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動天下的左輪手槍,在槍械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左輪手槍的發明者是美國人塞繆爾·柯爾特,被譽為「左輪手槍之父」。柯爾特1814年6月19日,出生於美國康狄格涅州一個普通家庭。他從小就是一個手槍迷,他的父親給他買來了各式各樣的手槍,小柯爾特總要把每一種槍都拆開,探究其中的奧秘。
據傳說,1830年~1831年,完成大學預科和阿默斯特學院學業後的柯爾特,登上了一艘名叫"科沃"號的雙桅船,開始了經好望角到英國和印度旅行。大海茫茫,水天一色,在漫長的旅途中,柯爾特除了登上甲板,遠望海鳥追逐輪船外,還經常跑到駕駛艙。舵手手扶舵輪,時而向左轉,時而向右轉,引起了他濃厚的興趣,柯爾特突然爆發出靈感,他高聲喊到:"成功了!成功了!"把整個駕駛艙裡的人弄得莫名其妙。
柯爾特回到美國後,一頭撲進左輪手槍的研製工作中。1834年,在來自巴爾的摩的機械工約翰回爾遜的協助下,很快就製造成功了可以發射的樣槍。1835年10月22日,美國人柯爾特在英國申請了專利,專利號為6909號,專利產品就是左輪手槍。
左輪手槍,西方人稱之為轉輪手槍。傳入中國後,因其重新填彈時轉輪要向左擺出,故稱左輪手槍。(不過我認為也可能是因其轉輪向左旋轉而得名)。在柯爾特發明左輪手槍之前,就已有轉輪手槍,但所有的轉輪手槍都是手動轉輪手槍,而柯爾特的轉輪是由待擊發的擊錘轉動,這種自動轉輪手槍的誕生,使過去所有的手動轉輪手槍相形見絀。與過去的轉輪手槍相比,柯爾特轉輪手槍有如下獨特之處:彈倉作為一個帶有彈巢的轉輪,能繞軸旋轉,射擊時每個彈巢依次與槍管相吻合。轉輪上可裝5發子彈,槍管口徑為9毫米。而且它採用當時最先進的撞擊式槍機,擊發火帽和線膛槍管,尺寸小,重量輕,結構緊湊,功能完善。
但以我看
在這裡很可能存在誤解。在柯爾特左輪手槍之前,的確有轉輪手槍,它是用一個帶鋸齒的,可以旋轉的鋼輪摩擦燧石(火石)打出火花,由火花引燃火藥再發射彈丸。就像以前的打火機,用砂輪摩擦火石打出火花,火花點燃汽油一樣,是一種擊發裝置。這種轉輪與左輪手槍的轉輪,作用完全不同。正所謂「藺相如,司馬相如,名相如實不相如」。所以說左輪手槍並不是對前代轉輪手槍的改良,而是一種創新。
左輪手槍不僅結構精妙,而且造型優美。更重要的是她是當時世界上發射速度最快,容彈量最大的手槍。精明的柯爾特深知他的發明可以改變世界。於是他將發明與實業相結合,申請專利時,申請的專利要求範圍達8項,其中包括轉輪手槍上的槍管、轉輪彈膛和槍底把的連接方法等。接著又建立了自己的兵工廠——柯爾特武器製造公司。不過自己的兵工廠創辦六年就難以為繼了。
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1845年,美國國家騎兵隊與德克薩斯州騎警隊聯手,與當地的印第安人展開了一場激戰。在這場戰鬥中,國家騎兵隊與騎警隊成功地使用了柯爾特的左輪手槍,且大獲全勝。這一成功事例給美國作戰部的官員們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當1846年墨西哥戰爭爆發時,美國陸軍上尉沃克找到柯爾特,並與之合作,設計了一種威力更大的新型左輪手槍。他設計製造的0.44英寸M1847式左輪手槍被美國聯邦政府大量購買。
美墨之戰,以美國全勝,墨西哥慘敗而告終。1848年2月2日,美墨雙方籤訂了《瓜達盧佩-伊達爾戈條約》。美國掠奪了加利福尼亞州,內華達州,猶他州,亞利桑那州和新墨西哥州的大部,以及科羅拉多州和懷俄明州的一部分。合計190(有說230)萬平方公裡。美國一躍成為地跨大西洋和太平洋的大國,也為今日美國成為世界霸主奠定了基礎。但是從道義上講,這並不是美國的榮耀。就連親自參戰的美國名將格蘭特也不得不承認,這場戰爭乃是強大民族對弱小民族所進行的最不正義的戰爭之一。
戰後柯爾特重建武器製造公司且迅速發展壯大起來,令世人矚目。時至今日該公司在世界上仍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1861年4月12日,美國南北戰爭爆發,左輪手槍再顯神威。這場內戰以「國家統一」開始,以「解放黑奴」結束。戰爭結束後,當時的美國曾有這樣一句家喻戶曉的說法:「林肯給了所有奴隸自由,而柯爾特使這些奴隸獲得了平等」這是美國人民對柯爾特以及他所研發的左輪手槍的最高評價。
左輪手槍美國人喜歡,西方人喜歡,中國人也喜歡。1949年中共中央準備由西柏坡入主北京,鑑於當時的背景,潛在危險很多,中央決定從中央警衛團手槍連抽調骨幹,組建一支150餘人的便衣隊。李克農對便衣隊隊長高富有說:「你老嚷嚷跟我要支好手槍,現在我答應你,全體隊員人手一支美國製造的左輪手槍」。足見左輪手槍在中國軍人心中的分量。
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自動手槍出現後,左輪手槍的一些弱點很快暴露出來,左輪手槍容彈量少,槍管與轉輪之間有間隙,會漏氣和冒煙,初速低,重新裝填時間長,威力較小。就連之前引以為傲的發射速度快,與自動手槍相比也是望塵莫及。所以作為軍隊的正式裝備,左輪手槍逐漸被自動手槍所替代。
遠離了硝煙瀰漫的戰場,左輪手槍並沒有淪落到美人遲暮,英雄末路的悲慘境地。第一,左輪手槍造型優美,是兵器愛好者和收藏家的首選。第二,現在很多國家的警察對左輪手槍情有獨鍾,因為警察面對的犯罪分子,經常混跡於民眾之中,在這種環境中使用武器,威力越大,誤傷他人的機率也越大。而且警察抓捕犯罪分子以擊傷為主,非不得已不會直接擊殺。因而左輪手槍威力小的弱點反而變成了優點。第三,左輪手槍是殺手和特工的最愛,自動手槍雖好,若出現啞火,就必須要開鎖,退出臭蛋,再閉鎖,射擊。這一過程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兩秒鐘,但對於殺手來說以足夠漫長,甚至漫長到永遠。而左輪手槍出現了啞火,只需再扣一次扳機即可。
1935年11月1日,愛國志士孫鳳鳴將一把左輪手槍藏在照相機內,以晨光通訊社記者的身份,順利進入國民黨四屆六中全會會場。開幕式禮畢後,眾政要在第一會議廳門口合影,他趁攝影時人員擁擠,秩序混亂,拔出手槍對準汪精衛連開三槍。一槍中左臂,一槍中左頰,一槍打在背部的脊椎骨上,慘叫聲中汪精衛應聲倒地。由於左輪手槍的威力太小,汪精衛並沒有當場斃命,而是又苟活了九年。不過從後來的歷史看,與其說是汪精衛命大,不如說是汪精衛命苦。想當年汪精衛刺殺攝政王載灃,被捕後在獄中賦詩明志。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堪比荊軻刺秦,何其壯哉。倘若當時死了,肯定成為英雄。三五年遇刺若死了,至少不會成漢奸。可是歷史的弔詭之處就在於,他行刺時不死,遇刺時不死,最終背個漢奸的罪名死了。命苦,實在是命苦。
1981年3月30日,美國總統裡根遇刺,行兇者欣克利所用的兇器也是左輪手槍。不過這次刺殺事件使左輪手槍蒙羞。許多美國人因此不再喜歡左輪手槍。
柯爾特在兵器史上創造了一個神話,以柯爾特公司命名生產的手槍,步槍及其他各類武器多達三千萬支,其他任何武器公司都難以與之比肩。柯爾特首創的左輪手槍在槍械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19世紀的一些歷史學家曾評論;柯爾特的發明改變了歷史進程。
轉輪(發火)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