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國慶、中秋假期共放假8天。與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國慶和中秋假期都在10月1日。
2020國慶中秋放假時間安排:按國務院放假規定,2020年國慶、中秋假期從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其中,10月1日、2日、3日為國慶假期,為法定節假日,10月1日同時是中秋,也是法定節假日;因此10月4至8日5天為雙休日調休。
那麼10月1日這一天加班工資怎麼算?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方微信發布消息,就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進行明確說明。
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這麼算的話,2020國慶中秋加班8天抵平時上班20天。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法定節假日為帶薪假期,員工在享受法定節假日的情況即可獲取一天的日工資,這一天的日工資不應作為加班工資看待。加班工資的計算方式為:300%×日工資×加班天數。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以一個月薪6000元的職工為例,其日加班工資基數就是6000元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即275.9元/日,如該職工在工作日之外每日加班8小時,其加班工資應按以下方式計算:若該職工在國慶中秋4天的法定假期內上班的,用人單位應按每天不低於827.7元的標準支付加班費;
另按照每日275.9元的標準支付員工法定節假日的日工資。
若在其餘4天內上班的,用人單位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則用人單位應按照公休日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發2倍工資,即每天不低於551.8元標準支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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