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一女子承包下長沙天心區一超市的生鮮區經營權,2個月來生鮮區生意火爆但女子卻連虧8萬,她百思不得其解,經過調查後才發現,原來是超市老闆在背後玩「貓膩」,超市老闆究竟幹了什麼,讓女子虧得這麼慘?
原來,女子和超市籤了5年承包合同,女子負責提供生鮮貨品,超市收銀臺負責收錢,生鮮區銷量明明很好,但卻一直處於虧損狀態,但女子認為自己即使賺錢,保本總應該能保得住,不至於虧損,於是進行了調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原來超市收銀員在收銀時把「生鮮」當成「」商品進行結算,如果是一個星期結一次帳,那這筆不會結算到女子的帳戶上,等於超市把這筆錢收走了,而這筆錢統統進到了超市老闆的口袋。女子一怒之下找到超市老闆理論,竟被氣得崩潰。
超市老闆說可以退還這筆貨款,但女子必須提供證據證明每一筆銷售出去的商品確實是她們的生鮮產品。女子提出退押金不做了,要離場,但超市老闆卻稱不做滿5年,不能解除合作關係。
女子每天起早貪黑進貨、上貨,來的錢卻進了超市老闆的口袋,崩潰大哭!律師認為超市老闆涉嫌非法侵佔,建議女子通過走司法途徑來要回這筆錢。事實上,很多超市老闆都會玩這樣的貓膩,作為超市業務承包方,如何避免超市老闆玩貓膩呢?
1、監視。裝監控直對收銀臺,裝軟體直連超市電腦,以查詢當日營業額。
2、經常查帳、對帳。即使自己只負責提供貨品,超市負責收銀,也要經常找超市結帳對帳,發現數據不對,可以馬上查清楚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3、單獨設置過稱處。生鮮類單獨設個過稱處,銷售出去的商品在過稱處錄了一次系統,收銀臺那邊搞大動作就搞不了,到收銀臺有顧客不要了,收銀臺必須通知過稱處去拿貨,才能清除這單銷售記錄。
做生意,應當誠信為本,合法經營,搞小動作,玩貓膩,總有一天會臭名昭著,甚至為此付出更慘痛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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