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範大學邊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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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主辦
湯勤福
上海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湖南大學「朱張」講座教授。中國宋史研究會理事、中華朱子學會理事、中國魏晉南北史學會名譽理事。先後完成國家社科基金後期項目《宋史禮志辨證》、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中國禮制變遷及其現代價值研究》。
摘 要:金朝「民族」禮儀主要分為三類,一是由特殊原因而創建的禮儀,不能歸入「少數民族禮制」之內;二是女真族原有的跪拜禮和拜日禮,但也逐漸向漢制靠攏;三是繼承契丹族的禮儀,如燒飯、射柳與漢制完全不同,確屬「少數民族禮制」無疑。少數民族禮制與漢族禮制交融、分合,是中華傳統禮制發展過程中的正常現象,金朝滅亡與「厭棄本俗,積極漢化」毫無關係。
關鍵詞:金朝;民族禮儀;漢化
一、金朝的「民族」禮儀
金朝實行的是漢制五禮制度,但是金朝有許多中原漢人不用的禮儀,如燒飯、祭長白山等特殊山川、民族拜俗、拜天射柳等。如何認識這些具有「民族」特色的禮儀?如何認識它與五禮制度的關係?這些問題值得深入探討。
金朝實施過的「民族」禮儀主要分為三類:
一是由特殊原因而創建的禮儀。主要有祭祀長白山、大房山、混同江等。
女真人認為長白山是其龍興之地,故當封祭。大房山(今北京房山西)則是睿宗葬地。混同江(黑龍江、松花江合流處烏蘇里江口一段)祭祀是為太祖伐遼時得江神之助而設。護國嘉蔭侯是「上京護國林神」。瀘溝河神(北京市房山區境內)始封於大定十九年(1179年),是有司因「瀘溝河水勢泛決齧民田,乞官為封冊神號」,禮官「以祀典所不載,難之。已而,特封安平侯,建廟。二十七年,奉旨,每歲委本縣長官春秋致祭,如令」。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尚書省言:「鄭州河陰縣聖后廟,前代河水為患屢禱有應,嘗加封號廟額。今因禱祈,河遂安流,乞加褒贈。」章宗從其請,特加號曰「昭應順濟聖后」。鎮安公為山神,此山(今河北省張北縣境內)「舊名旺國崖,太祖伐遼嘗駐蹕於此。大定八年五月,更名靜寧山,後建廟。明昌六年八月,以冕服玉冊,冊山神為鎮安公」。章宗所生之地為麻達葛山(今河北省張北縣境內),因此山「勢衍氣清」,世宗愛之,「後更名胡土白山,建廟。明昌四年八月,以冕服玉冊,封山神為瑞聖公」。貞獻郡王廟是紀念創製女真字的葉魯、穀神,「詔令依蒼頡立廟於盩厔例,官為立廟於上京納裡渾莊,委本路官一員與本千戶春秋致祭,所用諸物從宜給之」。顯然,這些山川江廟之祭,均有特殊意義,屬雜祠祭祀之禮儀。
二是女真族原有的禮儀。這主要有拜禮、朝日禮。《金史·禮志》載:
金之拜制,先袖手微俯身,稍復卻,跪左膝,左右搖肘,若舞蹈狀。凡跪,搖袖,下拂膝,上則至左右肩者,凡四。如此者四跪,復以手按右膝,單跪左膝而成禮。國言搖手而拜謂之「撒速」。
承安五年五月,上諭旨有司曰:「女直、漢人拜數可以相從者,酌中議之。」禮官奏曰:「《周官》九拜,一曰稽首,拜中至重,臣拜君之禮也。乞自今,凡公服則用漢拜,若便服則各用本俗之拜。」主事陳松曰:「本朝拜禮,其來久矣,乃便服之拜也。可令公服則朝拜,便服則從本朝拜。」平章政事張萬公謂拜禮各便所習,不須改也。司空完顏襄曰:「今諸人衽發皆從本朝之制,宜從本朝拜禮,松言是也。」上乃命公裳則朝拜,諸色人便服則皆用本朝拜。
顯然,金朝建國後至章宗承安五年(1200年),國內流行女真族原來十六拜禮之「撒速」,與漢人拜禮明顯有別。然該年起「公裳則朝拜,諸色人便服則皆用本朝拜」,即在朝用漢式拜禮,在野用女真拜禮,說明金朝朝廷、官署公幹時所施行禮儀為漢人之禮。女真族的拜禮出現了較大變化。
實際上,金人的一些民族禮儀在歷史的進程中逐漸被漢制所替代,如朝日禮:
其親行朝日,金初用本國禮,天會四年正月,始朝日於乾元殿,而後受賀。天眷二年,定朔望朝日儀……大定二年,以無典故罷。十五年,言事者謂今正旦並萬春節,宜令有司定拜日之禮。有司援據漢、唐春分朝日,升煙奠玉如圜丘之儀。又按唐《開元禮》,南向設大明神位,天子北向,皆無南向拜日之制。今已奉勅以月朔拜日,宜遵古制,殿前東向拜。詔姑從南向……十八年,上拜日於仁政殿,始行東向之禮。
從「金初用本國禮」到「天眷二年,定朔望朝日儀」,這都是具有女真特色的朝日禮儀。然大定初卻以「無典」為由而罷,十五年有司援漢、唐朝日禮奏立金朝的朝日禮,世宗詔允之,然「姑從南向」拜,即並未完全學漢制「東向」行禮。直至十八年(1178年)才「始行東向之禮」,至此完全依照漢制行禮了。這裡可看出女真族民族禮儀逐漸向漢制禮儀演進、融入的過程。
三是繼承其他少數民族的禮儀,與漢制完全不同。這類禮俗主要有從契丹族那裡繼承而來的燒飯、拜天禮。學界對燒飯已有很多研究,此不贅述。但需要指出的是,金朝皇帝為籠絡漢臣,將這種少數民族的喪葬禮「賜予」他們,因此,這種原屬少數民族的特殊的喪葬禮儀,似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漢臣的喪葬禮儀。如東平東阿人張萬公「泰和七年,薨。命依宰臣故事,燒飯,賻葬。贈儀同三司,諡曰文貞」。燒飯禮在漢族人中流行情況,是有待於深入研究的問題。
至於女真拜天之禮,史有明確記載:
金因遼舊俗,以重五、中元、重九日行拜天之禮。重五於鞠場,中元於內殿,重九於都城外。其制,刳木為盤,如舟狀,赤為質,畫雲鶴文。為架高五六尺,置盤其上,薦食物其中,聚宗族拜之。若至尊則於常武殿築臺為拜天所。
拜天具體禮儀比較簡單,大致過程是八拜(分四次)、上香、排食拋盞、飲福,從其拜數、拋盞來看,民族特色較為濃厚。
拜天賜宴後,「皇帝回輦至幄次,更衣,行射柳、擊球之戲,亦遼俗也,金因尚之」。射柳具體過程為:
凡重五日拜天禮畢,插柳球場為兩行,當射者以尊卑序,各以帕識其枝,去地約數寸,削其皮而白之。先以一人馳馬前導,後馳馬以無羽橫鏃箭射之,既斷柳,又以手接而馳去者,為上。斷而不能接去者,次之。或斷其青處,及中而不能斷,與不能中者,為負。每射,必伐鼓以助其氣。
射柳畢,又有擊球,「既畢賜宴,歲以為常」。
射柳、擊球均騎馬,此與女真農牧習性有關,實際上具有軍事訓練性質,大致可歸入軍禮之中。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金朝有時還將射柳之禮運用到祈雨(祭雨師,屬吉禮)中去,這在漢人禮儀中是不存在的。
上述三類禮儀中,筆者不認同將第一類禮儀稱之為「民族」特色。因為金朝特殊原因而創建的禮儀,是祭祀一些山、川、林、廟(祭人),實際不能冠以「民族」兩字。事實上,各朝各代均會建立與前代不同的有特色的禮儀,也會因時制宜地創建一些祭祀山、川、林、廟之類的禮儀,唐宋如此,明代也同樣如此。我們並不因為唐宋明所建立這些與前代不同的禮儀而冠以「民族」之稱呼,難道少數民族政權創建的這類禮儀就一定要冠以與漢制不同的「民族」特色嗎?顯然邏輯上難以成立。第二類、第三類確實是具有少數民族特色的禮儀,其中燒飯禮影響到元朝。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源於女真族的拜禮,在女真族統治進程中逐漸消解,僅限於「公服」之外施用,體現其拜禮的漢族化趨向,朝日禮則最終趨向融入漢制的朝日禮。有一定「民族」色彩的射柳、擊球禮儀,實際上又影響到明朝軍禮,「永樂時有擊球射柳之制」,「惟五月禁中射柳,聚諸徹侯若大將角試,較其優劣。如先朝故事可也」。儘管宋朝也有此單獨的禮儀,但顯然明朝是將具有少數民族色彩的金朝「擊球、射柳」禮儀,改變成有明一代的軍禮,這可以看出漢制禮儀吸收了少數民族禮儀因素。換句話說,金朝世宗之後的禮制中,實際上女真族色彩並不濃厚,某些民族禮儀在歷史進程中逐漸向漢制演化,僅保存極個別的民族禮儀,在整體禮儀制度中不佔重要位置。因此筆者認為金朝世宗之後所行禮制,既非自成體系的「民族」禮制,也非不完整的禮制,實際上是唐宋漢制的延續,就是五禮制度。
二、金朝滅亡與「漢化」關係
金朝在禮制上逐漸引入唐宋五禮制度,尤其是世宗朝之後確實是加快向漢制「靠攏」。有學者認為女真人「厭棄本俗,積極漢化」,從而導致金朝滅亡。這一觀點能夠成立嗎?廣而言之,如何來看待中國歷史上少數民族文化與漢文化的相融關係?筆者認為,這是需要從理論上與史實上加以論證的重大問題。
稱女真人因積極漢化而導致亡國之說,是難以令人信服的。這一觀點至少在兩個方面存在誤區,一是對民族融合過程與結果的理解不正確,二是對金朝滅亡的真正原因把握不準確。
我們知道,從地域條件來說,中華民族生活的區域東、南兩面面向無垠大海,北臨廣闊無際的草原,西有崇山峻岭、遼闊大漠,由於交通條件局限,歷史上應當說這是個比較封閉的區域。生活在這一區域的各族人民,由於時代條件所限,在自己長期的生存經歷中,自然會產生區別於其他民族的獨特文化。生活在這一區域中的各族,曾在以中原為核心的政治舞臺進行了一場漫長的角逐,同時中原文化因素也逐漸向四周拓展著。在這一過程中,各族之間既存在著嚴重的衝突乃至戰爭,也存在著友好交往,期間不斷地加強民族之間的了解,民族文化在衝突中交融,民族認同的意識也得以逐漸加強,中華民族的深層關係正是在這種衝突——消解——再衝突——再消解中不斷地螺旋形地上升著、凝聚著,中原地區炎黃——華夏——漢族系統也演化並完善著。自然,曾經上演的這場歷史大劇,各族在相互之間的交往、認識與了解過程中,曾付出血的代價,但畢竟贏得了最終的民族和解與民族融合的碩果,即「中華一體」觀念的建立和中華民族的形成。毋需諱言,在這一過程中,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中華傳統文化對中華民族形成具有強大的凝聚功能,作為中華傳統文化最為重要組成部分的中華傳統禮制則起到了關鍵的作用。
歷史已經證實了這一點。作為中華民族主要發源地的長江與黃河流域,屬於農耕文化區域,而屬於草原文化的少數民族在與農耕文化的交往與衝突中,逐漸了解、理解,融為一體。這是歷史的進步。我們看到,歷史上無論是魏晉南北朝時期在北方建立的少數民族政權,或是之後的契丹之遼朝、党項之西夏、女真之金朝,蒙古族之元朝及滿族之清朝,毫無例外,都不約而同地、不同程度地先後認同並服膺、採納漢式中華禮制。顯然,歷史上的中華傳統禮制是凝聚各族於一體的重要法寶,將「炎黃」作為中華民族的一個認同標識,自動地歸宗認祖是歷史上許多少數民族統治者創建國家的首要任務。魏晉南北朝時期,鮮卑族慕容皝創建前燕,自稱「其先有熊氏之苗裔」,出於氐族的前秦皇帝苻堅也自認「其先蓋有扈氏之苗裔」,建立北魏的鮮卑族自述「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國有大鮮卑山,因以為號」,北周王朝建立者宇文泰則也稱「其先出自炎帝神農氏」,而與宋並立的契丹族遼朝,也說「遼之先,出自炎帝,世為審吉國」。我們無需追究這些少數民族統治者自述世系是否確切,但他們之所以如此強調與「炎黃」統系的關係,其實質是對「中華民族」的認同。自然,認同炎黃統系,必然會認同以炎黃文化為核心的中華傳統禮制。於是我們看到,這些民族政權都不約而同地舉行過祭祀先聖先師的釋奠禮,其實就是認同中華傳統文化之根,認同中華傳統禮制的政治權威性。因此,歷史上少數民族積極向漢民族學習,這一民族融合、各民族文化共同提升的趨勢,是歷史發展的必然過程,也是中華民族進步、強盛的過程。
至於金朝滅亡的真實原因,並非「厭棄本俗,積極漢化」那麼簡單。首先,金朝沒能跳出古代中國封建專制王朝的一般發展規律:創建國家時的勵精圖治,中期的守成演進,晚期的奢靡頹唐。其次,各王朝所處的具體歷史環境(包括與周邊諸族乃至周邊國家的關係)不同,決定了他們的演化過程長短與具體表現的不同。就金朝而言,早期勢如破竹般的軍事能力,在南宋軍民艱苦卓絕的抵抗中逐漸消解,到海陵王時期又出現皇室內部之爭,相互猜忌、殘殺,其後幾代均是如此,這種內部權力之爭導致其國力急劇下降。同時由於蒙古族的迅速崛起與強盛,此消彼長,金朝的衰亡自然而然,這與所謂的「厭棄本俗,積極漢化」毫無干係。值得強調的是,崛起的蒙古族建立了強大的元朝,一度馳騁歐亞,其軍事實力摧枯拉朽,金元力量對比一目了然,金朝滅亡實屬必然。其實,一度強盛的元朝並不積極「漢化」,他們始終儘可能保持其民族習俗與民族禮儀,然而元朝存在的時間卻比金朝還要短暫,這也反證一個王朝滅亡與「漢化」與否並無直接關係。可見,「厭棄本俗,積極漢化」絕非金朝滅亡的真實原因。
【注】文章原載於《中原文化研究》2021年第1期。
責編: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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