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76萬餘元!「錯抱孩子28年」案一審宣判

2020-12-14 騰訊網

2020年12月7日,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原告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原告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兩案一審公開宣判。

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案,法院依法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賠償姚策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賠償杜新枝因尋親支付的交通費用1193.5元;賠償郭希寬誤工費6400元。

姚策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案,法院依法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姚策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361312.94元(已給付100000元,尚需給付261312.94元)。

答記者問:

記者: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訴淮河醫院和姚策訴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這兩個案件,請問法院為什麼這樣判決?

審判長:父母對子女監護、撫養、教育、保護及子女被父母照顧、愛護,是基於血緣關係而產生的一種權利,這一權利與身份關係密切相連,對每一個公民至關重要。郭希寬等三原告訴被告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醫院作為專業的醫療服務機構,對在其處出生的新生兒負有高度謹慎的管護義務,且淮河醫院對於「錯抱」發生在其醫院不持異議,這一過錯導致姚策與生父母28年骨肉分離,且28年後姚策與生父母相認,但自身已患有肝癌,姚策與杜新枝、郭希寬相逢後精神上遭受嚴重痛苦,因此,淮河醫院對此應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姚策訴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由於淮河醫院診療行為不規範、管理不善,導致病歷資料缺失,未按照原開封市衛生局有關規定為姚策及時接種B肝疫苗,以及「錯抱」事件的發生,應認定淮河醫院存在重大過錯。但是,肝癌的發生除了與防疫有關外,也與個體差異、生活經歷等多種因素有關。因此,本院判決淮河醫院對姚策目前因患肝癌而產生的合理損失承擔60%的民事賠償責任。

記者:郭希寬等三原告起訴的精神撫慰金180萬元,法院僅支持40萬元,理由是什麼?

審判長:郭希寬等三原告訴被告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根據法律規定,綜合考量本案的實際情況、侵權人的過錯程度及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經濟生活水平等因素,本院判決淮河醫院賠償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對於姚策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除上述因素外,再結合姚策的身體現狀和年齡,淮河醫院的這一「錯抱」行為給姚策及其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故本院酌情認定淮河醫院賠償姚策精神損害賠償金200000元。

記者:姚策訴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賠償數額是如何確定的?

審判長:姚策訴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其中姚策起訴的賠償費用為916947.81元。姚策訴稱幼時治療B肝費用305508元,但是其未提交相關票據,缺少證據,沒有證據予以證明,本院不予認定。對於姚策訴求中符合法律規定且有證據證明的602188.23元,根據責任劃分,淮河醫院應承擔60%的責任,故淮河醫院應賠償姚策各項費用361312.94元,淮河醫院考慮到姚策身體及經濟狀況,前期已主動支付了100000元。

連結:「錯抱孩子28年」案新聞背景

2020年2月,28歲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母親許女士欲「割肝救子」卻發現兒子並非血親,而是河南鄭州的杜女士所生,杜女士的兒子郭威則是許女士的親生兒子。從而揭開28年前一起醫院抱錯嬰兒的事件。

「錯換人生28年」一事,持續引發社會關注。涉事醫院和兩個家庭,卻始終未能就責任和賠償達成一致。9月25日上午,「錯換人生28年」案在河南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一審二次開庭。

雙方的爭議焦點,主要是姚策的病情由B肝發展成肝癌晚期,是否和當年錯抱嬰兒有因果關係,涉事醫院是否要為此承擔責任。

兩個家庭認為,正是因為「錯抱嬰兒」,導致院方1992年未能對剛出生的姚策進行B肝病毒母嬰阻斷。而院方認為,受當時醫療水平限制,1992年院方不可能對其進行B肝防護。醫院表示,對於責任的劃分醫院並不迴避,願意承擔應付責任。但是姚策患肝癌和錯嬰事件有沒有必然的關係?這是爭論焦點。

9月25日,姚策重回出生醫院,首次與院方正面接觸。河南大學淮河醫院醫患辦主任張鵬表示,由於年代久遠,院方責任認定以法院的判決為準,在判決的賠償金額外,會啟動公益基金繼續幫扶。

當事人姚策:與賠償相比,我更渴望了解真相

9月20日,「錯換人生28年」案當事人姚策攜妻兒從江西趕赴河南,第一站到了駐馬店,見到自己的親生父母,也回到自己的家。同時也與另一位被錯換人生的當事人郭威一家見了面,一家人在一起其樂融融、非常開心。但姚策的身體仍然非常虛弱。

9月22日,姚策一家抵達洛陽,見了自己87歲的姥姥。9月24日一早去了蘭考,回到自己親生父親的老家探親。

9月25日,姚策回到當初被抱錯的涉事醫院。術後不久的他行動不便,只得坐輪椅前來。他表示,來改變自己命運的醫院故地重遊,是自己的「遺願清單」。同時他也希望與醫院負責人進行溝通,繼續尋求當年被抱錯的真相。

姚策曾表示:「坦白地說,與賠償相比,我更渴望了解真相。所以我想趁自己現在還有一口氣,想去親自調查下28年前在醫院到底發生了什麼?我到底是怎麼被抱錯的?」

源 / 央視新聞

整理 / 李 媛

一審 / 喬 靚

二審 / 孫宜辰

終審 / 史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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