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最近一段時間的網貸、信用卡催收似乎又有所抬頭。很多逾期一兩年的朋友,最近也開始陸續接到催收電話,甚至是更換了電話號碼,依然被找到。
不過,現在的催收相較於2018年以前的催收,態度和手段上要溫和很多。但即便如此,一些黑平臺的催收仍在頂風作案,最典型的就是對借款進行恐嚇威脅,爆通訊錄等等。
在近日,針對網貸催收們的抬頭之勢,廣東省下發了最新文件:《關於印發的通知》,抄報廣東銀保監局。可以說,這份文件,是自去年互金協會下發《催收自律公約》之後,又一份針對催收的打擊文件。
不少網友拍手叫好的同時,也希望政策能夠執行下去,而不是紙上談兵。
那麼,這份文件究竟有什麼特別之處呢?小編從中找出了一些跟大家息息相關的條款:
第十七條(禁止行為)催收外包機構及其催收人員開展催收業務應遵守法律法規、公序良俗和基本禮儀,不得採取以下方式:
(一)故意隱瞞身份,穿著誤導性服裝,假冒律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等;
(二)辱罵、脅迫、恐嚇、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暴力、涉黑等;
(三)偽造公章、製作虛假法律文件、冒充公檢法人員及其他行政機關人員、發送虛假起訴、報案信息等;
(四)侵害個人信息受保護權,未經允許洩露債務人或無關第三人的個人信息,非法獲取個人信息;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無關第三人合法權益的方式。
第十八條(禁止騷擾)催收外包機構及其催收人員應嚴格控制外呼時間和頻率,不得騷擾債務人和無關第三人:
(一)每日晚22時至次日早8時為禁呼時間,催收外包機構及其催收人員不得聯繫債務人、無關第三人,與債務人、無關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一日內5次聯繫同一債務人、無關第三人未果的,當天不得繼續聯繫;
(三)無關第三人明確表示拒絕聯繫的,應及時停止溝通,同時記錄禁呼要求,同一事項不得再聯繫該無關第三人。
(四)債務人明確表達還款意願的,應協商還款事宜並暫停催收,若債務人未按承諾還款可繼續催收;
(五)催收外包機構及其催收人員與債務人、無關第三人約定聯繫時間的,催收外包機構及其催收人員應嚴格依約與債務人、無關第三人聯繫,在約定時間前不得主動聯繫債務人、無關第三人。
其中第十八條(禁止騷擾)應該是大家最為關心的。這一條如果強制執行,可以說爆通訊錄的殘暴催收方式,將會成為過去式。
欠網貸明明是自己一個人的事兒,與他人無關。但是由於網貸平臺掌握了借款人的通訊錄,他們在借款人逾期之後,對通訊錄好友實施轟炸和騷擾,給借款人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和聲譽影響。在過去,很多朋友因為朋友被騷擾,不堪重負和精神壓力,得了抑鬱症,甚至不惜走上輕生之路。
但願這麼好的政策能夠執行下去,畢竟廣東也是我國的催收大省,僅在深圳就盤踞著很多催收巨頭。只有他們收斂,整個催收行業才會得到改善。最後,也為廣東的大膽改進,點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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