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開始,買房辦理的不再是房屋產權證,而是不動產權證了,只要有產權變更的話,都是辦理不動產權證,這兩個證件都具有法律效力,拿房產證與不動產證的區別是什麼呢?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1、範圍不同
房產證是購房者在合法交易情況下,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明,有了房產證可以對該房產進行交易、抵押、佔有、租賃等等權利。而不動產權不僅擁有房屋產權證的所有權利範圍,還能證明該房產所佔土地的使用權利。
2、內容不同
房產證的內頁內容主要是標明了房產的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的具體坐落位置、登記時間、性質、狀況以及規劃用途等等。而不動產登記的內頁不僅在房產證的基礎上增加了鐳射防偽標籤,還標明其不動產單元號,以及該房產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並將購買所得的房產單價也標註在內。
3、外頁不同
房產證的外頁只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這幾個字樣,而不動產權證外頁正中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字樣,右上角印了不動產登記抵押權、查封登記和異地登記等字樣。
4、發證機關不同
房屋產權證的發證機關為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局,而不動產權證的發證機關是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
5、版本不同
房屋產權證只有一個版本,而不動產證書有單一版和與集成版這兩種版本,其中單一版是只能證明一個單元的不動產權利,集成版的可以證明個人多個單元的不動產權利。
6、總辦證費用不同
雖然說辦理單獨的房產證與不動產證費用基本上是差不多的,但是辦理房產證的話,意味著還需要辦理土地使用證才行,這就要經過兩次測繪、制證等,會產生兩次計費,證件辦下來就需要比辦不動產證花更多的費用。
編輯小結:以上就是關於房產證與不動產證的區別介紹,房產證與不動產權證雖然都能證明房產所有權屬,但是不動產權證兼具了土地證,具有更大的權屬範圍,希望小編分享的內容能給大家一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