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消息,關於中國噹噹兩位主要創始人的離婚法律訴訟,事件相關當事人選擇之一的李國慶今日我國對外進行發表重要聲明。他表示,目前發展已經和俞渝分居兩年零五個月,在之前需要雙方的輿論戰中,他的形象問題一直是「不配為夫,簡直還不配為人」,但在一些離婚案件訴訟活動當日,俞渝「卻在法庭上大秀恩愛,拒絕和她眼中的渣男我離婚」。
「我已經離婚的一個非常低的壓力條件下,充分保證我兒子的利益,但在餘女士同意並回去了。所以,除了離婚法司,不再以任何方式對話「。在他看來,「餘女士離婚不是拖延離婚進程,當當網控制的目的,並不能贏得時間排除資產轉移的可能性。」而在核心股權分配的爭論雙方李國慶還要求「公平分配,每45%。」
以下為李國慶進行公開發表聲明原文:
分居兩年零五個月,
我被描述為世界上最壞的人,我死去的父親被侮辱了,
我的失敗兄弟被掛在牆上,
全網潑墨我,
在俞渝掀起的公眾社會輿論裡,我李國慶豈止不配為夫,簡直還不配作為為人。
隨即引發社會長達一年的網絡進行暴力,
但是,在球場上,查明之前,
現在,輪到我們所有吃瓜群眾出現大跌眼鏡了。
六月十五日,於玉在法庭上示愛,拒絕離婚,用她的眼睛卑鄙的男人。
考慮到分居已經兩年零五個月了,
她此次拿出三項證據:
1、曾經共同旅遊
2、我在她生日時送花
3,我要分開她的朋友捐出一半的蘑菇。
旅遊是前年10月。猶豫再三後我答應學生參加8人團的西班牙之行(我們可以住在一個不同的房間),因為我當時社會沒有選擇放棄這個和平分手的幻想,夫妻不成情誼在,這也需要符合要求兒子的利益。
去年五月,於女士的生日,我送的花。為什麼花,因為在過去二十年過去了,我,她一直在她的生日,紀念日渣的人,無一例外的原因,會花。作為一個現代文明人,甚至分手,女士生日花是一個紳士。
共同的朋友送土特產,指定了給兩人的,我可不可能私吞。
於鈺視這些為情不斷的證據,從善意的理解是她的過度解讀。
但自從去年10月她公開詆毀我和我的家人,就沒有回頭路了。 此外,她不再愛我,即使我覺得她從來沒有愛過我,她從來沒有愛過我,她從來沒有讓我籤過這麼多不好的協議,我甚至不能讀它們,因為我信任它們,如果我不利用它們,她怎麼能把我從行政中心推出去,華麗孽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