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家長和學生關注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使用規則也有了調整。根據長沙政府最新政策,綜合素質評價繼續按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維度以A、B、C、D四個等級形式呈現,作為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凡有D等的考生,不能畢業,普通高中學校一律不予錄取。
高中學校招生時,報考長沙市一中、湖南師大附中、長郡中學雅禮中學、明德中學、周南中學、市實驗中學、南雅中學、麓山國際實驗學校等第一批錄取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最多允許有一個B等。
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按照學生填報志願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綜合考慮學生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狀況及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規則為:
(1)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入圍。
(2)比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成績。
(3)綜合成績相同時,再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結果。
瀟湘晨報記者沈顥
【來源:瀟湘晨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