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記者從紅塔區發展和改革局了解到,從當日起,在紅塔區轄區內的醫院、車站、旅遊景區、學校、體育場館、文化場館等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11月30日,玉溪人的朋友圈被《明日起,聶耳小學門口等處375個停車位調價》的消息刷屏:玉溪嘉泊智慧停車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通知,自12月1日起對玉溪中心城區3個停車場共計375個停車泊位進行調價,並公布了具體收費標準。記者向紅塔區發展和改革局了解了此次制定收費標準的原因、涉及的範圍、具體如何制定等相關情況。
據紅塔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夏恩來介紹,為了規範公共服務單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維護車輛停放者和車輛停放服務者的合法權益,利用價格槓桿對車輛停放資源合理配置,經過對公共服務單位機動車停放服務成本進行調查測算,聽取社會各界對制定公共服務單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意見和建議,經區人民政府同意,10月底,該局制定下發了《玉溪市紅塔區發展和改革局關於制定紅塔區公共服務單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並於12月1日起執行。
全區範圍內的醫院、車站、旅遊景區、學校、體育場館、文化場館等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執行此標準。機動車停放服務統一實行計時收費,停放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免費,停放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收。計時收費時段為:當日8:00至次日8:00一天24小時之內;連續一次停放時間超過次日8:00,自次日8:00起重新計時收費。並規定了最高收費標準——7座以下(含7座)機動車:8:00―22:00,停放第1小時收費3元,之後每小時收費1元;22:00―次日8:00,每小時收費0.5元。7座以上機動車:8:00―22:00,停放第1小時收費5元,之後每小時收費2元;22:00―次日8:00,每小時收費1元。各機動車停放服務單位根據所處區位、停車需求程度等情況,在不超過此收費標準範圍內製定各自的收費標準。此外,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免費停放,摩託車、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則由各單位自主安排確定。
「此前紅塔區只有關於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的收費規定,而今公共服務單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也有了相應的標準,這樣可以更好地凸顯其公益服務性,也能更好地對全區的公共停車位進行管理。」夏恩來說。
(玉溪日報全媒體記者 楊娟)
【來源:玉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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