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著名的學者李敖先生在他1979年所寫的《且從青史看青樓》一文中,曾戲謔講道:
「現在人稱自己太太做『內人』,如果這位太太是『從良』了的,倒真名符其實。原來唐朝稱妓女叫『內人』。……現代人向人介紹自己老婆是『內人』的時候,無異同時告訴人自己是『龜公』,是『大茶壺』。兩位男士互相介紹自己內人的時候,就同時是兩隻『龜公』,兩把『大茶壺』。」
讀來讓人忍俊不禁,卻也不禁讓人疑惑:難道書本上影視中講的都是錯的?內人難道真的是妓女的意思,而非自己的妻子?
如果真的如此,想到那麼多男人做了那麼多年的「龜公」,且還是心甘情願自封的,不免讓人哭笑不得。
據李敖先生解釋,此說法本也是有其來歷的。
在唐代的中國俗樂論著《教坊記》中,就曾寫道:「妓女入宜春院,謂之內人。」
唐代詩人張祜也曾在他的詩作中寫道:「內人已唱春鶯囀,花下(亻差亻差)(suōsuō)軟舞來。」
《教坊記》中的說法很直白,直言妓女又可叫「內人」,張祜的詩作中較為婉轉,但分析來亦是歌伎的別稱。
可以說,寫到這裡,「妓女」的這個解釋已經近乎實錘了。
為何要在這裡說「近乎實錘」,而非完證,我們從同為唐代文學家的黃滔的詩中可窺一二。
在他的《喜侯舍人蜀中新命三首(之三)》中就寫道:「內人未識江淹筆,竟問當時不早求。」在詩中,黃滔將候舍人的文採與南朝著名的文學家江淹相比,大加讚賞,說他的妻子埋怨他為何「當時不早求」。
在這裡,我們可以得知,在唐代時,內人其實依然還是有妻子的含義的,只是如當今「小姐」的稱呼一般,因為當時社會環境的變遷,混入了其他不太雅觀的意味,徒惹人笑。
其實,內人的稱呼早已有之。在《荀子·法行》中即說道:「曾子曰:『無內人之疏而外人之親。』」以「內人」來指代「家人」並與「外人」對比,而妻妾可不就是家人中的一員嗎?
《禮記·檀弓下》中曾記載了一件事:魯國大夫文伯死後,他的朋友和臣屬都沒見有痛哭者,反而是他的「內人」們皆痛哭失聲。
「今及其死也,朋友諸臣未有出涕者,而內人皆行哭失聲。」
鄭玄對其註解道:「內人,妻妾。」
在《孔叢子·記義》中則據此記述道:「今死而內人從死者二人焉,若此,於長者薄,於婦人厚也。」
由此可知,「內人」這個稱謂在最初時確實就是指代的妻妾,而非李敖所述的「妓女」。之所以單講「妓女」,其戲謔的成分要更大一些。
可笑的是,在某大學教授所著的《出口成錯》一書中,卻也因李敖的戲謔之語,就此得出一結論:「這樣說來,如今還有人故作高雅地稱自己的夫人為『內人』,真是天大的笑話!」
卻不知,在這些故紙堆中,誰又成了天大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