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要來說說法定節假日和工作時長的一些相關法律法規,內容會分成兩個部分。小編記得,上學的時候每天都要數著日曆過日子,就盼著下一個能放假的日子是哪天。等到上班了,假期更是上班的動力。國家為了風俗、紀念某個日子等等,由國家法律統一規定的設置了慶祝及度假的休息時間,我們稱之為我國的法定節假日。目前,還是有黑心用人單位剋扣工資,無償加班,為勞動者帶來精神身體上雙重的痛苦,我們來看看勞動法中是怎麼對這塊部分進行規定的。
我國勞動法有規定哪天作為我國的法定節假日呢?
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大家注意啦,每年我們國家政府國務院辦公廳都會貼心的把今年的放假安排進行公示哦!大家可以稍微關注一下(如下圖)。這個時候用人單位是不應該再安排工作人員再進行正常上班了,如果單位有需求,此時就應該由單位合理安排加班費用了。
我國法律中如何規定上班時長的?
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以上規定讓員工進行休息的,應該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進行協商進行加班,一定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當然,勞動者為用人單位加班,依照法律是要或者一定的報酬的。一般來說,加班的時候用人單位要支付不低於正常工資時薪的150%;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不能安排補休的時候),支付不低於正常工資的200%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支付不低於正常工資的300%工資報酬。
所以,朋友們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保護好自己,無故加班不發加班費,您都是可以依據勞動法規定對用人單位進行起訴的,或者直接到當地的勞動局進行反應和舉報,一定不能打碎了牙往肚子裡咽,要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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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