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猥褻男童案報導夭折的背後,4名初中男生被該班男老師猥褻長達兩年
半月談記者
連日來,王振華猥褻兒童案不斷在網上發酵,儘管法院已在當前法律範圍內做出「頂格處理」,但網上依然輿情沸騰。
保護兒童是公眾繃得最緊的一根弦,容不得任何輕視。但在王振華案件之外,還有不少性侵兒童案件,因為各種原因,被深深埋藏。近日,有媒體記者向半月談記者講述了一篇猥褻男童案報導夭折的內情,其中展現的學校的推責、家長的迴避、最後私了了之,都讓人感到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的環境「有些冷酷」。受訪專家表示,應針對兒童受性侵的隱蔽性、複雜性,加快出臺相關舉措,絕不能因保護隱私、怕受歧視等原因,為罪惡打開方便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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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性侵案件被揭露出來,背後會有7起案件不為人所知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曾對全國5800名中小學生做過一個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性侵害案件的隱案率是1:7。也就是說,如果有一起性侵害案件被揭露出來,背後會有7起案件不為人所知。
媒體記者張亮(化名)向半月談記者反映他不久前採訪過的一起4名初中男生(案發時未滿14歲),被該班男老師猥褻長達兩年的案件。
事發後,這所有4000多名在校生的民辦學校推卸責任,家長找到張亮,希望對此事進行報導。在媒體介入並採訪了學校及教育主管部門後,犯罪嫌疑人被抓,涉事學校開除了涉事老師,與受害學生家長達成賠償協議。之後,家長不願讓張亮公開報導此事,認為公開報導侵犯孩子隱私,可能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並質問張亮:「如果報導以後,孩子跳樓,你敢不敢承擔責任?」
儘管張亮已在稿件中對受害學生及學校做了匿名處理,但家長仍不願將此事公開。無奈之下,張亮只能作罷。
「沒想到結果是這樣。」張亮告訴半月談記者,「學校懷疑我,說我收了家長的錢;家長的訴求滿足後,又拿孩子跳樓來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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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受害更隱蔽:孩子們沒有透露,班主任也不深究了
「剛開始採訪時,有家長當場流淚。」張亮告訴半月談記者,「那位男家長一直認為自己平時與兒子溝通良好,無話不談,可孩子被侵犯兩年,他卻毫不知情。」
在大眾的認知中,只要提到性侵,首先想到的就是女孩。在人們普遍意識裡,男孩似乎是不會遭遇性侵的。因此,對男童預防性侵的重視程度遠低於女童,甚至被忽略。
半月談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在兒童猥褻案件中,出現不少男童被猥褻的案件。
據媒體報導,2019年,內蒙古包頭市一名男幼師猥褻4歲男童的視頻被曝光;2018年,被告人李堉林通過手機同性交友軟體結識時年13歲被害人,並邀約被害人見面與其發生了同性性行為,後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李堉林有期徒刑3年……
校園性侵案更具隱蔽性,何況是男童性侵案。據張亮講述,在這幾個學生剛上初一時,嫌疑人就通過許諾「老師會關心你的」、贈送鞋、給零食、要挾「扣量化分」等手段,在教室、宿舍、汽車內、校外住房等地方對他們實施猥褻。防疫期間,學生們在家上網課,涉事教師還通過「釘釘」給學生發送淫穢視頻。
在這起案件中,該班班主任老師也認為這4名男同學與男老師關係非同一般,曾多次問學生:「你們到底什麼關係?」孩子們沒有透露,這位班主任老師也便不深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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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層失守,未成年人保護成了談判籌碼?
在未成年人性侵案中,不少受害者和家人因怕受到歧視而選擇私了。然而,在專家看來,童年遭受過性侵的人,傷害可能會伴隨一生。
半月談記者了解到,在多起校園性侵案中,家長與學校「談判」時,學校為推卸責任,避免名譽受損,常會以「為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沒法調查」「為了不對孩子造成更大影響,還是私了吧」等來應對家長。一些家長在拿到一定賠償後,也接受並認同了學校的說法,不願意再公開此事。
針對家長所說的「孩子跳樓,記者敢不敢承擔責任」的說法,長年研究青少年性教育的方剛博士認為:「這種迴避態度,是對孩子更大的傷害;幫助孩子正面應對,是對他最好的療愈。」
正是因為各方都不願意公開事實,致使一些加害者逍遙法外。張亮告訴半月談記者,在這起案件中,涉案老師此前就因性侵問題,被前一所學校開除,但他不僅沒有受到法律懲處,反而再次進入校園實施犯罪。此次事發後,涉案老師被學校再次開除,在公安機關拘留他之前,他正打算去一家培訓機構面試。而且,在張亮去當地教育主管部門了解情況時,該市教育局辦公室、民辦與繼續教育科、安全與法制科等相關科室負責人稱從未接到來自學校、家長對案件的報告。
山西均鑫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創軍說,因為受害者是男童,根據現行法律,只能按強制猥褻罪論處,量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法律僅規定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沒有規定上限,司法實踐中超過10年的很少,10年以下居多。「這與姦淫幼女最高可判死刑相比,震懾力明顯不足。」
張亮告訴半月談記者,最讓他心痛的是,因被長期猥褻,一個受害男生已產生扭曲的自我認同,甚至將其QQ空間首頁的籤名改為「女爵 嬌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