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7日下午,在微信朋友圈流傳一段視頻,一名女生被幾名男生狠狠地用腳踢、腳踹。
同日,祿豐縣官方發布情況通報,確認視頻屬實,被傷害的女生已經送進醫院,涉案的四名男生也被傳喚到派出所。
校園霸凌司空見慣了?
校園霸凌事件已是塵埃已久的話題了,據相關調查顯示,87%的青少年都曾不同程度的遭受霸凌行為,受到過辱罵、毆打甚至脫衣、拍照等令人髮指的對待。
但接二連三觸目驚心的事件,雖然也有太多的媒體呼籲、專家的解讀與建議、社會的唾棄與哀嘆......
話題數億遍、方法一大籮、教育體系推進座談N遍......但這一切有用嗎?自《少年的我》火爆後,校園霸凌事件頻頻呈現。
該如何杜絕校園霸凌?
01打黑除惡從學校抓起
筆者認為,校園霸凌比社會上黑勢力更可怕。
自2018年起,隨著中央《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的發布,中國的社會掃黑除惡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如今面對日益高發、越來越瘋狂的的校園暴力,教育部是否也東施效顰?
筆者這樣一說,可能會遭反對會封殺,一些正義人會首先說發生了事件報警呀!是的,報警沒錯,但少年霸凌者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呀,未滿14歲,你能拿TA咋樣?
大連11對女孩被13歲男孩殺死的那事,還不很好的說明嗎?
2018年6月8日,上海發生了一起校園欺凌事件,幾名涉案女生扇同學耳光、逼她下跪,最後被判處刑罰。經歷了四個月的改造生活,小太妹在離開前都寫下了保證信,但沒過多久,這些保證都化為虛有,又發生更嚴重的霸凌事件!
點讚桂林的做法!桂林對校園欺凌和暴力說不!
桂林各級政府在2019年11月份開展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項治理工作,並制訂了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開展一次管制刀具大檢查行動;開展一次欺凌和暴力行為線索大搜集活動;開展一次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秩序治理行動。
以同樣「校園霸凌」嚴重的日本為例,其自立法層面,持續降低犯罪刑責最低年齡,自2000年起,將犯罪刑責的最低適用年齡從16歲降至14歲。
在2014年又一次修改《少年法》,對於判無期徒刑,而因未滿18周歲改判有期徒刑的少年,有期徒刑上限從15年上調到20年。
與此同時,幾乎所有孩子間矛盾會被歸為いじめ(欺負)。
校園黑惡不掃,何來孩子們純真蔚藍的天空?
02讓孩子打回去
面對校園霸凌層出不窮,我們看到學校、社會有責而無力解決,弱勢群體常常吃虧認倒黴,父母孩子沒有安全感,焦慮之中。
我們浸淫在一個複雜並矛盾的「以和為貴」—「以牙還牙」、「原諒孩子」—「得理不饒人」的傳統教育和文化中。
去年北京10歲被欺凌的小男孩的媽媽站了出來,寫了一篇文章《每對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園霸凌說NO!》獲贊無數,「孩子,別怕,你還有我。」
有人寫過這樣一段話:
孩子之所以是孩子,不僅因為他們沒有自我保護能力,還因為他們對作惡毫無自控能力。你不告訴他那是惡,他能把別人逼死。你不告訴他要反抗,他能被別人逼死。
有毒的家庭裡,養出了有毒的孩子。而受害者可能從小擁有美滿的家庭但沒有學會勇敢。
《悲傷逆流成河》中,顧森西教會易遙一個道理:「你弱的時候,千萬別當柿子,不然誰都想捏一下。你要成為一個刺蝟,讓每個想捏你的人都帶著傷離開,這樣下次他們就不敢再去欺負你了。」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就曾說過:自己的孫女在幼兒園時期,就曾被其他小朋友欺負。當時有一名男孩,因為調皮將其孫女舉起然後仍在地上,小姑娘當時頭部就慢慢腫了。
這件事如果發生在普通家庭中,家長很可能找到幼兒園理論,李教授卻教會孫女,如果再有下次,一定要擰住對方的耳朵,而且是雙手「打回去」!
要「打回去」就必須注意培養孩子:
1、安分守己
家長要教育好孩子對與錯,讓他們樹立良好的人生觀價值觀,絕對不能欺負同學。
2、增強體質
霸凌學生也是欺軟怕硬,所以讓孩子鍛鍊身體足夠強壯,如果文文弱弱,更容易成為校園暴力的對象。
3、避免再次被欺負
絕大多數國人遇到霸凌總是覺得「忍一忍風平浪靜」,可很多事實已經證明:忍氣吞聲並不能解決問題,甚至危及孩子的安全。
打回去,就意味著捍衛自己的尊嚴,無論成年人還是小孩子,自己的尊嚴要自己守護,如果你值得尊重,別人就不會欺負你,你也不會任人擺布,所以,當你有勇氣打回去的時候,壞同學也不敢有下次。
03校園霸凌有哪些
事實上,孩子的惡往往超乎我們的想像,有時比成人更加不可控制。
北京中關村二小,一個四年級的男生被同學欺負,兩個同班同學趁他上廁所的時候,把廁所的垃圾桶倒在他的頭上,擦過尿和屎的紙灑了這個孩子一身。
結果,這個才10歲的孩子情緒受到很大影響,被醫院診斷為「急性應激反應」。而霸凌家長說,這就是孩子們之間開了一個過分的玩笑。
河南禹州的李女士在一個多月內發現,讀小學二年級的女兒眼睛裡冒出小紙片!醫生從她眼裡取出的小紙片多達幾十張!而這些紙片是被同校男同學塞進眼睛的。
學校王校長承認確有此事,但表示這只是孩子間的玩鬧,沒有惡意。
「霸凌」是英文「bully」音譯而來。根據國際一些反校園霸凌組織的定義,霸凌是指不被對方接受的攻擊性行為。它包括:
口頭霸凌:嘲諷、羞辱、叫外號、威脅、性別侮辱、在電腦或手機上發送刻薄信息等;
社交霸凌:故意孤立、不讓別人跟某個人交朋友、在公共場合羞辱某個人、製造關於某人的謠言等;
身體霸凌:打/踢/掐人、向人吐口水、絆人/推人、拿走或故意損壞別人的東西、侮辱性的手勢等。
校園霸凌,不該只被解釋為一個「開過分了的玩笑」!
04校園霸凌後患無窮
首先校園霸凌會滋生中國的看客群體。
去年湖北嘉魚縣某中學,幾個女中學生輪流掌摑一名女生。一邊打還一邊嬉笑著說:打重一點。在被打學生絕望時,班上竟沒有一個挺身而出。
隱藏在學生內心深處的膽怯,讓他們學會了「明哲保身」。而施暴,就成了霸凌者誇耀的資本,他們的惡行可能就沒有了下限。
還記得早幾天四川眉山15歲學生用磚頭弒師事件嗎?事件發生時全班學生無動於衷,那還是老師呀!用歹毒形容已不過分!
長此以往,所有歷經過這些事件及場面的學生,長大後都會留下難以磨滅的記憶與潛意識的自我保護,於是我們就見到了社會上為何發生很多違法、違紀的事件時,圍觀的那樣多,而出手相助與救助的人卻寥寥無幾?
其次,校園霸凌就是一個噩夢,做過這個噩夢的人,一輩子都會有陰影。,會心理極度自卑乃至形成抑鬱症,於是就有了校園跳樓自殺的。
內蒙古某中學的一個男生,因為長期遭受校園暴力,家長找到學校,校方給予的答覆只是學生打鬧,並聲稱被打的學生情緒已經穩定。結果,那個男生上吊自殺了。
如果我們低估了孩子世界可能存在的殘酷性,也就會低估了被霸凌者的絕望。
廣東一學校的學霸陳琪琪在遭受霸凌後自殺,在一封遺書中,她寫道:「最悲哀的是什麼,莫過於你連自殺的想法都說出來了,卻沒人信。」
再次,校園霸凌會把被霸凌的學生家長逼成「野獸」!
2018年5月在江西上饒發生的,41歲的王某建持刀闖入學校,當著全班師生面,連捅一名10歲男孩數刀,致男孩不治身亡。
要知他女兒在學校遭霸凌後,學校與霸凌者家長一直不理會,最終他被逼忍無可忍!結果網上近10萬人點讚「野獸」!
結語:
讓我們重溫魯迅在《狂人日記》結尾,那句最為沉痛憤懣的呼喊:
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
救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