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國內民族主義最為凸顯的代表地區為加泰隆尼亞地區和巴斯克地區。早在二十世紀初,加泰隆尼亞地區便存在自治的要求,而阿方索十三世直到1914年才同意讓加泰隆尼亞成立聯合體。
1917年夏,巴斯克地區的三個省的議員團也曾提出恢復巴斯克特權的請求,而國會冷漠以待。1918年12月,加泰隆尼亞地區的議員們也曾向國會提出完全自治的要求,而該請求再次被國會否決。
直到1932年,第二共和國給予加泰隆尼亞地區自治的地位。其後,第二共和國還討論通過了《巴斯克自治條例》,預備於1936年10月初生效實施,最終卻因內戰的爆發而無疾而終。
佛朗哥取得政權後大力推行行政完全集中化的政策。尤其是在摩洛哥獨立後,佛朗哥政權更是將地區民族主義視為國家統一的內敵和威脅,並將《加泰隆尼亞自治條例》以及《巴斯克地區的自治條例》廢除。
佛朗哥統治下,加泰隆尼亞地區以及巴斯克地區的民族主義分子遭受到嚴厲的鎮壓,許多民族主義運動領袖被擊斃。強權下,加泰隆尼亞地區民族主義者並未與佛朗哥政府發生嚴重的衝突,而巴斯克地區則截然相反。於1959年,巴斯克地區誕生了以反對佛朗哥獨裁和對巴斯克少數民族的歧視與壓迫;主張保衛巴斯克,通過武裝鬥爭實現巴斯克獨立為口號的埃塔恐怖主義組織。1968—1975年,埃塔積極策劃並執行的恐怖活動導致死亡事件的發生,其中還包括1973年政府主席卡雷羅·布蘭科。
巴斯克民族主義者的積極活動引發佛朗哥政權更為嚴厲的鎮壓,而佛朗哥政權的嚴厲鎮壓的後果則是引發巴斯克民族主義者更為濃烈的仇恨以及憤怒。毫無疑問,民族主義者與佛朗哥政權之間的矛盾在不斷的加深,為佛朗哥政權下臺埋下了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