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簡稱《建議》),強調「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把「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納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明確指出「我們要建設的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既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更高目標,也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必然要求,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對當前社會突出矛盾、對社會發展趨勢的準確研判和科學回應,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本質是以人民為中心
現代化是一個由來已久的概念,通常用來描述社會的總體變遷,是人類社會由低級不斷向高級進步的動態過程。一般而言,表現為經濟的工業化、政治的民主化、文化的人性化、社會生活的城市化、科學技術的先進化以及個人的現代化等方面。1964年,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周恩來在會上宣布實現「四個現代化」的任務,即農業現代化、工業現代化、國防現代化以及科學技術現代化。改革開放之後再次強調「四個現代化」的奮鬥目標。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進一步增強,我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國防、外交、黨建等各個領域都取得了顯著的成果,「四個現代化」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全面涵蓋這些領域和各個方面。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昭示「中國之治」進入新的境界。所以說,現代化是系統性、發展性的過程。系統性體現在現代化是一個包含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國防、外交、黨建等諸多方面的綜合有機體。發展性體現在隨著歷史階段或發展形勢的變化,現代化被賦予更多更豐富的內涵,是一個不斷與時俱進的過程。
自人類社會產生,自然就不再是純粹的自然,而是與人類社會交織在一起的有機存在,人類也正是在與自然的實踐互動中不斷進步和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就其本質內涵而言,在於以人民為中心。現代化的本質是人的現代化,是人實現全面發展的過程,人不僅是現代化過程的參與者,也是現代化成果的受益者。《建議》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作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必須遵循的原則之一加以強調。以人民為中心,就是要堅持人民的主體地位,始終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增進民生福祉,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從二〇三五年我國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遠景目標來看,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以及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是其中的重要內容,而生態環境是與每個人息息相關的公共資源,為人民提供美好的生態環境和優質的生態產品就是最大的公共服務,也是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同時必須注意的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其落腳點是現代化,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是現代化的限定性條件,也就是說,在這個過程中,現代化是目的和結果,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是條件和前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程度決定了現代化程度的高低,只有基於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才是真正的現代化,才是我們所追求的現代化。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內容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是化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重要保障。「十四五」時期我國將進入新發展階段,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既要「生存」也要「生態」,既要「溫飽」也要「環保」,因而「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凸顯出來。「不平衡」包括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的不平衡、人與自然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包括綠色發展不充分、高質量高效益發展不充分。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向縱深發展,努力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能夠有效化解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為解決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提供堅強保障。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在關於《建議》的說明中強調,「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尤其是提出「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美麗」被提升到與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同等的高度,以此來豐富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內涵,這順應了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歷史發展趨勢。換言之,只有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努力建成美麗中國,才能實現整體性的現代化,中國才能以一個經濟富強、政治民主、文化繁榮、社會和諧、生態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形象屹立於世界東方。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要求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的有效途徑在於推進綠色發展。一方面,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國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發展仍然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具體而言,發展是我們推進現代化進程乃至解決其他問題的物質基礎。另一方面,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對發展提出了更高的生態要求,必須摒棄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的發展。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從我國發展階段、發展環境以及發展條件變化出發,確定「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這要求我們,新時代新階段的發展必須貫徹新發展理念,必須是高質量發展。
綠色發展是相對於傳統發展的一種創新發展模式,是基於生態環境容量和資源承載力,以高效、低碳、可持續為目標,實現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和諧統一的經濟增長方式和社會發展方式。綠色發展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代表了當今科技和產業變革方向,是最有前途的發展領域。可以說,綠色發展既滿足了現代化推進的發展之需,同時兼顧環境保護的生態之需,是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的理想選擇,也是必然選擇。推動綠色發展,需要強化綠色發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推進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綠色化改造,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同時,要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綠色建築,開展綠色生活創建等,多措並舉、多管齊下,從而推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建設取得更大成效。(執筆:趙建軍)
來源:中國軍網-解放軍報
責任編輯:唐詩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