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稱,南安一女子利用香港「六合彩」進行非法攬注猜碼牟利39395元,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網絡配圖 圖文無關)
被告人林某瓊,女,1973年9月出生於福建省南安市,漢族,初中文化,務工,住石獅市。因本案於2019年10月31日被石獅市公安局取保候審,2020年9月16日被石獅市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同年10月20日被石獅市人民法院取保候審。被告人詹某虎,男,1980年5月出生於福建省安溪縣,漢族,小學文化,無業,戶籍住址安溪縣,現住石獅市。因本案於2019年8月29日被抓獲,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3日被石獅市公安局取保候審,2020年9月16日被石獅市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同年10月20日被石獅市人民法院取保候審。石獅市人民檢察院以獅檢一部刑訴〔2020〕391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林某瓊、詹某虎犯開設賭場罪,於2020年10月20日向石獅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石獅市人民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石獅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李麗乃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林某瓊、詹某虎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經審理查明,2018年10月起,被告人林某瓊在其經營的石獅市茂林南路X號XX便利店內,通過微信報碼的方式,利用香港「六合彩」進行非法攬注猜碼牟利。2019年7月起,被告人詹某虎通過微信接收他人香港「六合彩」投注,並將部分投注情況上報給被告人林某瓊,並按投注金額的2%獲取返利。經查,被告人詹某虎接受投注金額為人民幣55025元,非法獲利人民幣16000元;被告人林某瓊接受投注金額為人民幣131020元,非法獲利人民幣39395元。
2019年8月29日21時許,公安人員在前述出租房內抓獲被告人詹某虎,並扣押「六合彩」記帳簿1本、「六合彩」生肖碼錶1張及作案手機1部。同年10月31日,被告人林某瓊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案發後,被告人詹某虎、林某瓊分別退出違法所得人民幣16000元、39395元。2020年1月18日,被告人林某瓊向公安機關舉報吳某衛(已判刑)涉嫌賭博罪的線索,並協助公安人員抓獲吳某衛。石獅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瓊單獨或夥同被告人詹某虎以營利為目的,利用地下「六合彩」組織競猜對賭活動,擾亂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某瓊案發後自動投案,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林某瓊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詹某虎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各被告人主動退贓並預繳罰金,均酌情從輕處罰。綜合本案的事實、情節,及被告人認罪、悔罪表現,可對各被告人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石獅市人民法院予以採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規定,判決如下:一、被告人林某瓊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二、被告人詹某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點亮在看分享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