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城區下轄的鄉鎮黨委書記調任區人社局局長,個人認為有點吃虧,不過總體來說這種調整還算正常,多崗位鍛鍊也是為下一步提拔晉升打基礎。當然,前提還要看個人年齡情況來評判,不能一概而論。
之所以說有點吃虧,是基於城區的政治格局而言。作為城市下轄的區,所及之處基本上已經城鎮化,以街道辦替代管理,如果還保留鄉鎮建制,那麼這個鄉鎮在城區應該是比較吃香的,因為有地,而且背靠城市,開發利用價值和未來的發展前景會相當大,在這樣的鄉鎮當書記影響力和話語權自不必說,按慣例也是副處幹部的主要後備人選,綜合發展趨勢除了兩辦主任外,不比其他任何一個同級崗位差,包括財政局、發改局兩大局的局長,更遑論職責較之以前已經大幅縮水的人社局局長。
當然,這是從實用主義出發來分析。不考慮綜合性價比,由城區鄉鎮書記調任人社局局長整體來看也屬於正常調整。
第一,級別沒有降。城區鄉鎮書記是正科級,區人社局局長也是正科級,行政級別不升不降,且都是一把手,權力和地位實質上都沒有下降。
第二,重要性相當。城區鄉鎮書記統管一方是重要,人社局局長也不遑多讓,一方面人社局掌握著全區事業單位招聘、工資發放、職稱管理、社保管理、人才和就業市場管理等重要職責,權力並不小,另一方面也是相當關鍵的一點是人社局局長往往還兼任組織部副部長,可以更多更權威地獲得組織人事動態,有更多理由接觸城區組織部長及其他主要領導,進入組織視野,對個人進步非常有利。
第三,也是多崗位鍛鍊需要。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提拔副處以上領導職務,除了需要滿足正科任職三年以上的條件外,原則上提倡優先提拔具有多崗位歷練的幹部。因此,作為一名正科級幹部,如果想更進一步,獲得更好的機會,至少要讓提拔你的領導有話說,多崗位特別是主要領導崗位鍛鍊是必要的,也是當前提拔重用幹部的基本要求。由城區鄉鎮書記到人社局長,剛好滿足兩個正職崗位鍛鍊的要求,對個人後期的提拔絕對有好處。
第四,組織已經找談話了,通常這種情況已經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唯一能做的是服從。年齡不大,從鄉鎮到區直單位,一方面可以達到多崗位鍛鍊的目的,另一方面對個人提高政治修養也有幫助,畢竟鄉鎮和區直是兩個概念,越往上要求越嚴格,對個人政治素養要求也越高。而如果已有一定年齡,那麼從鄉鎮書記崗位退出來還能安排到人社局局長崗位上,已經是組織對自己的厚愛。人社局局長相對鄉鎮書記畢竟要輕鬆點,在這個崗位上安安穩穩再幹幾年退休,待遇不減,地位不降,臨退休前還有機會解決一個四級調研員,人生圓滿,沒什麼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