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外戀遇絕世「渣男」:偷偷以不雅視頻向女子父母勒索30萬
遇到李明(文中均為化名),是王娟最後悔的事。
王娟與李明有一段婚外情,她沒想到,在交往期間,李明竟瞞著她敲詐勒索她的父母,以一段不雅視頻作威脅,一張口就要30萬。
為了女兒的名聲,王娟的父母給了李明10萬,條件是了斷這段感情。可幾個月後,李明再次闖進王娟家中,實施了強制猥褻 。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了該案的一審判決書。文書顯示,李明還被指控在河南入室搶劫、強姦幾名賣淫女子。一名賣淫女子透露,李明曾是她的「顧客」,她嫌李明太醜將他拉黑,沒想到李明會再次闖進她的出租屋……
女子婚外戀遭情人用不雅視頻威脅父母
2016年,李明與王娟通過社交軟體相識,認識一兩個月後兩人發生了關係。對於王娟而言,這是一段婚外情,直到2019年6月左右二人才分手。
分手前的一件事,讓王娟悔不當初。她沒想到,情人竟然會背著她威脅她的父母。
2019年5月25日,李明在王娟不知情的情況下,來到王娟的老家找她父母見面,以持有王娟的不雅視頻為由,索要30萬元,但王娟父母沒有同意。
王娟母親稱,當時李明威脅他,如果不給他錢的話,就傳播到網上去,還說有王娟同事的電話,不給錢就發到她同事的手機上。「開始我是不同意的,和李明吵了起來,我說沒有錢給他,我也剛買完房子,更不可能借錢去給他。」
李明連夜回到了北京,於次日與王娟在順義區某酒店見了面。
「當時王娟一個人在北京,我和愛人沒在她身邊,怕王娟出什麼問題,也怕視頻外洩。」王娟母親的證言顯示,她和王娟父親商量後,選擇了妥協,答應給李明10萬元。條件是,李明與王娟徹底斷絕關係,之後不再聯繫,李明當著王娟的面將視頻刪除。「李明聽說給10萬元錢後,態度就好轉了,說肯定會將視頻刪除,之後不再聯繫了。」
當日,這10萬元就轉帳到了李明的帳戶。
強姦搶劫多名賣淫女子
他們沒料到,僅僅過了幾個月,李明和王娟又起了衝突。
王娟閨蜜的證言顯示,2019年9月20日左右她陪同王娟在朝陽區一燒烤飯店處與李明見面,王娟向李明索取欠款,李明打了王娟。此事雙方在派出所調解後寫了諒解書,但從派出所出來後李明通過支付寶向王娟發送了威脅信息。
2019年12月27日1時許,在王娟位於順義區的住處,李明通過斷電方式引王娟開門查看,強行進入室內,後其採用言語威脅、捆綁等暴力手段,對王娟強制猥褻,並通過支付寶向其指定帳戶轉帳2萬元。
就在李明闖進王娟家的10天前,2019年12月16日,李明還在河南做過一件類似的事情,被他搶劫強姦的是幾名賣淫女子。
一名張姓被害人稱,事發當天晚上22時許,她和朋友趙某在聊天,手機微信收到一條好友驗證申請,是她之前的一個客戶。「那次我給他服務過收了1500元,後來我認為這個人長得很醜,不想和他聊了,就把他刪除了。」張某口中的「顧客」就是李明,李明說要找張某「服務」,不久後他強行進入了張某的出租屋,用一把水果刀架在了張某的脖子上。
在此期間,李明違背趙某意志,強行與其發生關係一次;違背張某意志,強行與其發生關係三次。
李明向張、趙二人索要錢財,並對二人進行捆綁,採用暴力手段索要手機、支付寶等密碼。此外,李明利用趙某微信在「接單群」發布招嫖信息,稱有一個客人要「服務」,成功吸引了一名賣淫女子上門。她沒料到,一名持刀男子將她一把拉進房間內,將她捆綁威脅後,用她的手機支付寶向他人轉帳了22萬餘元。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一審以李明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三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七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記者周凌如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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