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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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企內部貪腐頑疾,推出11項長效協作機制
浙江武義為民營企業築起「防腐牆」
近日,浙江武義縣多部門聯合發布《進一步加強民營企業內部貪腐懲治和預防工作的意見》,建立起解決民營企業內部貪腐頑疾的機制,為民營企業築起「防腐牆」。
「沒想到這麼快就採取措施,幫我們解決難題,讓我們民營企業家吃下了定心丸。這些實實在在的措施為企業規範採購、倉儲、財務等崗位管理方面起了重要的指導性作用,我們今後一定會加強對企業內部貪腐等刑事犯罪風險的防範。」浙江武義縣旅遊休閒用品行業協會會長張曉新面對記者採訪時說。
內部腐敗讓企業家一籌莫展
此前一個月,武義縣委書記姚激揚收到了一封民營企業家的來信,信中寫道:「私企在經營管理中幾乎每個企業都會面臨著一些由於體制問題而很難處理的事情,比如採購拿回扣,業務員變相拿好處,網上銷售變相地通過促銷以及廣告等方式侵佔公司資產……希望政府能召集一些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士提出解決這些問題的好方法。」
信件引起了姚激揚的重視:「大部分民營企業規模小、根基不深,風險抵禦能力較差,尤其今年的疫情給民營企業帶來了巨大衝擊,黨委、政府在幫助企業解決『外患』的同時,更不能忽視企業的『內憂』問題。」他立即將這封信交辦給了縣檢察院檢察長曹九利。
就在不久前,該縣檢察院辦理了一起房產銷售經理騙取、私吞客戶購房款的案件,被告人利用職務便利,以需要提前支付部分房款、公司避稅為由,偽造公司印章、授權委託書、收款收據等騙取客戶購房款達160萬元,嚴重損害了企業形象和客戶利益。
「一個員工的貪腐行為可能就會給企業帶來數十、數百萬元的損失,嚴重危害民營企業的生存發展。」回想起這個案件,結合民營企業家給縣委書記寫的信件,曹九利深感有責任建章立制來整治「腐敗」。
曹九利立即組織人員對轄區內近5年發生的民營企業內部貪腐案件進行了梳理。據梳理,2016年以來,武義縣共查處涉民營企業職務犯罪案件20件28人,涉案金額達1653.8萬元,而這些僅僅是民營企業內部貪腐現象的冰山一角。
民營企業緣何產生「腐敗」
制度約束缺失是產生腐敗的主要來源。記者了解到,在武義縣境內的大多數民營企業,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受到其自身經營規模等限制,家族式管理、監督缺位是普遍存在的通病。
熟悉民營企業人士介紹,一是民營企業管理者權力過於集中。部分主管、項目經理集企業採購、銷售、財務等各項權力於一身,對管理者的監督無從談起。二是員工崗責不清,一人身兼數職的現象突出。民營企業為節約成本,簡化企業銷售收付款環節從而推動銷售,在企業中擔任銷售員的員工往往兼任收款員的角色,這也就給員工侵佔企業資金或挪作他用留有巨大的空間。三是財務監督流於形式。從現有發生的內部貪腐犯罪情況來看,普遍存在的現象是,真正掌握企業訂單銷售和貨款信息的是一線銷售人員,財會人員只是根據銷售人員提供的信息然後記錄帳本,不能做到實質審查和監督。
5年裡查處的20件28人中,12名被告人為企業銷售員、接單員,利用掌握信息第一人的便利,通過更改信息帳目、偽造票據等方式,就能較為輕易地通過財會人員審查從而侵佔公司貨款。
「不能讓一個業務員毀了一家企業」
姚激揚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一定要加強民營企業內部貪腐懲治和預防工作,不能讓一個業務員毀了一家企業!」
在武義縣檢察院的牽頭下,該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工商聯共同會籤並印發了《進一步加強民營企業內部貪腐懲治和預防工作的意見》,成立民營企業內部貪腐懲治和預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日常聯絡、專項打擊、案件通報、法律服務互動、民營企業風險防控等11項長效協作機制,共同為民營企業營造一流的營商環境。
「機制建立了以後,如何宣傳到民營企業內部是關鍵!」武義縣委組織部(兩新工委)、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縣工商聯聯合召開了加強民營企業內部貪腐懲治和預防工作新聞發布會,並邀請了部分民營企業家代表參加。會上先後通報了近年縣內民營企業內部職務犯罪查處情況,解讀了《進一步加強民營企業內部貪腐懲治和預防工作的意見》,就強化企業黨建和內部反腐機制建設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浙江明招印業有限公司董事長何泉忠說,「這下我們對企業內部管理有了新的切實的參考和依據。」其他企業家也表示,將組織相關崗位的員工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文件政策和犯罪查處通報情況,提高員工廉潔自律意識和愛崗敬業的職業理念。(記者 李剛殷 鄒倜然 通訊員 王凱玲)
責任編輯: 周楚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