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對於打工人員非常重要,工資是一家人的生活保障,有工資才能保障給孩子最好的教育,有工資才能養家餬口。背井離鄉,為了生活外出打工人員吃苦受累無所謂,最重要的是能多漲點工資,賺點錢兒回家過年。
前段時間寫一篇關於最低工資標準上漲的文章受到大家的熱議,其中有很多外出打工人員提出很多疑問,有一個問題特別有代表性,2020年基本工資低於這個標準全部上漲是真的嗎?換句話說,2020年基本工資還會漲嗎?相信大家也特別關心自己的工資,接下來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點點幫助,看看你能漲多少錢?現在知道還不晚。
最低工資出新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而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需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每年會隨著生活費用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而由當地政府進行調整。
也就是說,勞動法有規定,勞動者基本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必須給漲工資,要不然就違反相關規定了。
根據相關機構不完全統計,到2019年底,31省2019最低工資標準已定,其中9個省最低工資標準上漲。這9各省主要北京、遼寧、上海、湖南、重慶、陝西、河北等7省份已執行了上調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值得注意的是福建的最低工資標準,福建2020年1月1日執行最低工資新標準,到2020年31省將會全部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到這裡正確答案就已經非常明確,2020年基本工資如果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就會上漲。
舉一個例子:
貴州最低工資標準
從12月1日起,一類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90元,二類區為1670元,三類區為1570元,分別比原標準提高了100元或110元。
在職人員注意,貴州最低工資標準確定以後,在一類區打工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2020年就要漲基本工資了,要不然就吃虧了。
劃重點: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也就是說基本工資要高於低於工資標準,這樣才符合規定。
其實生活中,都是一些特別辛苦的打工人員領的是最低工資標準。比如我們熟悉的環衛工人,起早貪黑非常辛苦,領的工資確實最低的,所以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真的是提高了低收入群體的經濟收入,讓生活更有保障。如果大家發現基本工資還沒有達到最低工資標準,可以去社保局申請勞動仲裁。
最後希望各省市能夠根據經濟發展情況,考慮低收入群體的實際情況,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大家的生活保障待遇,真正實現小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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