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裁員無經濟補償 贏了網律師幫您維權

2021-01-19 網易新聞

小李所在的某網際網路公司因經營原因於今年6月開始大量裁員,小李4月才進公司,馬上就要轉正,卻因其所在的項目被叫停進入了被裁員名單。公司表示,由於小李仍處於試用期,因此無任何經濟補償。

這已經是小李第二次在試用期被辭退了。第一次是去年剛畢業的時候,進公司不到一個月,小李就被通知因不符合錄用將被辭退。首份工作就遭辭退,小李的自信心受到了打擊,加之欠缺相關法律知識,小李並沒過問補償事宜。之後小李因個人原因一直到今年3月才重新找工作,好不容易進入一家網際網路公司,結果還沒做兩個月又碰上這種事。「試用期就能隨便開除人嗎?現在的公司是不是都挑試用期的開?」小李跟朋友抱怨。朋友建議他找律師諮詢一下,看看試用期裁員有沒有補償。

小李聽取了朋友建議,在贏了網上提交了免費諮詢,一個工作日後便收到了律師答覆。律師表示,如果單位以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理由進行經濟性裁員,需要對被裁員工支付經濟補償。而且經濟性裁員有人數要求,要求裁減人員數量在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否則應按照一般裁員流程進行。

另外,《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雖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需要滿足以下三點: 1、用人單位需要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2、用人單位要用硬指標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如用軟指標,例如單純因為上級不喜歡員工,或者認為該員工不夠努力等主觀意見,不能成為證明其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據。3、用人單位需在員工入職前告知其錄用條件,如果並未提前告知就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的,同樣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需要對員工進行賠償。

因此,如果小李所在公司符合經濟性裁員標準,則需要支付小李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公司不符合經濟性裁員標準,則除非有證據證明小李不符合錄用條件,否則屬於違法行為,需要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賠償金,即一個月工資。律師建議小李找公司協商,如協商不成,則可以拿相關資料向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小李查看了律師的解答後,聯繫了公司相關人員,經雙方協商,公司同意支付小李一個月工資。

從企業經營到員工就業,受資本寒冬影響,部分網際網路企業都存在大規模裁員情況。在大家普遍關注「企業該如何度過寒冬」、「創業者的心路歷程」、「資本寒冬下企業該如何轉型」等問題的時候,鮮有人關心那些「被裁員」、「被資本寒冬」的員工的利益。在此贏了網提醒廣大從業者,如您的權益被侵犯,請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原標題:試用期被裁員無經濟補償 贏了網律師幫您維權)

本文來源:華龍網-重慶晚報 責任編輯: 王曉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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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用期內被解除有無經濟補償的關鍵在於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因勞動者個人過失性行為而被單位解除的,則沒有經濟補償;若是單位因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等為由解除的,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許多用人單位都認為在試用期內可以以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意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事實上並非如此,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案例比比皆是。而更令人氣憤的是很多非法解除勞動者公司都不會給予經濟補償,有的甚至連試用期幾天工資都不給。那麼試用期辭退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 勞動法規定:經濟補償和賠償要區分清楚,這樣維權才有效
    勞動法規定:經濟補償和賠償要區分清楚,這樣維權才有效在工作的過程中,其實大家都是比較沒有安全感的,雖然表面上用人公司和職員的地位是平等的,但是職工始終還是相對若是的,不管是在用人公司受到委屈,或者是不公平的對待,職工大部分的時間都比較弱勢,所以很多事情人們都會選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 單位辭退試用期員工,被判違法解僱,老闆:他業績沒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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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股城網對於很多剛踏入社會的大學生來講,披荊斬棘通過面試,迎來了試用期,最後連試用期都沒有結束就被辭退,所以他們都想知道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而相關法律又是怎樣規定的?跟小編一起去看看吧。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第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第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 試用期就被辭退,該怎麼辦?
    我們來簡單回顧一下,被裁的時候,如何為自己爭取利益:步驟一:裁員請讓HR來找我談步驟二:先爭取內部轉崗,然後再儘量爭取到2N個月的賠償步驟三:公司1分錢不願意賠?申請法律訴訟步驟四:不訴訟,也不要賠償金,為了「背景調查」說好話但如果試用期就被辭退,該怎麼辦?
  • 為何很多公司喜歡試用期工資打八折?
    所以,如果單位沒跟你籤合同給,你應該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舉報,維權,也可以同時提起仲裁、訴訟。超過一個月的部分,應該給你2倍的工資。未籤訂勞動合同,但用工事實已經成立,是有勞動關係的,但不能約定試用期,所以,「試用期沒有勞動合同「這個說法都有待商榷。不籤勞動合同,不能有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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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說的是公司突然裁員,對於突然裁員的,肯定是要按照2n方式進行賠償。,我們這裡所說的n其實就是工作年限的意思,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在公司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本人的標準工資,n就是代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比如在公司工作五年,那麼就是要支付五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 勞動法對試用期是怎麼規定的?試用期辭職有工資嗎
    【問題】很多網友提出籤訂勞動合同的試用期的問題,有的勞動者也諮詢勞動法對試用期是怎麼規定的?還有的勞動者在沒有籤訂勞動合同前先和公司籤訂一個試用期合同,也有很多剛畢業的大學生剛進入職場,或對職業不滿意或有意見於公司,往往都會選擇在試用期辭職。等等。可見,試用期的問題也是勞動者關注的問題。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是怎麼規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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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過勞動仲裁要回經濟補償,機率大嗎?來看看專業人士都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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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消息傳出甲骨文再次啟動中國區裁員,補償依然是 N+6。甲骨文再次裁員,補償 N+67 月 22 日,有網友在脈脈上爆料稱:「坐標甲骨文北京,拿了一波 N+6,心情有些複雜。」隨後,甲骨文在大連、蘇州等地的裁員消息也流出來。針對本次裁員,截至發稿時,甲骨文官方暫未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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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跟大家聊了聊關於勞動合同的種類,以及試用期的規定,勞動合同不籤的後果,今天就跟大家聊聊單位和員工的僱傭關係結束的知識點。阿臣:工哥,趕緊講講經濟補償金是咋賠的,我就想知道這個!著啥急,你又不趕著辭職,等我一步一步的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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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和大家溝通的一個問題是:在疫情防控期間,如果員工被公司解僱或者辭退,員工應該怎樣去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應該爭取哪些補償?今年以來,收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加上經濟形勢變化,很多企業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和經營風險。在外部開源無望的情況下,如何縮減支出和降低成本就成為了企業的重中之重。雖然今年國家有關部門多次強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就該儘量減少裁員或不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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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合同期限為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日,無試用期,採用不定時工作制,羅某每月工資7000元,每月10日發放工資等。一日,某區協會向羅某發出《勞動合同期滿勞動關係通知書》,羅某拒籤。前述通知書載明「根據雙方之前籤訂的勞動合同終止日期,雙方於2016年8月1日合同期滿,勞動關係自然終止,根據過去一年的表現,公司經過審慎考慮,決定在您合同到期後不再予以續籤」。那麼,這樣真的可以嗎?單位不想續籤合同,肯定是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金的。必須明確的是,如果單位不打算繼續與勞動者續籤勞動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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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小劉打算自己去人事部諮詢的,這一天領導搭小劉的順路車回去,路上就向小劉說了一下公司的情況:「小劉,你也知道公司今年的效益不是很好,現在每個部門都在考慮減編裁員的事情,公司本部的每個部門人員只保留1至2名,其他的人員都要安排去項目,或者勸退!公司目前工資都已經拖延了,更不要說現在還能支付得出對應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