飛下來」的不明物件,砸中了這個放學回家的10歲孩子。女孩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
從網友提供的視頻來看,受傷的女孩躺在地上,頭部處有一攤血跡,旁邊一名女子正在焦急地打電話。
據女孩外公介紹,孩子在附近某小學讀四年級,平時都是他老伴接送。當時老伴帶著孩子剛走到樓下,就莫名被砸中了。
高空墜物有多可怕?
央視《第一時間》欄目
做過一個實驗
那些能「殺人」的物品
看起來也許非常「微不足道」
從10米高墜落的物體
速度在10米每秒以上
速度比百米賽跑冠軍還要快
而這不過相當於三層樓的高度
一顆四釐米的鐵釘
從18樓高空拋下
能插入顱骨
一個易拉罐
從15樓拋下,可砸破頭骨
從25樓拋下,可致人當場死亡
一枚西紅柿從5樓扔下
可擊碎0.5釐米厚的玻璃
一顆麻將
一個雞蛋
一塊西瓜皮
從不同高度墜落
可致人不同程度的傷亡
高空墜物
就像城市上空高懸的利劍
如果不加強事前預防
傷害隨時可能降臨
拋物者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近日,深圳和南京接連發生高樓拋物致人傷亡事件。律師解讀高空拋物法律責任:嚴重的高空拋物事故可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判死刑。對於拋物人不明確的,將由所有有可能是拋物人的居民共同承擔責任。
近年來發生的各類高空事故大體上分為三種類型,一種是建築外牆附著物、廣告牌等突然掉落,砸傷行人;一種是高層住戶隨手丟棄物品,致使樓下行人受傷;三是陽臺花盆、窗戶玻璃等墜落,砸傷他人。不同事故類型,其處理方式也大不相同。一般而言,如果高空墜物造成人員傷亡,且肇事者具有故意或者具有重大過失,拋物者就有可能面臨刑事處罰。除了刑事責任外,民事糾紛部分的「連坐制」則更為大家所熟悉。
來源:北晚新視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