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來自湖北石首的袁先生和同事驅車從老家趕到貴陽後,不料卻被當地居委會工作人員要求不能下車,更尷尬的是,等待八九個小時後內急想上廁所,卻被告知只能在車內用塑膠袋解決。
25日下午,貴陽市花溪區平橋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回應,「袁先生的情況屬於瞞報,基層工作人員不知道真實情況也不敢貿然放他下車」。
就算是屬於瞞報,但出於人道主義精神,在當前全國低風險,只在重點防控境外輸入的大背景下,不應該沒有變通的辦法。事實上,上午11點左右,不讓下車上廁所,12:38袁先生撥打了平橋街道錦江居委會負責人電話,等到當天13時左右,袁先生和同事被安排到當地一家醫院的傳染科上了廁所,之後入住了隔離酒店。
也就是,辦法不是沒有,而是現場防控人員辦事太死板,沒有擔當精神。其實,就是立刻請示上級,也不至於讓人家憋兩個小時。也或許不讓上廁所是對瞞報的懲罰,但一碼是一碼,人家不該受到憋屎憋尿的懲罰。
再說關於瞞報的問題。袁先生說「同事向在貴陽所住小區錦江居委會報備了,我沒有報備。」街道辦工作人員也認可這一說法。直至快到貴陽市,其同事才告知錦江居委會有一名同行人員,因為不同轄區,錦江居委會需要時間核實袁先生情況,所以才會耽擱較長時間。
根據3月17日發布的《貴陽市關於調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6號)》第6條,「對14天內有湖北以外省份旅行居住史的來築返築人員,抵筑後須於4小時內向屬地居(村)委會和所在單位(接待單位)如實報備登記。」按照這個精神理解,袁先生和同事應該不完全屬於瞞報。雖然凌晨在工作聯繫、人員調度上存在一些困難,街道辦工作人員也不容易,但如實講清楚,取得當事人理解就行了,沒有必要拿「瞞報」當託辭。
此事說明社區管理環節上存在不緊密的問題。在此次抗疫中,下沉抗疫是個好做法,但是,治理重心下沉,意味著權力、資源也要下沉。在這些方面,一些地方做得還不夠。上級只是下沉了責任,但並沒有賦予基層足夠的自主空間。這就導致基層管理人員不能審時度勢來解決問題,而是只認上級有沒有通知這個死道理。這就需要對下沉機制加強配套保障,真正做到,責任下沉,群眾幸福指數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