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中學、市直屬中學,民辦中學:
為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更好地滿足初中畢業生多樣化的升學需求,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完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改革的指導意見》(浙教基〔2014〕138號)、《台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台州市2020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臺教基〔2019〕196號)和《台州市教育局關於調整台州市2020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臺教基〔2020〕2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20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以下簡稱中考)與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關於中考
(一)報名工作
⒈報考條件
⑴具有台州戶籍的,在臨海初中學校有正式學籍的九年級學生(以下簡稱為應屆初中畢業生)。
⑵具有臨海戶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⑶非台州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在臨海市報考普通高中的,其父或母在臨海已領取《浙江省居住證》滿3年(領取《浙江省居住證》時間計算至當年的8月31日,下同),在臨海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社會保險已繳時間計算至當年的8月31日,下同),並在臨海市初中學校有3年完整的學籍,且就讀至畢業。
不符合以上條件、學籍在臨海的隨遷子女可參加中考,但只能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⑷符合《關於印發<台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的通知》(臺教基〔2019〕100號》文件規定且在臨海工作的高層次人才的子女。
⑸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①各類高中(含中等職業教育,下同)的在校生、畢業生。
②應屆初中畢業生之外的初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
⑹在校復讀的臨海戶籍往屆初中畢業生,不得報考本市(臨海市,下同)省級特色示範普通高中。
⒉報考辦法
⑴報名時間:2020年4月26日8時至29日17時,逾期不予辦理。
⑵報名地點:參加中考的考生須在臨海市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①在本市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由學籍所在學校集體統一報名;②往屆初中畢業生須持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到戶籍所在鎮(街道)中學報名(古城街道、大洋街道、杜橋鎮戶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到原畢業學校報名);③本市戶籍在外地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憑身份證或戶口簿、應屆畢業生證明及複印件到戶籍所在鎮(街道)中學報名(古城街道戶籍的到臨海五中報名、大洋街道戶籍的到回浦實驗中學或大洋中學就近報名);④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中,需提供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同時須交驗《非台州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臨海初中學校學習經歷和學籍審核表》(見附件1),該表經報名點學校核驗後統一上交市招生辦留存。
⑶報名點學校對考生的報名資格、戶籍、學籍等方面要進行認真審核,並對考生的報考條件負責。符合報考條件的,由報名點學校分配報名序號,統一組織考生進行電子攝像和網上報名。報名點學校在報名信息錄入結束後,應列印考生報名信息核對單並交考生核對,核對無誤後,考生應在核對單上簽名。考生應如實提供相關報名信息,並對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符合優惠加分條件的考生,還須交驗有關原始證件和複印件各1份。
⑷報名序號採用七位數字,第一、二位為數字「80」,第三、四位為報名點號,第五位到第七位為各報名點考生順序號。
⑸報考費按省物價局浙價費〔2002〕138號文件規定執行,每考生65元。
⑹為了方便考生,有利於學籍電子化管理,考生須提供的數碼照片由市招生辦組織專業人員免費進行現場拍攝,有關學校要積極做好組織、配合工作。
⑺為了嚴格執行學籍管理制度,未按規定辦理正常手續而無序流動的考生,一律回學籍所在學校報名。
(二)考試
⒈考試科目、分值、時間: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考試25分)、科學200分、歷史與社會道德與法治100分,總分720分。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⒉考試命題
由台州市教研室根據學科《課程標準》組織命題。試題堅持以學生發展核心素養為重點,加強對學科認知能力、思維能力、實踐創新能力的考查。增強試題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繫,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中考難度係數控制在0.70—0.75,單個題型難度係數不宜低於0.40。
⒊考試形式與要求
中考所有科目採用閉卷形式考試。英語科目先進行聽力考試,再進行筆試,聽力考試以考點為單位,採取有線放音或錄音機播放的辦法。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的意見》和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2020級七年級學生開始實施英語聽說能力人機對話考試和科學實驗考試。
各學科統一使用答題紙答題,禁止使用計算器。
⒋評卷
學科考試繼續實施網上閱卷,由台州市中考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具體評卷工作另行通知。
⒌考點設置
古城街道區域內學校的考生由市招生辦採用計算機隨機編排考點和考場,其他學校原則上以鎮(街道)為單位,每個鎮(街道)設一個考點,監考人員均由市教育局統一調配安排。
⒍考試成績呈現
中考成績以分數制和等級制兩種方式同時呈現並告知學生。等級分為A、B、C、D、E五級,分別代表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A等佔20%,B、C等各佔25%,D等佔25%左右,E等控制在5%以內。以縣(市、區)為單位劃定等級,對E等考生,由市教育局另行組織補考。
⒎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按《台州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臺教〔2018〕32號)文件執行。
⒏試卷保密與安全
試卷(包括備用卷、副卷)在啟封並使用完畢前屬國家機密級材料。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貫徹《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按「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在各個環節上嚴格保密保衛制度,確保萬無一失。
二、關於高中招生
高中招生要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根據志願、擇優錄取的原則。原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為:綜合表現評價合格以上、四項綜合素質評價等第達到1A2B及以上。具體招生錄取辦法:
(一)普通高中志願填報工作
⒈市招生辦統一錄取普通高中學校的志願代碼
台州中學11 培文中學12 回浦中學13
大田中學14 杜橋中學15 臨海六中16
靈江中學(美術班)17 靈江中學(普通班)18
其中,靈江中學(美術班)計劃招生100名,靈江中學(普通班)計劃招生400名,靈江中學(美術班)和靈江中學(普通班)不允許兼報。
⒉填報時間
第一階段(網上志願信息輸入):2020年6月2-3日
第二階段(志願信息現場確認):2020年6月4日
⒊填報方法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臨海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統」,完成網上志願信息輸入和成功提交保存,並及時進行現場確認籤字。
在志願輸入截止時間前(6月3日24點),考生可多次登錄系統進行志願修改和確定,考生志願以其網上最後一次修改確定並成功提交的志願為準。6月4日凌晨0點,關閉志願輸入及修改功能,現場籤字確認階段(6月4日)不允許輸入及修改志願。
⒋學校和考生家長要充分尊重考生的選擇,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強迫考生填報志願,也不能限制考生選擇學校。初中學校必須加強宣傳,向考生講清中考與高中招生有關政策規定。同時,要積極動員和鼓勵考生報考職業高中學校(含技校、中專)。
⒌考生要根據自己的意願、學習成績及家庭經濟情況,在徵得家長同意後,每位考生最多可填報4個學校志願。志願作為錄取依據,由市招生辦統一錄取。除上述志願學校外的其它普通高中學校,在規定時間內由考生自行選擇學校報名,學校自主錄取。
⒍考生必須憑報名序號和密碼登錄系統,考生首次登錄志願填報系統時,將被強制要求修改密碼。考生應牢記自己的密碼並嚴禁向其他人透露,因洩漏密碼所造成的後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擔。
⒎考生填報志願須慎重,凡被正式錄取的考生,高中學籍直接登記註冊到所錄取的學校。
⒏台州中學、回浦中學兩校要求全部住校實行封閉式管理,請考生慎重填報。
(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⒈所有初中畢業生均應參加中考。各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自行組織專門的招生考試或變相的招生考試,不得招收未參加中考的學生。同時,根據特色示範高中建設要求,各校應逐步將班額控制在40人以內。各校要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管理,不得超計劃、超班額招生。
⒉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數的1.05倍左右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並報台州市教育局備案。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低於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學生(特長生除外)和超計劃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在招生人數不足的情況下,最低錄取分數線可以放寬至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5分內。
⒊普通高中採取網上錄取註冊的辦法。各普通高中學校在接待考生報名註冊時必須先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錄取註冊條件的考生予以辦理報名繳費手續,同時在網上進行註冊。生源地在臨海市外的初中畢業生,若被我市普通高中錄取的,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報市招生辦審核,否則不予網上註冊。凡沒有在網上錄取註冊的考生不予學籍登記,沒有進行學籍登記的考生將無法取得相應的學籍和高中畢業證書。
⒋按志願錄取的普通高中學校的錄取辦法
⑴除台州中學、培文中學自主招生的學生外,其餘的學生由市招生辦嚴格按照考生的前置條件、中考成績和報考志願進行錄取。具體錄取辦法:
在達到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先按中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一檢索每位考生志願,按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若最後一名總分相同時,則以語、數、英、科學四科成績之和,高者錄取;若再出現分數並列時,則以語、數、英三科成績之和,高者錄取;若再出現分數並列時,則以語、數兩科成績之和,高者錄取;若再出現分數並列時,則以語文成績為準,高者錄取。
⑵大田中學、杜橋中學、臨海六中、靈江中學在規定時間繳費註冊後仍有缺額的,可以進行二次錄取,全市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再次網上填報志願,二次錄取具體安排請及時關注臨海教育網公告。
⑶普通高中學校可根據辦學定位和特色,招收少量的體藝特長生,列入學校招生計劃,招生學校在初選時須對考生進行相關體格檢查,確保其體格符合相關項目訓練及高校招生相關專業體格要求。特長生升入高中學校後,必須參加相關項目的正常訓練與比賽。
⑷穩步實行原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的分配指標。三所原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均按招生計劃的60%確定分配總數,分別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分配生的錄取在同一學校統一錄取後進行,由市招生辦進行錄取。
台州中學分配生採用區間降分錄取,第一批降分區間為〔1:1.8〕,第二批降分區間為〔1:3〕。
回浦中學、大田中學繼續採用原降分分配錄取辦法,分配生的最低降分控制在其統錄分數線以下30分內。
考生數在100人以上的公辦初中,確保台州中學1名,但分數控制在普高線上100分;考生數在50人以上的公辦初中,確保回浦中學1名,但分數控制在普高線上80分;考生數在50人以下的公辦初中,確保大田中學1名,但分數控制在普高線上50分。總分相同的以語、數、英、科學四科成績之和,高者錄取;若再出現分數並列時,則以語、數、英三科成績之和,高者錄取;若再出現分數並列時,則以語、數兩科成績之和,高者錄取;若再出現分數並列時,則以語文成績為準,高者錄取。
分配生錄取不足的,再從全市未錄取的有分配資格的考生中按志願進行統一分配。具體分配錄取辦法詳見臨海市教育局《關於對2020年原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學校部分招生指標實行分配的通知》。往屆初中畢業生、臨海市外就讀的應屆畢業生、無序流動及與初中學校另有約定的考生,以及不符合《臨海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的通知》(臨教發〔2013〕97號)的,均不列入分配生範圍。
⑸學校原有因徵地等特殊原因約定招生照顧協議的,市招生辦在統一錄取時按原約定協議給予錄取,學校必須在中考考試前將相關的協議及符合條件的考生信息提供給市招生辦。市委市政府有關政策規定需要照顧解決的,按有關政策規定條款處理。
⑹市招生辦網上錄取後,由考生所在報名點初中學校統一列印、發放《普通高中錄取告知書》。考生憑《普通高中錄取告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到錄取學校進行報名繳費註冊。逾期報名繳費的,錄取學校可以取消其錄取資格。
⒌除按志願錄取的學校外的其它普通高中學校,由考生自行選擇學校報名,學校自主錄取。
⒍各錄取學校必須按網上錄取註冊有關程序和要求進行。
⒎高中學校不得私自接收已被我市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否則學籍不予登記。凡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在秋季開學時應及時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者,錄取學校可以取消其入學資格。
⒏根據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和實施學籍電子化管理要求,民辦學校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招生計劃和方案,並及時與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溝通,按計劃開展招生工作。招生結束後,學校應及時與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名單,及時轉入學生電子學籍檔案。
⒐按照省學籍電子化管理要求,在高中招生時採用計算機統一錄取。學籍登記以初中學籍資料庫、中考報名資料庫和成績庫為依據。沒有參加中考的學生,將無法進行普通高中學籍登記。要加強計劃與學籍管理,嚴禁通過借讀、掛讀、轉讓招生指標等形式招生。
(三)關於「中本一體化」專業招生
⒈「中本一體化」專業招生指中職與應用型本科一體化人才培養試點招生。前三年在省內重點職校就讀,三年後參加中職升學「文化素質+職業技能」全省統一考試,上線後升入普通高校就讀,畢業後取得相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證書。
⒉「中本一體化」專業招生工作實行單獨填報志願,單獨擇優錄取,錄取辦法等另行通知。
⒊我市「中本一體化」專業招生工作按照《台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中職與應用型本科一體化培養試點招生工作的通知》(臺教職成〔2020〕31號)文件要求執行。
(四)關於五年制職業教育專業招生
⒈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專業由市教育局組織考生進行志願填報工作,報考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專業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需參加市教育局組織的面試。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專業由市教育局進行預錄取,並報台州市教育局審核批准。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專業招生最低錄取分數,不得低於當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⒉其他五年一貫制、「3+2」職業教育專業招生。其他五年一貫制、「3+2」職業教育專業的招生以各有關學校為主,由台州市教育局進行統籌。跨設區市報名就讀「3+2」和「五年一貫制」職業教育專業和普通中專考生的志願填報工作,由我市組織,並向台州市教育局高等與職成教處上送考生志願表,錄取工作由台州市教育局組織進行。被學校錄取的考生,須按錄取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上述新生錄取名單由台州市教育局審核批准。
(五)關於職業高中招生
職業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採用學生志願錄取、學校自主招生相結合方式進行,錄取名冊報台州市教育局高等與職成教處備案。
三、加分規定
根據《台州市2020年各類高中招生考試加分工作實施辦法》,2020年我市中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如下:
(一)烈士子女:根據考生意願錄取。
(二)軍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中考優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軍區政治部關於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意見》(浙政聯〔2013〕2號)、《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號)和《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浙江省教育廳轉發應急管理部 教育部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浙應急人事〔2019〕37號)文件要求執行。
(三)少數民族考生,華僑子女、歸僑學生、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3分。
(四)有關要求與說明
⒈符合2020年高中招生考試加分類別的考生要根據相關要求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裡辦」APP(在手機APP商城搜索「浙裡辦」下載)進行自主申報,截止時間5月22日。
⒉烈士子女考生:享受該項中考優待的考生,根據填報平臺指引填寫申報表,併到考生所在校(中考報名點)提交烈屬證等相應材料,形成正式申請。分別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市教育部門確認無誤後完成聯審,落實優待政策。
⒊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考生:享受該項中考優待的考生,根據填報平臺指引填寫申報表,併到考生所在校(中考報名點)提交相應材料(對應優待情形的佐證材料和父(母)親所在部隊師(獨立團)及以上政治機關證明),形成正式申請。分別經市人武部門(或部隊政治工作部門)審核、市教育部門確認無誤後完成聯審,落實優待政策。
⒋符合條件的公安子女考生:在公安系統部署申報工作後,考生向市公安部門提交材料,經市級、台州市級、省級逐級審核,由省公安廳報公安部、教育部並抄送省教育廳,省教育廳逐級下發符合條件的考生信息,由市教育部門落實優待政策。
⒌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隊伍指戰員子女考生:在消防系統部署申報工作後,考生向市消防部門提交材料,經台州市級、省級消防部門及省應急管理廳逐級審核,由省應急管理廳報應急管理部、教育部並抄送省教育廳,省教育廳逐級下發符合條件的考生信息,由市教育部門落實優待政策。
⒍少數民族考生:根據填報平臺指引填寫申請表(系統共享全國人口庫的身份證號、姓名和民族),形成正式申請。分別經市民宗部門審核、教育部門確認無誤後完成聯審,落實優待政策。
⒎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考生:享受該項中考優待的考生,根據填報平臺指引填寫申請表,併到考生所在校(中考報名點)提交相應材料(歸僑:居民身份證、浙江省「三僑生」身份認定審核表、浙江省歸國華僑證;歸僑子女:居民身份證、浙江省「三僑生」身份認定審核表、父(母)親居民身份證、浙江省歸國華僑證、親屬關係憑證;華僑子女:居民身份證、浙江省「三僑生」身份認定審核表、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居留憑證及其中譯件、我駐外使領館對華僑在國外居留憑證的認證或公證書、出入境記錄),形成正式申請。分別經市僑辦、台州市僑辦審核、教育部門確認無誤後完成聯審,落實優待政策。
⒏臺胞子女考生:享受該項中考優待的考生,根據填報平臺指引填寫申請表,上傳相應證件或到指定地點提交相應材料,形成正式申請。其中,浙江戶籍的臺灣省籍考生全流程在線辦理;外省戶籍的臺灣省籍考生需要另行上傳戶口簿照片,臺灣戶籍考生需要另行上傳通行證照片,上述兩類考生須到所在校(中考報名點)提交相應材料。考生的申請內容分別經台州市臺辦審核、教育部門確認無誤後完成聯審,落實優待政策。
⒐各類加分(包括各小項加分)不重複累計。
⒑凡符合優惠加分條件的考生,市教育局和所在學校都須進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注重規範實施。中考與高中招生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相關單位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全面落實各項規定,維護其嚴肅性和權威性,高標準完成中考與高中招生各項工作。要嚴格規範高中招生行為,堅持統一管理、統一錄取,防止各自為政、互搶生源等現象出現。
二是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公平公正。堅持依法治考、嚴肅考紀,確保招生考試公平公正,取信於社會。要加強考點和考試設備的建設與管理,特別是聽力測試設備的更新和維護,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實施。
來源:臨海市教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