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088 證券簡稱:中國神華 公告編號:臨2020-059
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國神華」)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於2020年12月15日以電子郵件及無紙化辦公系統方式向全體董事和監事發送了會議通知,於12月22日發送了議程、議案等會議材料,並於2020年12月29日在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西濱河路22號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8人,親自出席董事8人,其中袁國強董事以視頻接入方式參會。會議由王祥喜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會秘書黃清參加會議,部分監事和全體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上市地上市規則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以下議案:
(一)《關於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發展規劃的議案》
表決情況:有權表決票數8票,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關於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生產計劃的議案》
表決情況:有權表決票數8票,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關於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投資方案的議案》
表決情況:有權表決票8票,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四)《關於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經營計劃的議案》
表決情況:有權表決票8票,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五)《關於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經理層2021年度經營業績考評指標建議值的議案》
表決情況:有權表決票8票,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六)《關於制訂<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管理辦法(試行)>的議案》
表決情況:有權表決票8票,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七)《關於制訂<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管理規定>的議案》
表決情況:有權表決票8票,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八)《關於制訂<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風險管理規定>的議案》
表決情況:有權表決票8票,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九)《關於設立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等5家分公司的議案》
表決情況:有權表決票8票,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十)《關於與國家能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籤訂2021年<金融服務協議>的議案》
1.批准公司與國家能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籤訂2021年《金融服務協議》及其項下2021年交易的上限金額;
2.授權公司總經理籤署2021年《金融服務協議》,全權處理其他相關事宜,決定並採取必要行動,以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關於關聯/連交易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公司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已確認對本議案所涉及持續關聯/連交易沒有且不存在利益關係,並確認上述持續關聯/連交易從本公司角度而言:
1.於本集團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按照正常商務條款或比正常商務條款為佳的條款實施;協議、交易上限及定價公平合理,並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
2.公司董事會就該等持續關聯/連交易的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關聯/連董事王祥喜、賈晉中迴避表決。
表決情況:有權表決票6票,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見與本公告同時披露的《中國神華日常關聯交易公告》。
(十一)《關於向神華四川能源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
1.同意本次對神華四川能源有限公司(「四川能源」)增資的方案,批准中國神華對四川能源增資1,379,732,128.00元,其中949,512,654.39元計入註冊資本,430,219,473.61元計入資本公積。完成增資後,四川能源的註冊資本由2,152,228,683.29元變更為3,101,741,337.68元,中國神華持股比例由51%增至66%。
2.授權公司總經理負責四川能源本次增資的資金用途安排、款項繳付等後續具體事宜。
表決情況:有權表決票8票,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十二)《關於新朔鐵路公司收購包神鐵路集團持有的新準鐵路公司股權的議案》
1.同意本次神華新朔鐵路有限責任公司(「新朔鐵路公司」)增資方案,批准中國神華以現金方式對新朔鐵路公司增資2,125,438,184.05元,用於新朔鐵路公司向神華包神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收購神華新準鐵路有限責任公司90%股權。
2.授權公司總經理負責新朔鐵路公司本次增資的資金用途安排、款項繳付等後續具體事宜。
表決情況:有權表決票8票,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十三)《關於神東電力公司轉讓陝西富平熱電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
1.批准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神東電力公司」)以非公開協議方式將所持陝西富平熱電有限公司(「富平熱電公司」)100%股權轉讓給國家能源集團國源電力有限公司,轉讓交易對價為經評估備案確認的富平熱電公司100%股權評估值,即人民幣225,826.17萬元。
2.神東電力公司向富平熱電公司提供的3億元委託貸款由富平熱電公司在本次股權交割完成前向神東電力公司歸還本息。
公司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已確認對本議案所涉及關聯/連交易沒有且不存在利益關係,並確認上述關聯/連交易從本公司角度而言:
1.於本集團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均按照正常商務條款或比正常商務條款為佳的條款進行;交易條款公平合理,並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
2.公司董事會就該等關聯/連交易的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十四)《關於中國神華參與投資設立國能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的議案》
1.批准中國神華作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資金出資40億元參與設立「國能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暫定名)並籤訂《合夥協議》;
2.授權公司總經理籤署本次投資相關法律文件及辦理本次投資相關事宜。
1.在本集團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按照正常商務條款或比正常商務條款為佳的條款實施;交易條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
詳見與本公告同時披露的《中國神華關於參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承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命
董事會秘書 黃清
2020年12月30日
證券代碼:601088 證券簡稱:中國神華 公告編號:臨2020-061
重要內容提示:
● 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或「中國神華」)全資子公司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神東電力公司」)將所持國家能源集團陝西富平熱電有限公司(「富平熱電公司」)100%股權(「標的股權」)轉讓給國家能源集團國源電力有限公司(「國源電力公司」)(「本次交易」或「本次轉讓」)。本次轉讓後,富平熱電公司不再納入本公司的合併報表範圍。
● 國源電力公司為本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本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 神東電力公司向富平熱電公司提供的3億元委託貸款(期限至2021年2月25日)將在《產權轉讓合同》籤訂之日起30日內由富平熱電公司向神東電力公司歸還全部本息。除此之外,中國神華不存在為富平熱電公司提供擔保、委託其理財的情況,不存在富平熱電公司佔用中國神華資金的情況。
一、關聯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內容
2020年12月29日,神東電力公司與國源電力公司於北京籤署《產權轉讓合同》。該合同約定以評估基準日(即2019年12月31日)的評估值為基礎,神東電力公司將所持有的富平熱電公司100%股權轉讓給國源電力公司,轉讓價款為人民幣225,826.17萬元,國源電力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價款。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富平熱電公司不再納入本公司合併報表範圍。
(二)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的說明
國源電力公司為本公司控股股東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家能源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3條的規定,國源電力公司為本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聯交易。
(三)董事會對本次交易的表決情況
2020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神東電力公司轉讓陝西富平熱電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其中,關聯董事王祥喜、賈晉中迴避表決。本次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會審議前已取得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事前認可;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在董事會審議過程中,對本次交易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四)本次交易是否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本次交易不構成本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
(五)歷史關聯交易情況
除本公告「七、需要特別說明的歷史關聯交易(日常關聯交易除外)情況」所述情況外,過去十二個月內,本公司與國家能源集團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其他關聯方之間未發生交易金額達到3,000萬元以上且佔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5%以上的出售資產的交易。
二、關聯方介紹
(一)關聯方關係介紹
國源電力公司為本公司控股股東國家能源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3條的規定,國源電力公司為本公司的關聯方。
(二)國源電力公司基本情況
國源電力公司成立日期於2008年4月29日,為法人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住所為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乙26號,法定代表人為劉志江,註冊資本為1,700,000萬元,主營業務包括電力、熱力的生產;電廠的投資、建設和管理等。
國源電力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本公司董事會已進行了必要盡職調查,國源電力公司具有履約意願及交易繳款支付能力。本公司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與國源電力公司保持獨立。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標的
1.富平熱電公司的基本情況
富平熱電公司成立於2013年10月18日,註冊資本為223,470萬元,住所為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縣東部產業園,法定代表人為李福東,經營範圍為火力發電廠的建設及運營;電力配套工程的建設;供熱、售電業務等。神東電力公司持有富平熱電公司100%股權。
本次轉讓的標的股權產權清晰,不存在抵押、質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轉讓的情況,不涉及訴訟、仲裁事項或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礙權屬轉移的其他情況。
2.主要財務指標
富平熱電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1-10月的主要財務報表指標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註:2019年度財務報表數據由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2020年1-10月財務報表數據未經審計。
3.其他情況
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富平熱電公司不再納入本公司合併報表範圍。
神東電力公司向富平熱電公司提供的3億元委託貸款(期限至2021年2月25日)將在《產權轉讓合同》籤訂之日起30日內由富平熱電公司向神東電力公司歸還全部本息。除此之外,中國神華不存在為富平熱電公司提供擔保、委託其理財的情況,不存在富平熱電公司佔用中國神華資金的情況。
(二)交易標的定價
本次交易的資產評估機構為湖北眾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眾聯公司」),具有從事證券、期貨業務資格。根據眾聯評報字[2020]第1234號《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擬轉讓股權所涉及的國家能源集團陝西富平熱電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報告》」),眾聯公司採用資產基礎法評估結果作為評估結論。截至評估基準日2019年12月31日,富平熱電公司淨資產帳面價值為223,019.43萬元,評估價值為225,826.17萬元,增值額為2,806.74萬元,增值率為1.26%。該評估結果已按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定履行備案程序。
四、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和履約安排
《產權轉讓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一)本次轉讓標的
神東電力公司所持有的富平熱電公司100%股權。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
1.轉讓價格:人民幣225,826.17萬元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國源電力公司於《產權轉讓合同》生效後120個自然日內向神東電力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權轉讓價款。
(三)本次轉讓的交割事項
1.神東電力公司、國源電力公司應履行或協助履行合同義務,並盡最大努力,配合處理對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神東電力公司、國源電力公司應商定具體日期、地點,辦理有關產權轉讓的交割事項。神東電力公司應按照標的企業編制的《財產及資料清單》與國源電力公司進行交接。神東電力公司對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所提供材料與標的企業真實情況的一致性負責,並承擔因隱瞞、虛報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就神東電力公司向富平熱電公司提供的3億元委託貸款,神東電力公司及國源電力公司應共同促使且國源電力公司應確保富平熱電公司在《產權轉讓合同》籤訂之日起30日內向神東電力公司歸還全部本息。
4.富平熱電公司的資產和控制權自以下日期中的較晚者移交給國源電力公司,由國源電力公司對富平熱電公司實施管理和控制:(1)2021年1月1日;(2)富平熱電公司向神東電力公司歸還上述3億元委託貸款全部本息之日。
(四)過渡期安排
1.過渡期(指評估基準日至富平熱電公司資產及控制權移交至國源電力公司之日)內,神東電力公司對富平熱電公司及其資產負有善良管理義務。神東電力公司應保證和促使富平熱電公司的正常經營,過渡期內富平熱電公司出現的任何重大不利影響,神東電力公司應及時通知國源電力公司並作出妥善處理。
2.過渡期內,神東電力公司及富平熱電公司保證不得籤署、變更、修改或終止一切與富平熱電公司有關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富平熱電公司承擔《評估報告》之外的負債或責任,不得轉讓或放棄權利,不得對富平熱電公司的資產做任何處置。但富平熱電公司進行正常經營的除外。
3.除非神東電力公司未盡足夠的善良管理義務,富平熱電公司有關資產的損益均由國源電力公司按持股比例承擔或享有。
(五)產權交易費用的承擔
《產權轉讓合同》項下產權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交易費用,依照有關規定由神東電力公司、國源電力公司各自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產權轉讓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均應按照《產權轉讓合同》轉讓價款的10%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國源電力公司未按《產權轉讓合同》約定期限支付轉讓價款的,應向神東電力公司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延遲支付期間應付未付價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超過90日,神東電力公司有權解除合同。
3.神東電力公司未按《產權轉讓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國源電力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神東電力公司按照《產權轉讓合同》轉讓價款總額的10%向國源電力公司支付違約金。
4.富平熱電公司的資產、債務等存在重大事項未披露或存在遺漏,對富平熱電公司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或可能影響產權轉讓價格的,國源電力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神東電力公司按照《產權轉讓合同》轉讓價款總額的10%承擔違約責任。國源電力公司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神東電力公司就有關事項進行補償。補償金額應相當於上述未披露或遺漏的資產、債務等事項可能導致的富平熱電公司的損失數額中轉讓股權對應部分。
5.富平熱電公司未在《產權轉讓合同》籤訂之日起30日內向神東電力公司歸還3億元委託貸款全部本息的,每逾期一日,國源電力公司應當就逾期未歸還款項按照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神東電力公司支付違約金,直至富平熱電公司歸還神東電力公司全部本息。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於優化公司業務布局,符合本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
(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股權轉讓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中國神華不存在為富平熱電公司提供擔保、委託其理財的情況。除神東電力公司向富平熱電公司提供3億元委託貸款(期限至2021年2月25日)外,不存在富平熱電公司佔用中國神華資金的情況。就上述委託貸款,富平熱電公司將在《產權轉讓合同》籤訂之日起30日內向神東電力公司歸還全部本息。
六、本次交易應當履行的審議程序
2020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以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神東電力公司轉讓陝西富平熱電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關聯董事王祥喜、賈晉中迴避表決。
本次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會審議前,取得了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事前認可。本公司全體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確認本次交易從公司角度而言:1.於本集團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均按照正常商務條款或比正常商務條款為佳的條款實施;交易條款公平合理,並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2.公司董事會就該等關聯/連交易的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交易無需取得公司股東大會及其他有關部門批准。
七、需要特別說明的歷史關聯交易(日常關聯交易除外)情況
2020年5月29日,本公司2019年度股東周年大會審議通過《關於神華財務有限公司增資暨公司放棄優先認繳權的議案》。國家能源集團公司以現金1,327,371.60萬元認繳神華財務有限公司新增註冊資本75億元,本次增資後,國家能源集團公司直接持有神華財務有限公司60%股權,神華財務有限公司不再納入本公司合併報表。本公司及下屬公司放棄優先認繳權。上述交易已完成交割,神華財務有限公司已更名為國家能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參與投資設立國能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的議案》,詳見與本公告同時披露的相關公告。
八、報備文件
(一)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二)經獨立董事籤字確認的獨立董事意見
(三)相關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
(四)評估報告
證券代碼:601088 證券簡稱:中國神華 公告編號:臨2019-062
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參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 投資標的:國能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國能基金」或「合夥企業」,暫定名)。
● 交易概述: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或「中國神華」)擬作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資金出資40億元(指人民幣元,下同)參與設立國能基金。
● 風險提示:公司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國能基金承擔責任,本次投資存在的不確定因素包括投資回報風險等。
● 本次投資屬於本公司與關聯方的共同對外投資,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本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0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批准本公司作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資金出資40億元參與設立國能基金,並與國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國華投資」)等有限合伙人、及國華投資開發資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國華資管」)等普通合伙人籤署《國能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合夥協議》(「《合夥協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夥協議》條款尚未最終確定、協議尚未籤署,主要內容請見本公告「三、本次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本次交易相關情況如下:
(一)基金設立及擬出資情況
國能基金整體規模100.2億元,其中中國神華擬以自有資金出資40億元;國華投資擬作為有限合伙人出資10億元,國華資管擬作為普通合伙人出資0.1億元,其他意向合伙人擬合計出資50.1億元(具體出資額以最終籤訂的《合夥協議》為準)。
(二)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的說明
國華投資是本公司控股股東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國華資管是國華投資的全資子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3條的規定,國華投資及國華資管為本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本公司與關聯方的共同對外投資。
(三)董事會對本次交易的表決情況
2020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以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參與投資設立國能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的議案》。其中,關聯董事王祥喜、賈晉中迴避表決。本次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會審議前,取得了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事前認可;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在董事會審議過程中,對本次交易發表了肯定的獨立意見。
(四)本次交易是否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本次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本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
(五)歷史關聯交易情況
除本公告「七、需要特別說明的歷史關聯交易(日常關聯交易除外)情況」所述情況外,過去十二個月內,本公司與關聯方之間未發生交易金額達到3,000萬元以上且佔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5%以上的共同對外投資的交易。
二、關聯方介紹
(一)國華投資
國華投資成立於1998年3月18日,是國家能源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小奇,註冊資本為561,972.58萬元,註冊地址為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3號樓。
國華投資的主營業務包括新能源項目投資開發及運營、煤代油資金管理及股權投資、氫能開發利用、清潔能源產業基金管理等業務。
2019年度,國華投資實現營業收入22.81億元,淨利潤4.52億元。截至2019年末,國華投資資產總額271.16億元,資產淨額144.91億元。
(二)國華資管
國華資管成立於2020年6月9日,是國華投資的全資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劉瑞生,註冊資本為1億元,註冊地址為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3號國華投資大廈17層。
國華資管是國家能源集團公司首家全資基金管理公司,是國華投資的基金管理和運營平臺,已於2020年7月20日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登記編號為P1071097。
本公司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與國華投資、國華資管保持獨立。
三、本次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合夥協議》條款尚未最終確定、協議尚未籤署。目前擬定的主要內容如下:
1、基金名稱:國能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以工商登記為準)
2、基金規模:100.2億元
3、基金組織形式:有限合夥制
4、基金出資方式:認繳制
5、存續期限:基金存續期5年,其中投資期3年,退出期2年。
6、管理人:國華資管擔任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7、投資決策機制: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其中中國神華委派1名,國華資管委派2名。
8、投資項目及退出:(1)收購、併購市場風電、光伏項目;(2)氫能、儲能等相關新技術項目投資。項目退出方式包括:一是合伙人的關聯方、其他投資方受讓退出;二是通過上市等市場化方式退出。
9、管理費及事務報酬費:以全體合伙人實繳出資餘額為計算基數,按2%/年收取,其中,國華資管收取1%管理費。
10、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以投資項目或項目包進行投資核算。中國神華、國華投資和普通合伙人門檻收益率為6%/年。投資項目收入超過門檻收益的部分為超額收益,按《合夥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11、虧損承擔:合夥企業出現虧損時,全體合伙人按其認繳出資額承擔虧損;超出合夥企業認繳出資額的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擔。
四、本次交易目的以及對本公司的影響
本公司參與本次投資可以有效利用現有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本次投資不會對公司未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五、風險提示
國能基金的主要投向是風電、光伏項目等新能源項目。如相關行業出現較大波動,可能導致基金持有期出現收入下降、成本上升等情況;基金收益回報也與宏觀經濟、投資項目選擇、投資估值、投後管理、退出渠道等因素緊密相關。因此,本次投資存在投資回報風險和不確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夥協議》尚未籤署。本公司將按監管要求對國能基金設立進展情況進行分階段披露。
六、關聯交易應當履行的審議程序
2020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以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參與投資設立國能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的議案》。關聯董事王祥喜、賈晉中迴避表決。本次擬進行的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會審議前,取得了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事前認可。
本公司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1)本次擬進行的交易在公司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按照正常商務條款或比正常商務條款為佳的條款實施;交易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2)公司董事會就該等關聯/連交易的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交易無須公司股東大會的批准。
七、需要特別說明的歷史關聯交易(日常關聯交易除外)情況
2020年5月29日,本公司2019年度股東周年大會審議通過《關於神華財務有限公司增資暨公司放棄優先認繳權的議案》。國家能源集團公司以現金1,327,371.60萬元認繳神華財務有限公司新增註冊資本75億元,本次增資後,國家能源集團公司直接持有神華財務有限公司60%股權,神華財務有限公司不再納入本公司合併報表。本公司及下屬公司放棄優先認繳權。神華財務有限公司已更名為國家能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上述交易已完成交割。
2020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神東電力公司轉讓陝西富平熱電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詳見與本公告同時披露的相關公告。
八、報備文件
(一)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二)獨立非執行董事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作者/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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