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歪理 吹煽「獨」無罪

2021-02-22 香港文匯報


  ■戴耀廷知法犯法,竟稱「港獨」言行難以定罪。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甘瑜、鄭治祖)雖然不少法律界權威人士指出,煽動「港獨」的言論及行為違法,可能涉及刑責,但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昨日在接受電臺訪問時試圖轉移視線稱,「連」當年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草案也不視鼓吹「港獨」是「違法」,又稱現行條例定義不清晰、「很舊」,倘以現有條例去起訴會受到人權法的「挑戰」。曾參與二十三條審議的現任及前任立法會議員在接受本報訪問時均指,現行法例有關煽動罪行的涵蓋範圍,其實較二十三條還要闊,即「有意圖」而非必要有實際行動才構成違法,戴耀廷此說是意圖混淆視聽,他們又強調鼓吹「港獨」違法,反對派不應以「人權論」作為掩飾。

  反對派為替鼓吹「港獨」者開脫,不斷聲言只有「行動」才符合現行法例中「煽動罪」的動議。戴耀廷昨日在接受香港電臺節目訪問時則稱,目前社會上煽動「港獨」的言行「仍然是香港法律容許的範圍」,又稱《刑事罪行條例》的第九條和第十條,雖然針對的是「叛逆行為」,但「叛逆」是「很不清晰的字眼」,又謂有關條例「很舊」,以「現時的法律標準」,尤其是有保障結社自由的人權法下,「擔心」如果以這兩條條例去起訴,會被人權法「挑戰」,最終令條例「俾人打冧埋」。

  當年,反對派為反對二十三條立法,不得不通過承認現行法例有關的規定比二十三條更嚴謹,從而認為「無必要立二十三條來規管」,戴耀廷昨日卻「打變幻球」,稱當年二十三條有就叛逆行為作全面、重新的草擬,而以二十三條的標準去看,鼓吹「港獨」等行為都「不會違反法律」。

葉國謙:港現行法例較廿三條嚴謹

  當年擔任二十三條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表示,二十三條的確認為只談論「港獨」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有實際行動,危害到國家完整及安全,就可能違反法例。不過,二十三條立法最終在反對派的反對下擱置,而因此繼續沿用的現行法例,其實較二十三條更為嚴謹,就是要禁止煽動暴力或促使地區獨立的法例。

葉太:挑起仇恨影響他人即違法

  當年負責主理二十三條立法工作、時任保安局局長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指出,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已有「煽動意圖」的罪名,列明凡是有行動煽動他人犯罪,挑起對政府的仇恨或不同社群的仇恨,且有具體行動計劃、影響他人,就已屬違反法例,可以被檢控。至於能否入罪,就要看事實的全部,才能作出決定。

譚耀宗:所有人不可任意播「獨」

  曾參與審議二十三條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譚耀宗指出,特區政府當年制訂二十三條時,曾談及需要有實際行動才算幹犯法例,但所有人都不可任意鼓吹「港獨」思想。目前,香港法例已清楚列明不可煽動暴亂,而香港基本法也列明不可分裂國家。激進「本土派」鼓吹「港獨」,已經構成煽動行為,當然已經違法。

劉漢銓:「言論自由」抗辯不成立

  當年任立法會議員的全國政協常委劉漢銓指出,《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第十條已提到引起離叛等罪行。1952年,有報章就曾因批評港英政府,最終被告入獄,故「港獨」分子目前的激進行為,已經明顯犯法。目前,「激進本土派」提出「港觸」言論,以及透過武力推翻中央政府管治等,完全觸犯了叛國及顛覆國家的相關法例,反對派高舉所謂「人權論」、「言論自由」等作為抗辯的理由,是完全說不過去的。

  


  ■陳文敏

  針對有人大肆鼓吹、煽動他人以行動「香港建國」,各反對派中人均聲稱根據現行法例「講嚇無罪」,因為香港有「言論自由」,包括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早前接受電臺訪問時就如是說。不過,本報記者發現,陳文敏在去年接受「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訪問時,就清楚指出現行的《刑事罪行條例》的條文「嚴苛」,「任何人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又或者「發表煽動文字」,已符合入罪條件。想不到陳文敏這麼快就打倒「去年的我」。

曾稱煽動分裂可定罪

  陳文敏早前接受電臺訪問,稱現行法例難以處理「港獨」主張,除非有關人等有行動去實踐「港獨」,如武力奪權等。他又聲稱,香港有言論自由,不能單以講「港獨」去定罪。

  不過,根據陳文敏去年接受「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人權》雜誌的訪問,在記者問他香港是否有需要就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時,陳文敏當時稱,二十三條立法「並無需要」,因為現行法律已對保障國家安全、免於分裂等提供保障。

  他在訪問中提到,香港的現行法例中,《刑事罪行條例》規管了煽動罪,並謂︰「其第十(一)條很『嚴苛』,包括規管『(甲)任何人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乙)發表煽動文字』,即『以言入罪』;『(丙)刊印、發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及『(丁)輸入煽動刊物』等。換句話說,即是由發表意見、寫書、出版到賣書,已經可以犯法。」

反口指「言獨者無罪」

  他又說到,第九(一)條訂明「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已屬煽動意圖,已經犯法,又稱「條例委實太闊」,「再如叛逆罪,有煽惑叛變及離叛罪,若呼籲解放軍不服從中央,呼籲警察或飛行服務隊等不服從香港政府,已屬違法。」

  有關言論反映陳文敏對煽動「港獨」言論違法一事,不單心知肚明,而且十分「熟書」。到今日他和一眾反對派卻說香港有「言論自由」,不可就此定罪,突然推翻自己,或許正如陳文敏在去年的訪問中所說︰「國家安全討論可以很情緒化。」■記者 甘瑜

  

  ■包致金

  激進「本土派」鼓吹「港獨」,反對派中人一直聲稱「無法可懲」。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近日在接受《南華早報》採訪時稱,港人應對鼓吹「港獨」者「寬容」、「尊重言論自由」,「即使你不同意對方,或認為他的主張很危險,但不代表你可以阻止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有關言論在網上引起罵聲一片。有網民指,英美等都不會容許鼓吹這些「危險的主張」,有網民更質疑道:「難道有人走出來鼓勵他人自殺,斬人,放火,強姦都任得佢講?」

  lu7431:我走入金舖企喺度嗌打劫無行動喎,駛(使)唔駛(使)拉呀?我有言論自由喎!

  Kahim:在美國或英國,唔知一班人上街叫人加入攪(搞)獨立,有麥(乜)後果呢?

  星海揚帆:試下(嚇)係(喺)美國建議殺死歐巴馬睇下(嚇)點?

  kwong1000:係(喺)歐洲淨係宣傳叫人加入IS(伊斯蘭國)要坐十幾年!

  cwbguy:當年有香港人質疑包致金個姪女Amina(醉駕及襲警)得到法庭優待,輕判,只不個(過)提出意見,稍作批評,即刻被大狀黨(公民黨)一班尊貴議員強烈譴責。叫香港人要包容不同的聲音,但原來只係單方面的。 ■記者 鄭治祖

  猶記得數年前,有電臺節目主持人發起「我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選舉,明顯只是玩笑話,但因不尊重女性,鼓吹非法行為,隨即被社會各界鞭撻,最終連節目也要停播。

  這件事當然不能以「言論自由」為擋箭牌,但為何當有關言論涉及國家民族大義,有人甚至組黨明目張膽表示要香港「獨立建國」、有人去「爭取」外國勢力支持、有人要發起「公投」,已經不是玩笑,更非「齋講」,明明有煽動社會群眾的意圖及舉動時,反對派仍以「言論自由」去為他們、為自己解圍?

  「言論自由」往往是反對派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保護罩,當年反對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他們用盡其言論自由去危言聳聽;今日二十三條立法不成,他們又反稱該(不存在的)條例其實亦保護了「港獨」言論。去年稱現時條例更「嚴苛」、可以「以言入罪」的「學者」,今日反跟你說現時條例不規管「港獨」言論,真是「龍門任你擺」,言論要多「自由」有多「自由」。

  「言論自由」固然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但這並非唯一,法治精神、社會的繁榮穩定,國家民族大義同樣是重要的價值觀。若以一句「言論自由」就可隨意破壞其他價值,對整體社會而言,到底是福是禍?謹引用孟子一句名言︰「權,然後知輕重;度,然後知長短。」■記者 甘瑜

相關焦點

  • 【香港要聞】戴耀廷涉犯煽動罪 湯家驊:言行若圖煽推「獨」 律政司可跟進
    身為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更指,倘有更多證據顯示,戴耀廷在香港的言行意圖煽動推「獨」,律政司可以煽動罪跟進。  民建聯主席李慧瓊昨日在接受電臺訪問時直言,她對戴耀廷的言論感到擔心、震驚及憤怒,並批評戴耀廷經常利用所謂「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作為其「獨論」的「擋箭牌」。
  • 「風雲計劃」名單流出,戴耀廷想靠這些「港獨」分子奪權? |獨家
    「風雲」名單的港島選區(中西、灣仔、東區、南區)仍由民主黨、公民黨主力盤踞,南區增加由曾經燒毀《基本法》的區諾軒帶領鼓吹「自決」的「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黃銳熺及袁嘉蔚參選。獲戴耀廷「加持」的「社網」六大聯盟:沙田、荃灣、屯門、天水圍、大埔及藍田小區網絡,全面染指「風雲」名單上12個選區。
  • 惡行到頭終有報 港大革除戴耀廷
    戴耀廷過去亦多次公然宣揚「港獨」,又曾收取來歷不明的「黑金」捐款,更肆意幹擾選舉公平,甚至意圖組織攬炒派癱瘓特區政府的「奪權」行動。煽「獨」謀奪權 屢踐踏法治就戴耀廷的連番惡行,社會各界早已質疑他不配於大學任教法律,亦曾多次聯署要求港大將其革除。
  • 「獨」侵校園煽攬住死 16區家校會「聯手戰」
  • 「獨」侵校園煽「尚武皆亡」 16區家校會「聯手戰」
    (記者 姬文風、黃盼霖)激進「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半月內入侵多區中學,先後煽動成立17個所謂「本土關注組」意圖向學生播「獨」。  有消息指稱,「學生動源」與「香港民族黨」及「本土民主前線」等激進「本土」組織關係密切,包括「港華本土關注組」在內多個關注組專頁中亦不時轉載煽「獨」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的訊息。
  • 「佔旺」五被告藐視法庭罪成
    她直指,在違法「佔領」期間,「佔中三醜」等誤導參與者,將「以法達義」歪曲成「違法達義」,「搞到大家以為唔需要守法,犯法都無事」,是在「害人害物」。她呼籲年輕人切勿誤信反對派中人的歪理,並要緊記任何人進行違法行為都必定受到法律制裁,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 站在戴耀廷身旁的那個女人 |獨家
    自從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3月底赴臺出席某論壇發表「香港建國」論以來,在香港所引起的討論的聲浪未有消減之勢。這並不是一場戴耀廷的「獨角戲」,與此同時,另外一個人也「成功」引起了媒體的注意,她就是那個站在戴耀廷身旁的卷髮女士——「五獨」論壇的主辦人之一楊月清,她與戴耀廷並非「新識」,而是相識30逾年的「舊友」,她到底是誰,為什麼會讓各路分裂勢力齊聚臺北?
  • 攬炒素人參選 「獨暴」威脅立會
    不過,為了打響名聲,一直與「獨」人交往甚密的王百羽,從「初選」一開始就獲得多名「港獨」組織頭目力撐,其中,曾任「香港民族陣綫」發言人的梁頌恆,更連續多日跟隨王百羽到各區拉票。香港文匯報記者翻查資料,早在2016年,王百羽已是「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及「青年新政」成員,經常在公開活動上與目前已潛逃海外的「本民前」頭目黃臺仰攬頭攬頸。
  • 邵嵐「瞞逃」 遙距播「獨」
    有知情人士日前向香港文匯報記者透露,「大專學界」另一名發言人、城市大學學生會署理副會長邵嵐,其實也在今年9月中旬秘密飛抵德國法蘭克福,與逃竄到歐洲的「港獨」分子會合。該知情人士還透露,邵嵐「走佬」後,依然隱瞞自己離港的事實,一方面在海外遙控指揮城大學生會運作,慫恿學界「獨」人繼續在校園播「獨」,另一方面仍無視香港國安法,高調乞求西方反華勢力「制裁」香港。
  • 戴耀廷的「特首選舉民間投票」是「生草藥」
    筆者: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繼「佔領中環」和「雷動計劃」後,戴耀廷又一亂港新作出爐。戴耀廷宣佈推出「2017特首選舉民間全民投票」計劃,這「民間投票」,其實是「公民提名」、「電子公投」借屍還魂,企圖捧出反對派所屬的「精神領袖」,幹擾特首選舉,但根本違憲違法,是 「生草藥」,噏得就噏。  「2017特首選舉民間全民投票」,涉及特首選舉的提名和選舉兩個階段,除了設有「候選人」和議題外,還設有「逆向選項」,即讓參與者選出最不合心水或最無公眾緣的「候選人」,變相鼓吹仇怨。
  • 好一句「野蠻的驕傲」!
    筆者:葉國謙作者是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近日連串針對水貨客的所謂「光復行動」,最終演變成欺凌弱小的暴力事件。面對社會強烈的譴責,曾經參與行動的示威者紛紛以歪理卸責,其中最經典的要算「熱血公民」核心成員、理工大學講師鄭松泰的言論。鄭松泰接受電視臺訪問時竟然說,示威者的暴力行為是政府(他們口中的「港共政權」)逼出來的: 「你有一個蠻不講理的文明, 我哋咪畀你見到野蠻的驕傲!」一派「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的囂張氣焰。這些所謂「光復行動」,令人最關注的是背後是否有政治動機?
  • 「佔犯」仍逍遙 禍港更猖狂
    有部分時任反對派議員更其身不正,在2012年至 2014年收取黎智英的捐款時,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捐款,涉嫌違反議事規則,甚至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包括李卓人、梁國雄、涂謹申、毛孟靜及梁家傑。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曾開會討論甚至調查,但因當時3名反對派委員劉慧卿、郭榮鏗及範國威包庇「自己友」,5人因此在立法會層面「甩難」,僅梁國雄被廉署落案起訴。
  • 唐英年:法理情不容「獨」
    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朱朗文)「港獨」分子圖在校園成立「衛星組織」,將「港獨」思想散播到學界。全國政協常委、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昨日強調,從法、理、情三方面都不應推動「港獨」,並對此偽議題被炒作感到詫異。他強調,教育機構有責任將學術討論引導至朝向對社會、經濟、民生有積極作用的方向。  立法會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候選人、民建聯主席李慧瓊昨邀請唐英年對談。
  • 「港獨」夢囈
    筆者:陳建強  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近期再度發展鼓吹「港獨」的文章,聲稱基本法給予的「五十年不變」將於2047年屆滿
  • 港大校長獲評「最差校長」 曾拒絕辭退「佔中」發起人
    在馬斐森任內,港大爆出多場風波,包括李國章獲任校委會主席,陳文敏不獲任命為副校長以及學生衝擊校委會等等,甚至發生2016年開學港大學生會長孫曉嵐竟然在演講中公然鼓吹「港獨」事件。雖然馬斐森開學後,發表港大對港獨問題的立場書,稱港大堅守「一國兩制」的原則,但他在處理該校「佔中」學生及「佔中」發起人等措施上引起香港社會不滿。
  • 假棄「獨」梁天琦冇得選
    莫雪芝 攝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陳庭佳)一直主張「港獨」、但為了參選而「轉軚」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昨日終被新界東選舉主任何麗嫦決定其提名無效。何麗嫦指出,梁天琦早前清楚指出他主張及支持「港獨」,又認為他是為了進入立法會而聲稱不再主張「港獨」,故不能信納他真正改變其「港獨」立場。
  • 立會選戰日藏身尖沙咀商廈 戴耀廷「雷動」操盤曝光
  • 戴耀廷慫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日前講明唔可以用舊年區選嘅選民名冊去核對市民資料,否則就係犯法,但操控攬炒派「初選」嘅戴耀廷前日就小學雞地話會用「選舉事務處網站查證選民記錄的截圖」去查證市民嘅選民身份喎。事隔一日,戴耀廷噚日終於跪低承認咁做係唔得嘅,真係玩到班攬炒派支持者氹氹轉。
  • 區諾軒露「獨」相 叫囂再「燒法」
    代表反對派參加立法會港島區補選的區諾軒,此前不斷鼓吹包括「港獨」在內的「自決」,更公然焚燒基本法,被各界質疑不符要擁護基本法的參選資格。在昨晚一選舉論壇上,區諾軒再現「獨」相,竟聲言在「有需要」時,他會再度焚燒香港基本法,令場內人士譁然。陳家珮批評,區諾軒為政治野心,遮蔽政治理念,更揭發他曾高唱歧視新來港人士的歌曲,歌詞包括「誓殺滅蝗蟲」等,挑起社會矛盾。
  • 小麗「暗獨」參選 政界促DQ
    政界人士批評,劉小麗圖以「語言偽術」將「港獨」包裝成「自決」,又指她口中的「政制自決」是試圖將香港的政制發展推向「港獨」的邊緣,促請選舉主任裁定劉小麗的參選資格無效。劉小麗及其「Plan B」李卓人昨日以「守護平民幸福」、「問是非 分真假」為主題,在街頭舉行補選造勢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