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楊金祝
1月28日,成都航空發出「關於免收客票退票手續費的補充通知」,稱根據相關規定延長免費退票政策期限。
根據「補充通知」,旅客在2020年1月28日0時前購買,且航班旅行日期為2020年1月28日(含)之後的成都航空811開頭的成都航空航班客票(包括成都航空實際承運航班和掛EU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如旅客在航班起飛前提出退票申請,可至原購票地辦理退票業務,按照非自願退票提交,不收取退票手續費。旅客若需了解更多信息,可撥打成都航空全國直銷服務熱線:956028。
據悉,為落實國務院2020年春節假期延長安排,繼續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民航局於1月27日發出通知決定將民航免費退票政策延長至1月28日零時。
民航免費退票政策延期後,凡是在2020年1月28日0時前已購買機票、且乘機日期在此時限之後的民航旅客,如在航班起飛前提出退票申請,各航空公司及其客票銷售代理應在客票有效期內為旅客辦理免費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同時,民航局還指出,受疫情影響,航空公司削減了部分航班,為有效利用春運期間運力,請各位旅客在航班起飛前提出退票申請,避免座位浪費,保證確有需求的旅客能夠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