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平聚刑事團隊
(圖片自網絡,侵刪)
鄧某,廣州某大學在校大學生,有一感情甜蜜的在校女友小林。兩人相約畢業後一起留在深圳工作。在工作初期,漂亮而涉世未深的小林涉嫌詐騙愛慕者9000元被羈押,而鄧某,因在小林涉嫌詐騙的過程中有部分支持行為,也被警方以涉嫌詐騙而羈押。
根據廣東地區詐騙罪立案要求,9000元的詐騙金額已經達到立案標準。
在我們團隊受鄧某家人委託介入案件後,第一時間迅速安排了專職律師前往看守所會見鄧某,了解相關案情;同時前往辦案機關,核實鄧某涉嫌的罪名及目前在案的證據。在公安機關也向檢察院遞交了批捕申請書,而我們通過會見了解到的情況,通過與公安機關溝通的情況,結合法律的相關規定及累積的辦理刑事案件的經驗,我們判斷:鄧某是初犯、又是涉世未深的在校學子,涉嫌詐騙金額剛過立案標準,且其在該案中作用輕微,社會危害性小,鄧某的行為雖然構成了犯罪,但是情節輕微,沒有對其進行批捕的必要。我們於是撰寫了詳實的申請不批捕法律意見書,遞交辦案檢察官,也通過電話與之進行了溝通,表達我們的意見。
最終,檢察官採納了了我們的法律意見,做出了不批捕決定書,並隨後解除了對鄧某的羈押。鄧某得以重返大學校園,繼續完成最後的學業。這樣,通過我們的努力,對鄧某的刑事追訴程序得以及時結束,對鄧某而言,能早日返回校園完成學業。而對辦案機關,也助其快速查清案情,及時結案,節約了司法資源。
律師不是萬能的,但我們會竭盡所能,用最大的努力和不斷積累的專業經驗,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用心維護每一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負所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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