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找誰買保險」不...

2020-12-16 天天基金網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了《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簡稱《規定》),引起廣泛關注。

  所謂「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公司的委託,向保險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險公司授權的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包括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及個人保險代理人。此次《規定》從理順法律關係、統一適用規則、完善準入退出管理、完善保險中介監管制度體系等多角度對保險銷售環節作出了規範。

  保險代理人一頭牽著投保人,直接影響其購買保險;一頭牽著保險企業,是重要的人力資源。大家普遍認為,《規定》出臺有利於保護投保人合法權益,促進保險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買保險:專業服務很重要

  保險,對普通人而言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為生活中有著巨大的現實需求;陌生,則在於保險產品本身專業性強、合同條款多。保險代理人提供什麼樣的服務,直接決定著投保人的感受。

  家住山東的杜芸今年50歲。最近幾年,隨著年齡的增大,杜芸對保險的關注也越來越多。對於自己接觸過的保險從業者,她有點五味雜陳。「我認識做保險的都算是熟人,服務態度挺好,問什麼都給你解答。不過,也有些從業者自己對產品、合同也不太懂,光想著讓你先買了再說,或者故意不給你說,買了以後真有什麼問題了,他們又不管。」杜芸說,前段時間一位老同事推薦健康險產品,但因為對方說不清楚具體免責範圍,自己最終就沒買。

  對於行業發展存在的短板和痛點,《規定》給出了明確的解決方案。據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全國共有保險專業代理法人機構1776家,保險兼業代理機構3.2萬家、網點22萬個,個人保險代理人900萬人,保險中介機構從業人員300萬人。《規定》把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和個人保險代理人納入同一部規章進行規範調整,建立了相對統一的基本監管標準和規則。

  比如,《規定》對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經營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行為設定了相應罰則;首次提出「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概念,明確市場發展趨勢和監管引領方向;規定了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業務準入的基本條件;把區域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最低註冊資本調整為2000萬元;將保險代理機構中從事銷售保險產品或者進行損失勘查、理賠等業務的人員納入管理……

  保險行業資深專家、坤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俞平康對本報記者表示,《規定》將原來散落在不同規章制度中的規定統一起來,對投保人權益保護與保險市場健康發展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我國保險行業快速發展,保險中介、保險代理人隊伍不斷壯大。相關從業人員良莠不齊,在展業過程中確實引發了一些亂象。《規定》有效覆蓋了兼職與專職、線上與線下、機構與個人,消除制約行業健康發展的『灰色地帶』,體現了監管制度對行業發展變化的及時順應以及監管水平的不斷提高。」俞平康說。

  迎新規:努力塑造優秀團隊

  保險從業者又是如何看待《規定》的呢?

  唐雪梅是人保財險湖南永州市寧遠支公司個人代理營銷員。自從1997年成為人保財險的代理人至今,她已是有著23年業務經驗的「老兵」。《規定》出臺後,唐雪梅第一時間進行了學習與研讀。「坦率地講,這是我第一次聽說『獨立代理人』的概念。『獨立代理人』相關規定,對從業者的道德品行、社會信用、學歷水平、專業知識、工作經歷及業務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這也為個人銷售能力較強的保險代理人提供了很好的創業機會。」她說,未來,自己將主動尋求學習機會,自主提升個人的專業素養和綜合銷售能力,努力跟上行業發展變化,不斷向「專業化、職業化」保險銷售人才轉型。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與唐雪梅一樣,從業者普遍認為新規的實施有利於自身更好地開展業務。

  人保健康山西分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經理梁桂榮表示,《規定》的出臺,將保險業務人員準入機制上升到了一定高度。新規中強調保險機構應當聘任品行良好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同時要求加強對個人保險從業人員包括業務知識、法律知識及職業道德的崗前培訓和後續教育等規定。這些都意味著,保險從業人員的素質以及服務質量將會有質的提升,對淨化保險市場、提升保險行業形象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我已從事保險行業25年,見證了保險業的變遷,親身經歷了保險行業從最初的粗放式管理到現在的精細化運營。《規定》出臺之後,公司第一時間組織我們認真學習最新的監管規定。我認為,隨著《規定》的實施,優秀的保險代理人在日常工作、客戶服務方面會越來越順暢,客戶也會更加信賴我們的代理人。這種正循環,將進一步助推企業高質量發展。」平安人壽北京分公司業務主任於鵬對本報記者說。

  於鵬介紹,平安一直很重視代理人隊伍建設,目前平安大力推廣的「優才計劃」就是一種很好的踐行方式。招募優才在新人的學歷、能力等諸多層面有著相應的篩選要求,同時又給予專項資源與培訓支持幫助從業者成長。於鵬預計,《規定》將有力推動保險業實現高質量發展,以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

  「保險從業者數量龐大、流動性強,如何做好規範化學習,對落實好新規十分重要。未來,機構持牌、人員持證、合法合規將成為保險業發展的鮮明特徵。」俞平康預測。

  搶商機:規範發展添利好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規定》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儘快出臺系列配套性文件,進一步細化對保險代理人的監管要求,防控風險、治理亂象,紮緊制度籠子,維護平穩健康的保險中介市場秩序。

  從近年來保險行業的發展來看,規範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帶來了更多機遇。

  記者從中國人壽了解到,該公司近年來在銷售管理方面積極推進「一體多元」發展布局,加快個險新陣型融合,加強個險生產單元規範化管理,進一步夯實銷售管理基礎。截至今年6月30日,中國人壽總銷售人力約180萬人,不僅銷售隊伍量穩質升,銷售管理、銷售方式也隨著新技術、新應用的發展而轉型升級。

  比如,中國人壽運用移動互聯、大數據、AI等技術,拓展線上增員、線上培訓、線上展業、線上管理新方式,有效保障防疫期間的業務發展。今年上半年,推出個險全流程線上增員,啟用AI智能人機對話方式訓練銷售人員超過1000萬人次;線上培訓新人超2013萬小時;創新視頻直播早會、微創會、雲創會等模式,直播高峰時期日均達2200場。再如,中國人壽新增試點部署業務處理自助終端、智能感知、可視化智慧大屏等新型電子設備,推出AI實時業績播報,數字服務下沉至一線生產單元與銷售隊伍,成為其保險代理服務前伸的重要基礎。以技術化推動規範化,為中國人壽業績的逆勢提升奠定了強大基礎。

  平安人壽銷售企劃團隊基本法團隊總監周衛東對本報記者表示,平安人壽正持續推進改革工程,貫徹「產品+渠道」雙輪驅動策略,從產品、渠道、數據化轉型三個方向,推動代理人渠道發展模式轉向「規模+質量」。

  「未來,我們將持續關注新規出臺後保險代理人渠道發展態勢,持續推進高質量、專業化代理人隊伍建設,積極探索踐行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等新模式,進行『線上+線下』融合的多元化渠道布局。在經營管理方面,也將通過科技賦能,全力推動壽險業務向數據化經營轉型。我們相信,平安人壽目前的改革與監管要求和市場發展趨勢相契合,在行業中具備前瞻性。」周衛東說。

(文章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原標題:「找誰買保險」不再是難題)

(責任編輯:DF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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