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5日電 據《華爾街日報》中文網5日報導,中國自古就有「書中自有黃金屋」的諺語,近日美國一名專欄作家著文稱,當他陷入財務困境時,他不是求求助財務顧問,而是選擇讀書,讀小說,因為他認為文學一直是挖掘實用智慧的掘金船。
文章稱,陷入財務困境時,聰明人會求助於財務顧問,也可能求助於神明——如果債主、討債人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人已經在敲門的話,他會選擇讀書。
作者還表示這並不是指許多人家中宜家(Ikea)書架上擺放的《致富的科學》(The Science of Getting Rich)、《自成百萬富翁》(The Automatic Millionaire)或無數類似的書。他主要指的是小說,而且主要是19世紀的小說。狄更斯(Dickens)是他的財務顧問。他寧可花一個小時讀伊迪絲丠罓(Edith Wharton)的書,而不是與沃頓商學院(Wharton)的畢業生在一起。
當然,如果真能在文學中找到積累財富和制定穩健財務計劃的鑰匙,那麼大學就會培養出更多英文博士而不是MBA。但它們沒有。英文學位永遠不是藍籌股投資,但近來人們似乎開始認為它是低價股、垃圾股。至少從職業前景上看,很難說會計不如書迷。
然而,書中自有黃金屋。文學一直是挖掘實用智慧的掘金船——荷馬史詩堪稱古代知識的維基百科,口頭詩歌是原始教科書。按照理論家肯尼思伯克 (Kenneth Burke)發明的說法,小說為我們提供了「生活裝備」。這種論斷近期得到了一項研究的支持。研究結果顯示,閱讀文學能使人更善解人意。
文章還指出,不要指望在文學作品中找到像幸運餅乾裡的格言那樣明確的建議,教你如何支出、儲蓄和投資。小說家和劇作家對提出財務建議的人即使不嗤之以鼻,也似乎心持懷疑。這或許就是為何他們提供有價值的個人理財建議時,往往借蠢貨的口說出。
「別借債,莫放債」,莎士比亞(Shakespeare)在《哈姆雷特》(Hamlet)中寫道。但吹牛大王波洛尼厄斯(Polonius)對兒子雷歐提斯(Laertes)發表他荒謬而充斥著陳詞濫調的言論時,卻鼓吹這種貨幣門羅主義。
在 《大衛科波菲爾》(David Copperfield)中,狄更斯也贊成量入為出這種看似合理的觀點:「年收入20英鎊,年支出19.96英鎊,結果是幸福的;年收入20英鎊,年支出 20.06英鎊,結果是悲慘的。」這段話是丑角米考伯(Micawber)在負債人監獄的勞作間隙所說。
「有錢人的快樂不是來自於有錢,而是來自於花錢,當然不是任意亂花,而是知道如何花得恰到好處。」這個建議不是來自於瓊查茲基(Jean Chatzky)或蘇茲攠曼(Suze Orman),而是來自於堂吉訶德(Don Quixote)。
那麼,如果文學作品沒有給出致富良方,而且可能會讓頭腦發熱的讀者衝向風車,為什麼尋求財務建議的人應該花時間讀小說呢?根據作者的堂吉訶德式讀書經驗,並向金融專家和文學教授提出這個問題後,作者還稱至少有兩個原因:
首先,小說展示了「萬能的金錢」影響我們情感、思想和行為的威力——並揭示出我們與錢打交道的方式可能對身邊人產生的連鎖效應。其次,小說很有趣。作者同樣喜歡讀心理學家丹尼爾慍蕓曼(Daniel Kahneman)和行為經濟學家納齊姆吠利布(Nassim Taleb)的書,甚至是馬爾科姆格拉德韋爾(Malcolm Gladwell)的最新暢銷書,但沒有哪段關於心理實驗或人類思想與弱點的論述,能夠像米考伯和堂吉訶德的弱點一樣,在作者腦子裡留下深深的印象。
因此,在比作者更了解金錢和書本的人的幫助下,他為讀者總結出了以下五堂財務課程,以下是全文摘編:
1. 讀笛福(Defoe)的書,了解金錢。
20 世紀80年代,唐菲利普斯(Don Phillips)正在芝加哥大學(University of Chicago)攻讀英文博士學位,當時他像之前的許多研究生一樣,正在經歷信心危機。「我認為是時候停止讀小說,開始讀文學評論了」,他說。「我心想: 他們怎麼能讓如此有趣的東西變得索然無味?」於是他退出了學術界。「我把好小說放在一邊,努力找一份以投資為寫作主題的工作,」他說。
現在,他是晨星(Morningstar)的全球研究主管,完全有獨到的資格評論這件事。他說,他對文學的熱情繼續滲透到他的投資方式之中,更重要的是滲透到他與客戶的交流方式之中。客戶既然是肉胎凡夫,免不了有時任一時衝動破壞他們自己的財務利益。
他說,《魯濱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中有一個場景,發生在主人公的船在一座奇怪的荒島上撞毀後不久,或許沒有什麼比這一幕能更好地說明人與金錢的非理性關係了。魯濱遜在殘骸中 翻撿,尋找一切有用的東西,撿出了刀子、工具、食物甚至是酒。當他無意間發現滿滿一抽屜金幣時,他說:
看到這些錢,我感到好笑。「噢,你們這些廢物!」我大聲說:「你們現在還有什麼用處呢?對我來說,現在你們的價值還不如糞土。那些刀子,一把就值你們這一大堆,我現在用不著你們,你們就留在老地方沉到海底裡去吧,根本不值得救你們的命!」可是,再一想,我還是把錢拿走了。
「他知道在他當時的處境中,錢是沒用的,對他來說一文不值,但他控制不住自己,」菲利普斯說。「這正是金融界錯誤的地方。在理智上,我們明白有更重要的東西值 得追求,金錢只不過是達到目標的手段(幫助我們過上想要的生活),而不是目標本身。但華爾街將賺錢變成了一場競賽,我們不得不永不滿足地積聚越來越多的財 富。」
應該指出,如果魯濱遜滿足於自己擁有的,如果他聽取了父親的建議,過著中產階級的生活,那麼他將永遠不會變成那個魯濱遜——實際上,他根本不會出海。(儘管他可能由於無數其他原因變得更窮。)
還應該指出,最後,魯賓遜拿走金幣是對的。儘管在島上的時候錢對他沒有用,但幾十年後,當他返回文明世界時,它們變得非常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