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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證據規定》熱點解讀之一 | 至正論法-上海二中院
施行了十餘年的舊規歷經民訴法三次修改和民訴法解釋的出臺,部分規定已落後於司法審判實踐。為此,最高院根據「四五改革綱要」關於「貫徹證據裁判規則、完善民事訴訟證明規則」的要求,歷時四年,對舊規進行了修改。新規全文共計100條,在體例和結構上延續了舊規。包括六個部分:「當事人舉證、」「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舉證時限和證據交換」、「質證」、「證據的審核認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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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專題 | 新《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研讀會要點來襲
原創 上海青浦法院 上海青浦法院2020年6月28日、7月3日下午,上海青浦法院分兩場舉辦「青法微課堂」之新《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研讀會。黨組成員、副院長張富泉,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各部門幹警代表參加研讀會。兩場活動分別由青藍法研社理事長陳強,副理事長陳畑畑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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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解讀:新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的6大亮點
最高人民法院於近期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的決定》,對原《民事證據規定》條文進行修改41條,新增條文47條。下述解讀來自於上海寶山法院徐媛法官為大家詳細解讀新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的背景意義、主要內容和應當注意的問題。分享於此,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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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證據規定理解與適用(逐條解讀·下篇)
【解讀】:本條是在原第69條基礎上修改而來,相對而言更為完善。本條與原規定相比最大的一處修改就是將「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這種規定刪掉了,前面筆者也有闡述,此次修改民事證據規定後,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不再具有證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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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證據規定理解與適用(逐條解讀·上篇)
作者:熊承星律師導言:最高院於2019年12月26日發布了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新民事證據規定》」),該司法解釋將於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而在《新民事證據規定》正式實施前,從2002年至今,當前仍在適用的《民事證據規定》已施行了將近18年之久。目前我國並沒有統一的證據法典,當前的《民事證據規定》、散落在《民事訴訟法》、《民訴法司法解釋》和其他實體法中涉及證據規則的一些條文規定,基本上構成了我國民事證據法的規則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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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訴訟證據規定》下的民事訴訟證據操作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77次會議於2019年10月14日通過了《關於修改<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新證據規定),新證據規定以法釋〔2019〕19號形式於2019年12月25日發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新證據規定公布施行後,最高人民法院以前發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不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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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大法官權威解讀新民事證據規定
正確理解和準確適用新的《民事證據規定》,對於今後一段時期民事審判工作的開展,意義重大。《民事證據規定》作為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實重要法律依據,對於實現新時代司法審判工作目標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民事證據規定》自2002年4月1日施行以來,審判實踐中有關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的適用雖然積累了十分豐富的經驗,但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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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律師自認視為當事人自認
201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77次會議作出了《關於修改〈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修改後的新民事訴訟證據規定於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第五條規定:「當事人委託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的,除授權委託書明確排除的事項外,訴訟代理人的自認視為當事人的自認。當事人在場對訴訟代理人的自認明確否認的,不視為自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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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最新《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十二大變化
該《修改決定》共115條,根據《修改決定》重新公布的《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共100條。修改後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定》中,保留原《民事訴訟證據規定》條文未作修改的11條,對原《民事訴訟證據規定》條文修改41條,新增加條文4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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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新《民事證據規定》施行 近2萬字法官熱點解讀來啦!
新《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2019年12月,最高院公布修改決定,將2002版證據規定(舊規)進行了首次、全面的修改。其中部分規定是現有法律體系中的首次規定,對民事案件的審判提出了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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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治虛假訴訟,維護公平正義——淮安中院召開懲治妨害民事訴訟行為...
為進一步維護司法權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引導社會樹立良好的誠信體系,4月28日,淮安中院召開懲治妨害民事訴訟行為新聞發布會,審監庭庭長張雨通報2019年該庭懲治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工作情況並解讀典型案例,新聞宣傳處負責人趙德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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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自認制度的變化及...
新《民事證據規定》將於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介紹,新《民事證據規定》中,保留原《民事證據規定》條文未作修改的11條,對原《民事證據規定》條文修改了41條,新增加條文47條,創設了多項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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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證據規定》:關於「自認」6個法律要點
2019年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修改的決定》(以下簡稱《修改決定》,即新《民事證據規定》理解與適用),對施行了十八年的《民事證據規定》進行了全面修改。今天筆者為大家從六個方面來對這部新《民事證據規定》理解與適用中關於「自認」的重點問題進行梳理和概要性闡釋,以供參考。一,「自認」是什麼?它的本質是什麼?自認是指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在法庭審理中(包括在證據交換、詢問、調查過程中)或者在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書面材料中,對於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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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下稱《智慧財產權證據規定》),該司法解釋於2020年11月18日施行。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解決智慧財產權權利人訴訟「舉證難」、維權成本高等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審判實際,牽頭起草了《智慧財產權證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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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就《關於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
轉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就《關於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關於加大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制裁力度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為進一步提高司法解釋、司法政策質量,根據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就《關於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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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8期】通遼中院舉辦專題講座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
【第738期】通遼中院舉辦專題講座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 2020-12-21 17:4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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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理解和適用新民事證據規定的幾個問題
關於理解和適用新民事證據規定的幾個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江必新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修改〈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修改決定》),《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民事證據規定》)公布18年來完成了全面修改,這是我國民事審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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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你必須知道的新證據要點
本文作者 / 樊東峰 吳瑞香 律師案件的成敗關鍵在於證據,而「新證據」往往能夠扭轉乾坤,改變案件最終結果。隨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19)》(以下簡稱「新《證據規定》」)的出臺,與「新證據」有關的法律規定亦發生極大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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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發布《關於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集微網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布了《關於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該《規定》將於自2020年11月18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為保障和便利當事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智慧財產權民事審判實際,制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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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和適用新民事證據司法解釋的幾個重點問題(附《民事證據規定...
2001 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 2001 年《民事證據規定》)是我國第一個關於訴訟證據的司法文件,對於當事人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的保護、民事審判和民事訴訟實踐的發展,以及民事訴訟證據和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進步,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產生了非常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