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代表團每次綜合性大賽都會發裝備,領獎的時候穿什麼有非常嚴格的規定,任何國家隊成員在賽期必須嚴格遵守,不存在特權之說。隊伍或隊員的訓練比賽裝備與代表團裝備可以因為贊助商的不同而不同。安踏是近幾屆奧運會、亞運會中國代表團官方贊助商,而不同隊伍有不同的訓練或比賽裝備贊助商,如中國籃球隊是耐克、中國遊泳隊是361、中國女排是阿迪達斯等。無論隊伍是什麼贊助商,無論個人是什麼贊助商,但綜合性運動會領獎時應該穿代表團裝備,單項錦標賽(如世錦賽、世界盃或亞錦賽)領獎時可穿隊伍的贊助商提供的服裝,這應該是公認的國際慣例。
此次亞運會孫楊第一次登上領獎臺,穿的就是361,而隊友是安踏,同一個國家的運動員同時登上領獎臺,卻穿著不同款的領獎服,這在國際上非常少見。但孫楊第二次拿獎以後就換上了安踏,但總是對安踏的商標遮遮掩掩,貼紙、國旗、吉祥物、金牌都用上了,直至最後一場比賽後,他才大大方方穿安踏領獎服領獎。實際上,此屆亞運會也許最火爆的就這事了,361、安踏、孫楊都可以說是做了一個大廣告。
對於老國家隊隊員,孫楊肯定不會犯「忘穿」安踏這種低級失誤。孫總想穿361,特別愛361也不能違反隊規吧,說白了,就是孫肯定與361有贊助協議,得遵守與361的契約而穿361領獎服領獎。作為孫來說,遇到利益衝突首先想到合同在身似乎也沒錯,但因維護集體利益而違反個人合同造成其個人利益損失誰來負責?這裡面到底有什麼問題?
第一, 孫與361籤合同的時間可能比較長,沒考慮到期間代表國家隊參加綜合性賽事可能造成的問題。孫也已進入競技運動員生涯後期,對贊助商的忠誠能給他競技後期帶來巨大利益,無論是物質上,還是形象上,雖然會給很多人罵。
第二, 361、安踏也許都按合同辦事,由於存有競爭關係,不是那麼容易協調,後來孫能穿安踏入場登臺,也說明兩公司都找到了一種妥協的辦法,也許是「大哥出面」,或者「大家都是老鄉」,或者「孫為了國家利益甘願受罰」等等。還好孫私人贊助商是361與遊泳隊的一樣,萬一他代言的品牌與遊泳隊和中國體育代表團都不一樣,那就更麻煩了。
第三,成績特別牛的隊員的確不好管理。像孫沒有遵守隊伍、代表團的通用規定,還能夠大受歡迎,為什麼?因為競技體育講成績,金牌也是「國家利益」的一部分,安踏贊助中國代表團也是「國家利益」的一部分,就看哪邊「國家利益」更大。從這屆亞運會來看,孫特別牛,不可替代,下屆奧運會中國遊泳爭金的重任可能還得要靠他,杭州亞運會孫必然也是重要的城市代表,所以他可以有一定任性空間,有時候為了照顧他個人利益,安踏的「國家利益」適當讓步,給他個人開綠燈,根本上是為了照顧奧運金牌和杭州亞運這個「國家利益」。而且,孫牽扯到的後面利益團體太大,他的行為絕不是他個人一人能決定的,孫能一直在亞運會上遊完所有項目是個人利益、集體利益、贊助商利益相互協商的結果,肯定也是在保護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但孫這樣傷害「國家利益」,很可能受到總局的進一步處罰。
我們還可以舉個例子,大家能了解的更清楚。林丹是當代羽毛球巨星,他個人的贊助商和中國羽毛球隊贊助商不同,中國羽毛球隊贊助商與中國代表團贊助商還不同,這比遊泳隊更複雜。林丹在雅加達亞運會最後領獎時穿的就是安踏,而不是其個人、也不是隊伍的牌子。之前的比賽,他曾經也因為贊助商不同而在賽場上「任性」過,現在這麼老實穿安踏,一方面說明林丹代言的贊助商同意了此舉,或是以其他形式彌補或避免這種損傷「國家利益」的事,另一方面也說明他明白在競技生涯後期,要遵守隊規、為國爭光,否則連東京奧運會都去不了,那更是損害了自己和他贊助商的利益了。
孫倒不是「特權階級」,而是「特別階級」,也許在一些特權階級裡他具有很高的「使用價值」,所以,他雖然享受很多「特權」,其實很無奈,也很多煩心事。越是大牌運動員,越在公共空間,越要注意自己的價值認同問題,不要出現不必要的商業糾紛。當然,運動員也知道,他們就是要趁著自己的金華時代,有利用價值的時候好好創造價值。
隨著中國體育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和轉型升級,個人籤訂贊助合同的情況會越來越多。以後運動員籤約個人協議,可以吸取教訓,可以加一條補充條款,以國家利益作為前提,一旦入選國家隊,代表國家參賽、行事著裝問題必須遵守國家隊規定。國家利益才是運動員、隊伍、贊助商的共同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