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2020-07-30 18:38蕭山廣播電視臺訊:近日,家住錢江世紀城祥騰世紀晶鑽1幢的王先生向我們188調解團欄目反映,自家小區單元樓下的門禁系統從未真正啟用過。去年11月份,物業在未經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安裝了梯控系統,隨後物業以20元/張的收費標準,要求業主及租戶辦理新的通行卡。王先生認為物業的做法不合理,特邀請記者和律師前往小區進行調查了解。
[公開資料顯示]:項目名稱:世紀晶鑽;樓盤地址:錢江世紀城公園西路與利豐路交叉口;物業類型:寫字樓;產權年限:40年;建築類型:高層, 板樓裝修標準:2000.0元/㎡;裝修情況:精裝修;開盤時間:2015-08-30;交房時間:2016-03-05;佔地面積:11563㎡;建築面積:61390㎡;容積率:4.0;綠化率:31.5%;停車位:465個;樓棟總數:2棟;物業費:2.8元/㎡.月;物業公司:德弘物業公司;開發商:杭州祥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記者應邀來到祥騰世紀晶鑽1號單元樓樓下,看到門口雖有保安執勤,然而幾乎所有人都可以直接進入樓內且無需使用門禁卡,進門右轉後需要走過一個狹長通道才能進入電梯口,該通道設有門禁,但和大門一樣,依舊不需要刷門禁卡,各類人員均可隨意進出。王先生告訴記者,由於目前自己尚未到物業交20元的費用購買梯控卡,每次乘梯都需要通過保安幫忙刷卡,感覺非常不方便。
市民王先生說:「我們在交房的時候,小區有很完善的門禁系統,過去5年內,這個單元門都是敞開的,門禁系統壓根沒有使用過。去年在年底門禁壞過一次,後來給物業修好了,隨後他們就貼了這個《通知單》,通知說我們門禁系統要啟用了,實際上就是個謊言,他的目的就是為了賣門禁卡收錢,門禁卡一賣完,現在這個單元門就又大大地敞開了。」
在王先生看來,物業安裝梯控系統是想通過售賣梯控卡盈利,另外的目的就是控制業主交納物業費。無論是業主還是租戶,想要回家就必須要購買物業的梯控卡,如此一來,真正進入小區的主動權就牢牢地控制在了物業公司的手中。
此外,王先生認為,物業現在私自安裝梯控系統的做法,無論是從《前期物業服務協議》還是《住宅使用說明書》來看,都是違規操作的非法行為。王先生告訴記者說,自己也多次與物業方協商過,但是每次都鬧得不歡而散,通道門禁也曾開啟過一段時間,但是很快就被棄用了。對此,浙江湘湖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彩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對此,浙江湘湖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彩竹表示:「首先物業要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的同意;其次如果安裝這個梯控系統,應該經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及電梯管理部門的雙重批准,收費多少或者按照什麼標準進行收費;第三,如果說業主不願意購買這個梯控卡,物業就收你能耗費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面對記者和律師的到來,物業公司的陸經理表示:「業主領取梯控卡需要繳納20元的費用,實際來說這只是一個押金性質的費用,因為物業公司全額承擔了整套梯控系統的費用,目的也是為了能夠更好地管理小區。」
物業陸經理說:「假如兩三個月之後,業主或租戶搬走了,如果梯控卡在沒有損壞的情況下,可以退給我們,每退一個,物業返還15元,相當於收了5元/個的工本費。另外,自去年安裝這個梯控裝置之後,物業整體的效益還是比去年好很多。如果說有業主忘記帶卡,可以到門衛保安那邊登記,由保安代為刷開再上樓。」
至於王先生所說的安裝梯控系統並未通過業主們的同意,這點物業方也給出了自己的解釋。物業陸經理:「我們物業安裝了梯控系統,但是我們是徵詢過群裡大部分人的意見,這個東西是我們的權限,那個時候業委會尚未成立。」
(李律師:業委會只是業主的一個執行機構,它也沒有資格決定你這個事情,對吧?這個要經過多數業主的同意。)物業陸經理:「按理來說要經過業主大會同意的,但是因為很多小區是沒有業委會。我們按照實際情況,我們肯定是做大概率調查的,大部分要做我就做了,小部分要做我肯定不給他做。」
(李律師:原先業主的卡為什麼不能刷梯控呢?)物業陸經理:「業主們原先的領取的卡是老版本不支持新系統,我們也試過,開發商以前每戶人家有兩張卡,能賣能刷我們肯定給他一次辦掉了,業主的卡拿過來,我給你一刷,兩張卡都能刷。」
市民王師傅:「現在問題很簡單,第一個,你給我恢復到門禁系統的正常使用。我們本身就有卡的,你長期荒廢。而且你去年11月底,物業發了通知,剛才記者也拍下來了,你說門禁系統恢復使用,你說沒有卡的需要辦卡。」
面對物業方的種種解釋,王先生認為,物業作為服務機構,擅自安裝梯控系統的行為就是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物業陸經理說:「流程上我們是統籌了大部分人意見,但是電梯改動沒有真正按照市監局要求進行備案。」
記者首先講明了物業方工作缺失的地方,希望陸經理能首先退讓一步,適當的考慮一下業主所提出的訴求。」另一邊,李律師也與王先生說明了這件事的利與弊,希望他著眼於當前,把梯控一卡通的問題解決才是最為關鍵的,其他包括物業費的繳納與否等等可以日後再說。
李律師提議:「根據業主現在的訴求,能否提一個折中方案,可能物業確實侵犯了業主的利益,因為安裝梯控系統未經業主同意,因為公用區域屬於業主所有,業主有權管理,但是現在要分析梯控系統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如果說今天這個情況下大家都不做讓步,那最終只能走法律程序。」趁王先生在思考的時間,李律師又和物業陸經理就具體的解決方案做了詳細討論。
物業陸經理表示:「就說退錢,我15塊錢什麼時候都能退。但你原來那個卡拿過來換我就要跟開發商去進行溝通了,如果開發商同意,你那個卡能跟我對接上,因為我這邊畢竟是歸開發商管的,不是我物業的,我要跟他們協商好才能給你們換卡。」由於免費換卡的要求還需要通過開發商的同意,原本已經逐漸緩和下來的王先生聽到對方如此表態,又有些不平靜了。
市民王先生:「那就沒有結果,那你要讓他發公告出來,讓他把之前的錢全部給退掉。」最後,雙方依舊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截至記者發稿前,物業方聯繫記者表示,開發商拒絕了物業方關於給業主免費換卡的要求。
同時,王先生表示,他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和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原標題:《【188調解團】小區單元樓門禁系統5年來成為擺設,新安裝的系統又要繳費才能用!》圖片來自網絡;文中人物均為化名;188調解團;蕭山廣播電視臺;蕭山廣電全媒體記者:高聖威、馬思遠;編輯:於許珊;責編:戴曉青;來源:智慧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