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村落是指那些擁有物質形態和非物質形態文化遺產,具有較高歷史、文化、科學、藝術、社會、經濟價值的村落。傳統村落隨著歷史的發展而自然形成,多由若干個小型村落慢慢擴散最終形成一個規模較大的村落或區域。傳統村落擁有豐富的傳統農耕文化資源,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夠在這裡得到活態傳承和發展。然而,隨著城鎮化、工業化的不斷發展,農村人口大量銳減、學校撤併、田地閒置、老屋破敗,很多村落出現空心化傾向,傳統村落及其承載的農耕文化發展受到一定影響,傳承千年的傳統農耕模式發生變化。城市的不斷拓展對農村環境、生態文化有所破壞,因此,如何有效保護傳統村落與農耕文化是當前我們需要深入思考的問題。
眾所周知,傳統村落是農耕文明的產物,其中既有特定的物質文化遺產,又有鄉土氣息和民族民間韻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它們分別代表著村落文化的表徵和內涵。傳統農耕文化遺產是村落的個性化標識符號,蘊含著濃厚的地域和民族色彩,反映著村落人們集體的記憶和族群認同。傳統村落中的物質文化遺產有傳統民居、宗祠、城堡、古井、古鐘、磚雕、牌坊、牌匾、石磨、農具等,它們一般都經歷了一定的歷史年代,古樸而具有特色,建築方面則講究一定風水、布局和規則;傳統村落中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民間口頭文學、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民間美術、戲劇、曲藝、傳統手工技藝、傳統遊藝與雜技、傳統中醫藥和各種民俗形式,可謂紛繁多樣、各具特色,是村民們生產生活智慧的結晶。
近年來,隨著黨中央「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新型城鎮化建設要求的提出,傳統村落的景觀環境建設備受關注,為遺產地獨特的山水田園風貌鄉村特色的營造提供了現實基礎。在提倡振興傳統文化、保護傳統村落、留住鄉愁記憶、建設美麗鄉村、生態文明建設的今天,我們理應重視和弘揚傳統農耕文化,保護村落人民的精神家園,使古老的村落重新煥發生機。黨的十九大報告也明確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決策,為傳統村落的復興和發展提供了政策依據,而發展鄉村旅遊不失為保護傳統村落的一種有效措施。
一方面,傳統村落可以憑藉傳統建築及歷史遺蹟的特色優勢吸引遊人,還可以建立宗族博物館讓人們了解村史、家族譜系、宗法制度等,建立村落農耕民俗文化館展示農耕文明、展示傳統農耕文化、展示風俗習慣和民間信仰。如隆德縣梁堡村存有留傳數百年的古建築「世德堂」,這是劉氏家族傳承數十代的古老民居,整體建築坐南向北,人字梁結構,雕刻講究,雖經歷多次地震和自然侵蝕,房屋結構保存依然完好,室內保存有八仙桌、明清高扶手座椅、漆盒、帽架、銅水煙壺、木質雕花煙盒……可以說,這些遺存完好地承載了這個村落的「根」與「魂」,對外來遊客前來參觀具有較大吸引力。
另一方面,在傳統村落中可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參與體驗項目。使村落以外的人來參與體驗傳統節日民俗、禮儀,進行手工藝產品的學習製作,品嘗或親手參與製作美食,參與傳統的民間表演藝術和娛樂活動。如中衛市南長灘村地處寧夏、甘肅兩省區交界處,因黃河黑山峽衝刷淤積形成狹長河灘地而得名。祖祖輩輩在肥沃河灘上種下的梨樹、棗樹,是南長灘村歷史的見證。由於山河的阻隔,羊皮筏子是進入南長灘村的重要交通工具,村子裡至今依然保留著製作羊皮筏子的傳統技藝,遊客在體驗擺渡的驚險後,可以了解羊皮筏子的製作過程。政府也可在村落裡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基地、學生教育實踐基地等。通過這些形式既可以激發和增強傳統村落中原住居民的文化自信心和文化自覺意識,又可以帶來人氣,增加經濟收入,為傳統村落發展注入活力,可謂一舉多得。
但需要注意傳統村落的自身條件和承載能力,不能盲目開發利用輕視保護,不能千篇一律失去特色。我區一些傳統村落,譬如:南長灘村,由於缺乏戰略規劃,村民為了適應旅遊發展,對老房子進行了大面積改建,導致村內原有建築風貌被破壞;北長灘村,缺乏資金支持,村內的雙神廟、清代商鋪等傳統建築得不到有效維修;紅崖村,沒有進行合理規劃,使新老民居混雜,歷史環境遭到了嚴重破壞;梁堡村,村內經濟基礎薄弱,四面環山,交通極不便利,難以呈現旅遊項目上的優勢。鑑於以上原因,在保護和開發傳統村落過程中,我們一定要以人為本,充分考慮村落居民的利益和訴求,將自然生態環境和文化生態環境有機結合起來,推動傳統村落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