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比起毛姆叔叔精心構制的這個故事來說,我還是更喜歡扉頁上《迦託——奧義書》中的這句話:
一把刀的鋒刃不容易越過; 因此智者說得救之道是困難的。
對毛姆小說的好感來源於《月亮和六便士》,但這兩句話卻是吸引我讀這本書的唯一直接理由。
我是典型的希圖在書裡面尋求到某種開啟內心世界的智慧的讀者。因此當我看到扉頁上的字跡時,我滿心期待可以從主人公半生的經歷敘述中尋找到關於得救之道的更深啟示。所以在我開始翻閱這本書時我幾乎抑制不住地欣喜若狂。
可是當我合上書頁,卻突然發現自己所得到的思考遠沒有奧義書上那兩行字給我的多。
倒不是失望,只是有些未能得償所願的落差感。
《刀鋒》是英國著名作家毛姆的晚期代表作,也是他平生最暢銷的作品之一,小說描寫了一個名叫拉瑞的主人公,生活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美國,渴望超越一切世俗現實去尋求真理,因而與之前的朋友漸行漸遠的故事。
在我看來,拉裡之所以可以過他那種「晃膀子」的生活是有條件的。
首先,他是一個孤兒,沒有人需要他贍養,他大可以不必考慮養活父母這檔子權利義務的事;其次他沒有結婚,伊莎貝爾不願意跟他過理想主義的窮苦生活對他來說不是拒絕而是成全;再次,他多少有一點財產,可以不用擔心不工作而沒有飯吃;再再其次,他性格隨性而灑脫,不在乎主流社會對他的鄙薄和非議,一旦沒有錢吃飯了,他不計較做體力活。(這一點恐怕是最為關鍵和最難為依賴物質的上流人士們所模仿的。)
有了這幾個條件,他大可以去過那種閒雲野鶴般超然於物質世界的精神生活了。
我是打心眼裡喜歡拉裡這個小夥子的。這種喜歡並不包含任何對他形象拔高並聖化的崇拜。只是一種對聲氣相投的同類的一種自然而然的喜愛。(那麼,如果有人對拉裡是抱著仰視的摩拜心情的話,我無疑在這裡拔高了自己。對此我稍稍慚愧則個。)
根據毛姆叔叔的描寫,拉裡斯文、隨和、總是帶著溫熙的笑容,善解人意又親切可感。就像我們少女時代曾經默默欣賞過的高年級大哥哥。是那種非常樂於助人,又不端架子、不裝大人口氣教訓人的陽光少年。
所以在開始看這本書的頭幾個章節時,我曾在心底熱切地呼喊:啊!仁慈的主宰啊,請賜給我一個拉裡吧!像我這樣一個無家世、無地位、身無長物又同樣渴望過富足充盈的精神生活的不靠譜女青年,需要的不正是這樣一個拉裡嗎?那麼就讓伊莎貝爾的不滿成全我的美滿吧!
可是真可惜,我不活在這部小說裡。
事實上,我不覺得拉裡尋求「得救之道」的方式比別人聰明或高明多少,可是我卻正是因為他的不高明和不聰明才對他傾慕並心生敬重。
《燃情歲月》裡印地安人一刀說:「有些人能夠傾聽內心深處的聲音,他們依此行事,這些人最終不是瘋了就是成了傳奇。」
拉裡或許離偉大很遙遠,但他的不合流俗、不合時宜卻足可以稱得上一部普通人的傳奇。
在一個絕大多數人都以物質財富佔有的多寡來衡量你是否成功是否具有價值的社會裡,像拉裡那樣做一個追求理想主義生活、「大隱隱於市」的計程車司機,不為名利。如果說這是「矯情」是「文藝」的話,真正貫徹起來那也絕對沒有想像的那麼容易。所以如果做不到的話,請不要自鳴得意地進行嘲笑。
有很多人,因為自己不崇高,便不相信別人可以崇高。一遇到有比自己境界高的人就迫不及待地進行諷刺和解構。我自認不是一個崇高的人,但我永遠信服那些自始至終心無雜念地追逐著信仰的人們。
我們不是拉裡,無法像他那樣週遊世界去尋找真理。現實和理想是一對永遠無法真正調和的矛盾,可是我們在這兩個極端之間的克制和閃避其實原本已經是一種化解這對矛盾的有力方法了。沒有必要把自己和大眾隔絕開來,刻意地擺出一幅遺世獨立的姿態,然後又反誣這個社會虧欠了我們,世界不符合我們的夢想。在看似世俗、平庸的生活中同樣可以追求充滿詩意和酷味的精神生活。一定。
我認同小說快要結尾時拉裡在談話中所強調的一句話「我認為一個人能夠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或許有些不自量,但這確實是我一直以來,最為篤定的堅持。
《刀鋒》以美國人為主人公,有什麼用意?
這是毛姆在他生平創作之中第一次以美國人為主人公。毛姆親身體會過戰後美國的氣氛,那裡經濟十分繁榮,社會上瀰漫著樂觀的氣氛,書中的拉瑞有著大好的事業機會,也有心愛的女友,只要他循規蹈矩,財富唾手可得,前程一片錦繡。小說中伊莎貝爾的話代表了那時美國人的主流價值觀:她說,美國很快就要成為世界上最富裕最強大的國家了,年輕人應該抓住這樣的契機,好好工作,好好賺點錢,發展自己。但拉瑞回答說,他恰恰對錢不感興趣,而對人生的意義感興趣,他想知道人生究竟是為了什麼?正因為他生活在美國的環境下,拉瑞的這番拷問才顯得那麼獨特,那麼背時,而毛姆一直願意傾心去描寫的,正是這樣一些背離主流、走向內心、求索真理的人物。
《刀鋒》雖然寫於上個世紀的四十年代,背景主要在一戰後的歐洲,但卻是一本很容易讀下去的小說,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毛姆通過幾個人物傳遞出的價值觀和生存之道,時至今日依然讓人覺得有溫度,像身邊那些熟悉的不熟悉的人,像自己。這是一個英國人眼裡的「美國人在歐洲」。一個勵精圖治混進上流社交界,終其一生在飯局和趴體上打拼的古董商人艾略特;
兩個美國姑娘,一個精心打造品質生活之路的人生贏家伊莎貝爾;另一個被厄運擊倒就此墮落死於非命的蘇菲,一個從給畫家當模特和情婦最後走上女畫家之路的法國底層婦女蘇珊,最後是那個身體力行探究生命意義,得道後大隱隱於市的男一號拉裡。小說的扉頁的卷首語這樣說:一把刀的鋒刃很不容易越過,因此智者說得救之道是困難的。我想每個人在咬緊牙關試圖越過自己那把刀的刀鋒時,目的總各不相同,作為第一人稱的主人公毛姆對每個人的努力都投去讚揚的目光,只是有的目光在讚揚中有些調笑,有的夾雜著洞悉,有的就是仰望。
艾略特是在前半段佔大篇幅的人物,一個聰明,和藹,學識優長,又虛榮又勢利眼的老頭兒,用生命去請客吃飯,一開始還覺得他當交際花是為了買賣古董,後來發現也不是,毛姆作為他的朋友總結說:「這來於一種狂熱的浪漫思想,這是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法國公爵身上濺到當年跟隨聖路易島勝地區的十字軍戰士,在裝腔作勢,獵獵狐狸的英國伯爵身上見到他們在金錦原石峰亨利八世的祖先,跟這些人在一起,她覺得就像生活在天地廣闊得應用古代一樣。
我想他翻閱戈沙年鑑時,看見一個姓氏接著一個姓氏地使他回想起年代悠遠的戰爭,史冊上的攻城戰和著名的決鬥,外交上的詭詐和王侯們的私情,他的心就會熱得跳起來,總而言之,這就是艾略特」 前段時間正好聽《曉說》,講到一戰後的美國暴發戶們都心系歐洲,覺得怎麼也得娶個歐洲貴族寡婦才夠有品味。更因為作者在前十幾頁的時候就給我們交了這個底,所以一本書下來艾略特再勢力眼再交際花你也總是討厭不起來他。
老頭後半輩子對自己的妹妹,侄女也相當慷慨,也算虛榮矯情得理直氣壯,最後快不行了,還因為一個同樣在歐洲混交際圈的美國貴婦請客吃飯沒叫他而在床上生氣,彌留之語竟然是一句憤怒的:老淫婦!伊莎貝爾是艾略特的侄女,從一個活潑的微胖姑娘修煉成一個有生活品位的美婦人,老公殷勤且忠誠,膝下一雙可愛的女兒,選擇了一心愛她的格雷做老公,把她一心愛著的拉裡留在心裡。略去細枝末節,伊莎貝爾真是個完美的璧人。
但人生總有細枝末節,伊莎貝爾深愛拉裡,但由於拉裡不願過她期許的物質生活二人一拍兩散,當她知道拉裡要跟一個她認為品行墮落的蘇菲結婚時,才初次體會到失去的妒火,伊莎貝爾沒有辜負她的聰明,略施小計便神不知鬼不覺地擊碎了蘇菲開始新生活的信心,蘇菲毅然拋下拉裡就像拋開了最後一根命運丟來的救命稻草,若干年後蘇菲被人割斷了脖子拋屍海裡。毛姆在無他人在場的情況下戳穿了伊莎貝爾,而她的表現連惱羞成怒都算不上,只是理直氣壯地說蘇菲這种放蕩的生活註定如此下場。
戳穿後有這麼一段對白:毛姆:親愛的,我是一個很不道德的人,當我真正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儘管我不贊成他做的那些壞事,但是照樣喜歡他,按說你不是個壞女人,而且風度翩翩,我知道你的美貌是兩種因素的巧合:高超的審美眼光和不顧一切的決心,但不因此而影響我對你的欣賞。你只是缺少一樣使人完全對你著迷的東西。她微笑著等待「溫柔」
她唇邊的笑意消失了,惡狠狠恨地看了我一眼……伊莎貝爾是毛姆在《刀鋒》裡塑造的最好的人物,他的高超在於勾畫出了一個普通人的殘忍,因為恐懼,嫉妒,妄念,再加之自私或想像力的缺乏。普通人也會做出對他人殘忍的事,甚至很多人懵懂地相信傷害了別人才能治癒自己。但就是這種輕率的傷害,可能讓那個被傷害者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感到痛苦和糾結,甚至有一些人會受困一輩子。
所以對於伊莎貝爾,我深表理解但絕不認同。最後說男一號拉裡,相比之下這個人物的描寫有點飄忽,他因為年輕時的一些經歷,放棄了俗世生活,為追尋人生的終極意義,從美國到了歐洲,一邊大量讀書一邊研究哲學,而後跑到煤礦挖煤,到船上當水手,遍遊世界在印度大徹大悟,最後返回美國當了個計程車司機大隱隱於市。
拉裡的大多經歷都來與拉裡的講述和作者的到道聽途說,而拉裡始終面帶微笑,說話聲音溫柔悅耳,一路求索,無論錦衣玉食還是衣衫襤褸,總是氣度非凡,雖也對人生迷茫,對人生的惡與不幸感到疑惑,但你幾乎感覺不到他人生的窘迫和痛苦。我一度認為沒有痛苦的人生十分不可信,也沒什麼好說的。但整部小說我都在找拉裡的線索,想知道他在幹什麼,在想什麼,因為基本看到書的四分之一,我發現拉裡就代表人對於精神最高要求,他拒絕了一份體面的工作,拒絕了愛情和婚姻,說自己要幹的就是「晃膀子」。
晃膀子期間就是每天吃很少的東西,讀大量的書,為讀書學多門外語,到煤礦和船上做苦力。我也嚮往「晃膀子」,但捨得拿去交換的東西,實在沒有。說到和異性的交往,他幫助過落魄的畫家的模特兼情婦和她的女兒,他看中的美麗的靈魂,竟然是遭受命運打擊,自甘墮落死於非命的蘇菲,對於異性,他身上沒有情慾的痕跡。如果說除了美麗心靈之外還有什麼,那就是悲天憫人。
前面說過這個人物很飄忽,原因可能就是他基本卸掉了沉重的肉身。
關於世界上為什麼有惡的存在,拉裡在徹悟後跟作者講了自己的理解:當絕對在這個世界上表現為善時,惡也自然而然連帶著出現。沒有地殼災變的那種無法想像的恐懼,你就決不會見到喜馬拉雅山的壯麗景色,中國燒瓷的匠人能夠把花瓶燒得象蛋殼一樣薄,燒得造型那樣優美,點綴上美麗的花飾,迷人的色彩,塗上粲然的光澤,但是,由於它的本質是瓷,他就沒法改變它的脆弱性。
如果失手落在地上,它就會變成許多碎片。同樣道理,我們在這世界上所珍視的一切美好的,有價值的事物,只能和醜惡的東西共同存在。既然得出某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結論,一個人就只能盡力而為。拉裡在印度如何大徹大悟我沒怎麼看懂,稍微檢視了一下自己,因為從小受唯物主義的戕害,覺得生命無非是細胞分裂生長老化死去的過程,生不帶來死不帶走,對人生的精神意義不求甚解,但我依然仰視拉裡這樣的朝聖者,因為近幾年發現越是有了些年紀,越是需要精神的力氣,也愈發覺得唯心有道理,一切行為都受控於觀念中,一切感受都隨意念轉變。
大的唯物中充斥著無數的唯心,而唯心才主宰當下的每一個時刻。但再高深的哲學和徹悟,最後都落到生活,拉裡最後回答毛姆以後準備怎樣時這樣說:「回美國,生活。不急躁,對人隨和,慈悲為懷,丟掉一個我字,不近女色」說完這些,拉裡就徹底遁入人群,留下我們這些表示景慕但斷無可能步其後塵的人。刀的鋒刃很不容易越過,正是因為我們都想越過心中的那把刀刃,這是不是就是生命的意義呢。
為什麼把毛姆的小說稱為「風俗小說」?
這是因為毛姆的小說通常講述西方上流社會男女在情感、事業與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境和抉擇。他自己常年身處上流社會,也善於刻畫描寫上流人士之間的勢利之風,他們帶動了社會上缺乏主見的多數人隨波逐流,而少數人渴望擺脫這種風氣的束縛,就會為此苦惱、掙扎。在典型毛姆式的風俗小說中,世俗中人沉浸在社交場上,在閒談、郊遊、舞會中庸庸碌碌地度日,他們的形象總是遭到毛姆的無情諷刺。因此,毛姆一本權威傳記的標題就是「人世的挑剔者」,意思是,他對世上的芸芸眾生總是持一種冷眼挑剔的態度。不過,在《刀鋒》中,毛姆對這些人的態度有所緩和,他承認,拉瑞這樣的人只能是少數,他的境界很高,但也有不切實際的地方,而芸芸眾生則自有其庸庸碌碌的理由。
小說書名《刀鋒》的內涵是什麼?
這個書名來自印度教經典《奧義書》中的一句話:「剃刀鋒利,越之不易;智者有雲,得渡人稀。」意思是說,剃刀的刀刃十分鋒利,人要從剃刀的一邊越到另一邊是很難的,所以那些有智慧的人會說,能夠獲救的人是非常稀少的。綜合整個故事來看,拉瑞就是毛姆心目中能夠越過剃刀邊緣的人。為了得到內心的寧靜,為了追求生活的意義,捨棄世俗生活及基本的物質需求和心理需要,拉瑞放棄了一切:他獨身,沒有家庭,沒有事業,也沒有穩定的收入,最後還要散盡剩下的財產。很少有人能做到這些,拉瑞卻做到了。他是一個罕有的、從物慾橫流的世界裡獲救上岸的人,他越過了那片銳利的刀鋒。
伊之所以放棄秀骨清相得萊雷,選擇大腹便便的格雷,並非像她自己所說的「唯一的園原因就是我不想妨礙他」,這一說法無疑含有虛偽的成分。但也不是作者給出的答案「是為了一粒方方正正的鑽石和一件黑貂皮上衣」。真正的原因或許她自己也沒有意識到,那是兩種天性和道路的不同。正是這種不同使他們像兩條交錯的鐵軌,漸行漸遠,再沒有相交的一天。
在對待生活上,萊雷和伊莎貝爾各走各的路,哪條路更好,只有上帝知道。人們也許都很同情萊雷所承受的折磨和苦痛,激賞他對更高更遠的境界的追求,但這並不能成為指責伊的理由。她比神姿高徹的萊雷更有血有肉,更貼近人性的真實,她對聲色犬馬的推崇和追逐更是我們中大多數人幾十年如一日的真實寫照。
對於那些一定要譴責她的人們,請聽聽耶穌的這句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