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興平法院在看守所宣判兩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為獲取非法利益,以「西安某某汽車諮詢服務公司」、「陝西某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為依託,與抵押、租賃公司籤訂外包合同,從事逾期車輛收回業務。並糾集程某某、葉某、董某、陳某某為組長,王某、張某某、姚某、李某某為成員的犯罪團夥,利用拖車、GPS定位等工具,採取盜取、強行搶奪車鑰匙、乘人不備等手段,強拿硬要或佔用他人財物,多次有組織的實施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以聶某某為首要分子,李某、程某某、葉某、董某、陳某某為主犯,張某某、王某、李某某、姚某為從犯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聶某某、李某、程某某、葉某、董某、陳某某、王某、張某某、李某某、姚某等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聶某某等十人五年十個月至一年一個月有期徒刑。
張某、高某某、邊某某、宋某某、丁某某、郭某某等人以經營「酷酷龍」美食廣場為掩護,開設賭場牟取暴利。期間非法拘禁他人,肆意傷害他人,形成以李某、張某為首的惡勢力團夥。張某、高某某、邊某某、宋某某、丁某、郭某某等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依法判處張某等六人四年至一年三個月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
興平法院針對疫情期間帶來的開庭不便,多次開會部署安排,及時對接公安局、檢察院解決困難,提出可行辦法,保障涉惡案件審理正常進行,讓正義不缺席、不遲到。實現懲治犯罪、保障被害人權益、提升刑事訴訟效率的統一,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滿意度。
責任編輯:薛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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