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體育落敗!中國品牌的山寨之路行不通了?這場100億的官司誰贏了?
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對於此前爭議頗大的美國AIR JORDAN品牌狀告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案作出裁決,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喬丹體育公司旗下的商品不得使用「喬丹+圖形」的商標,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這意味著中國喬丹體育抄襲、剽竊美國AIR JORDAN的醜聞落下了帷幕。不能使用「喬丹+圖形」的商標對於喬丹體育可以說是毀滅性的打擊,門店設置、商品宣傳等都會受到阻礙,銷售也會因此下滑。
因為,對於企業經營來說,商標就像是一個臉面,是一個標誌,別人看到這個商標就知道這家公司,比如說百事可樂的商標,當你看到百事可樂的商標時,自然會想到百事可樂這件商品。如果喬丹體育不能繼續使用喬丹商標的話,未來有很多工作可能都無法開展,銷售額也可能遭遇到雪崩式下降。
其實,從去年10月起,喬丹體育預感會敗訴,已經在很多專賣店更換了相關的logo,不再使用中文的喬丹字樣,而是用「QDSPORTS」來作為過渡。這也從側面反映出喬丹體育意識到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進步性。
此前,喬丹體育一直辯稱中國喬丹和美國AIR JORDAN並無關聯,從字面上看,「QIAODAN」與「JORDAN」的確存在差異,但其行為實質上是一種典型的擦邊球行為,已經構成了對美國AIR JORDAN品牌智慧財產權的侵犯,從這次審判結果來看,也是大快人心。這一「傍名牌」行為終被禁止,也為後續其他同類智慧財產權爭議提供了司法監管樣本。
十多年前,QIAODAN和飛人帶球形象的Logo在中國大街小巷隨處可見,喬丹體育的年最高銷售額甚至達到二三十億元,這讓許多中國體育品牌似乎看到了「山寨」的甜頭,加上福建製鞋行業的發達,無數體育品牌異軍突起,大的如安踏、匹克、361度,小的更是數不勝數,迎來了中國體育製造行業的春天。
但是,山寨、抄襲並不是在市場中的好出路,就算前期企業會得到一些甜頭,但終究會因為侵犯智慧財產權而付出應有的代價。對標其他體育品牌,喬丹體育的市值至少超過100億人民幣。這次敗訴,意味著喬丹體育價值百億的商業帝國,很可能會直接崩塌。
喬丹體育的落敗告訴我們一個教訓,山寨之路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國外都是行不通的,現在的市場尊重真正的原創,這場100億的官司,很明顯,喬丹體育輸了,輸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