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支付寶」等行動支付如火如荼,臺灣卻仍在原地踏步。臺灣「行政院會」30日通過了「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希望整合行動支付與悠遊卡票證系統。這意味著未來「修法」通過,各電子支付機構未來可以相互移轉款項,也可透過電子支付工具儲存外幣。
據報道,這次通過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要將原本行動支付(電子支付)系統與悠遊卡票證系統(電子票證)二元化管理的法制統合為一,擴大電子支付機構的業務範圍,開放跨機構間互通金流服務,增加民眾支付的便利性,為臺灣儲值支付工具發展提供便利。
「金管會」說明,這次修法擴大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範圍,包括配合開放電子支付機構經營小額匯兌業務、放寬外幣儲值管道及方式、增訂外幣儲值得由其他經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核准的方式存撥,以提升儲值便利性及使用者體驗,打造以電子支付機構為核心之「支付生態圈」。
然而從「修法」到落實還為時尚早。回顧臺灣電子支付多年原地踏步的曆史,應該說想要追上大陸的發展腳步恐怕真挺難!
早在2015年臺灣「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得以通過實施,隨後島內第三方支付業者如歐付寶、樂點、智付寶等陸續提出業務申請,並拿到了營業許可,臺灣官員還曾為此高喊2016年是「電子支付元年」。
不過,監管的口子一開,銀行、網商、電信運營商、手機生產商、門戶網站等蜂擁而入,推出的各類APP讓人眼花繚亂。讓原本對移動支付抱有很高的期待島內民眾抱怨的是,在臺灣還遠遠不能實現「只帶手機出門」,如果不帶錢包只帶著手機出門,就得下載一大堆APP,並完成各自的注冊和賬戶綁定。就算下載了很多APP,許多地方也還不支持移動支付,算來算去倒不如帶信用卡和現金出門方便。
因此,雖然2016年曾被臺灣期許為「電子支付元年」,但成績單卻不溫不火。
直接原因很簡單:島內法規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是同一家電子支付機構的會員,以及儲值需用現金,無法刷卡或從銀行轉到虛擬賬號,這樣消費者就必須同時是購物網絡平臺會員與智付寶、歐付寶或樂點會員。可以說,這些不切實際的法律規定直接阻斷了其實際施行的可能性。
悠遊卡公司向「金管會」申請發行數字悠遊卡在線支付,卻被「金管會」一卡2年,不斷打起口水戰。柯文哲和連勝文都曾發聲「早就領教過了當局的官僚作風」,連勝文更直言,官僚心態保守、法規過時與落後,這才是臺灣金融業所面臨的真正困境。
為了突破發展困局,臺北市於2017年6月25日正式上線臺北市政府智能支付平臺「pay.taipei」,民眾只要下載「pay.taipei」行動App或上網,便可一鍵繳納水費、停車費及聯合醫院醫療費用,成為全臺首創的市政繳費平臺。當時,臺北市長柯文哲表示,針對這些新創產業,是要管理不是禁止,北市府會改變作法,不管臺當局怎樣,「我們一定會『先走』,不要被臺當局拖垮。」
「不要被臺當局拖垮」,柯文哲當時的擔憂,如今看來也不無道理。
時至今日,與大陸移動支付的如火如荼相比,臺灣移動支付落後,早已是全島共識。在臺灣的電視節目上也經常出現兩岸移動支付發展現狀的討論。臺灣主持人黃智賢說起自己來到上海的見聞,感歎上海變化之快。來到中餐廳可以用手機點菜、支付,餐廳還有充電寶,掃一下即可充電。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在臺灣節目中表示,來到大陸發現路邊推車賣水果的都用微信、支付寶支付,直呼「天啊,太厲害了」。一些綠營媒體也坦言大陸移動支付發展迅速,並批評島內發展緩慢的「臺灣pay」成了「臺灣呸」。
具體到對移動支付的監管上,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李沃牆曾指出,大陸法規是「先開後縮」,由市場去淘汰;臺灣法規是「先縮後開」,監管機構防弊心態過重,阻礙產業發展,業者難以把餅做大。臺灣的監管部門應在兩點間取得平衡點,給產業發展留足空間。臺灣可以從監管理念方面借鑒大陸發展的經驗,此外在商業模式和消費觀念層面也可以多向大陸學習。
社科院臺灣研究所研究員胡石青曾發文指出, 深入來看,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之所以在這麼短時間裡在兩岸形成如此大的差距,與島內社會的保守自閉心態有直接關係。在現在的島內社會氛圍下,臺灣有關部門從規劃法條時就以防弊為優先,完全無視現代服務業超越創新的客觀需求。
胡石青認為,大陸支付寶之所以能夠上路,就是與大陸主管部門放手鬆綁有極大關係,在大力推動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宗旨下,支付寶實際上是在沒有相關限制法令的空檔中得以誕生的,它刷新了金融活動的規則,突破了舊框框。這與大陸堅持改革開放的社會氛圍分不開,而臺灣社會卻沒有如此環境配合,因此只能坐視電子商務業發展的日漸落伍。
而外界對於臺灣的經濟環境實不樂觀,《旺報》曾發表評論文章指出,臺當局對「五缺六失」充耳不聞,令人寒心。臺灣《經濟日報》則指出,蔡當局有很多不利經濟成長的政策,包括「一例一休」、年金改革等。民進黨上臺以來推進的各項改革,無一不引引發臺灣社會的社會波動和經濟震蕩,臺灣民眾對島內經濟信心降至穀底。臺灣電子支付要追上大陸的發展腳步前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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