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各界期盼已久的民法典草案正進行審議。新中國首部民法典呼之欲出,中國將迎來「民法典時代」。
很多人喜歡看法庭上的唇槍舌劍,律政類題材的港劇因此吸引了不少粉絲。但是,看書的卻很少。在朋友的安利下,接觸到《最好的辯護》這本書,帶著好奇心,看了一遍,意外地被吸引了。
德肖維茨,被譽為「美國當代最成功的辯護律師」。曾為辛普森殺妻案、柯林頓緋聞案與彈劾案、泰森案等一系列大案擔任辯護律師,他代理的許多大案,都成為人類歷史的經典案例。在本書中,他將曾代理的最富有爭議、影響面頗大的十幾起案件一一記錄,每一起案件的訴訟過程都跌宕起伏,引人深思,帶給人關於司法與人性,道德的思考。他認為,「最好的辯護」就是「進攻」。
縱使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各有其特點,也不妨礙我們為他的辯護鼓掌叫好。結合《最好的辯護》這本司法領域的近乎無門檻「入坑」書,本專欄將分幾個系列,把這本書的幾個訴訟案件,逐一向大伙兒介紹介紹,一起看看訴訟律師精彩的辯護手法,而在開始之前,我們得先大致了解下司法體系,作為在閱讀這本書之前的知識儲備。
本書作者是在英美法系下,完成各項訴訟。
法系,是用來對各種法律進行劃分的概念。指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傳統、原則、制度和特徵等要素的某一類法律制度的總和,它是西方法學中一個常見的概念。大體上分為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兩類。
大陸法系,一般指以羅馬法為基礎,形成並發展起來的完整的法律體系的總稱。由於該法系首先在歐洲大陸出現並形成,它具有法典的特徵,因此又稱為法典法系(code family)。
法學家們追求創建完善的法律體系,釐清內在邏輯,以建構最完備的「法律大廈」。大陸法系還有一個常見名稱,即民法法系(civil lawfamily)。
英美法系,又稱普通法系或海洋法系,它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但並不僅指普通法,而是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總稱,屬於資本主義經濟關係的產物。
英美法系立法思路與大陸法系完全不同,信奉「法律本身不可能是完美的」,強調根據具體經驗解決具體的問題,因此,英美法系在審判原則上更「遵循先例」,也就是說,作為判例的先例對後來的案件具有法律約束力,會成為日後案件審判的「原則」。因而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靈活性。這點在書中也表現得十分突出。
與大陸法系不同,英美法系講究的證據來源為人證。例如,美國法庭對於人證十分看重,這點在本書的每一個案件中都得到了體現。因此,證人舉證,幾乎是一個事關成敗的重要影響因素。例如那句著名的「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也成為「米蘭達警告」),就可見一斑。
「你有權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麼你所說的一切都能夠用作為你的呈堂證供。你有權在受審時請一位律師。如果你付不起律師費的話,我們可以給你請一位。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權利?」這句話就是著名的「米蘭達警告」
英美法系的訴訟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辯護人和代理人為重心,法官只是雙方爭論的「仲裁人」,一般充當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法官的權力範疇相對大陸法系較為寬鬆,一方面,如果以制定法違背法律原則,法官可以拒絕制定法的適用。法官還可以通過區別先例與在審案件的案件事實與法律問題的比較,決定是否適用判例法。
由於論證方法得不同,大陸法系更加傾向於理性主義,普通法法系則更傾向於經驗主義。
實際上,進入21世紀以來,兩大法系互相融合借鑑,取長補短,劃分也就逐漸不那麼明顯了。
正如德肖維茨在本書裡寫的那樣:
「正義是需要追尋和求索的,因為我們無法達到一個完美的正義的現實,我們必須去追求。公正不是結果,而是一個過程。」
背景知識到這裡就暫時結束了。在下一篇系列二中,我們將介紹一個有趣的案件:槍擊一具屍體,算不算是謀殺?判定被告是否有罪,應該從是否成功的偶然性去決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