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人口普查辦,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開展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涉及範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為進一步明確人口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確保責任到位、分工明確,推動全市人口普查工作有序順利開展,特制定並印發《永安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和工作方式》,請遵照執行。
永安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
2020年3月31日
永安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職責分工和工作方式
2020年1月,永安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永安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人普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人口普查的組織與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具體承擔人口普查的日常組織和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一、職責分工
(一)市統計局:具體負責全市人口普查的組織實施和協調督促;全面負責普查業務指導和技術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鄉鎮、街道,各相關部門開展普查各階段工作。
(二)市委宣傳部:協助制定全市普查宣傳工作方案;協調新聞媒體及各鄉鎮、街道,各相關部門做好人口普查宣傳報導。
(三)市發改局:負責協調普查方案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工作;協調普查大數據應用和信息化建設方面的工作。
(四)市公安局:負責戶口整頓工作,協調各鄉鎮、街道公安機構向同級普查機構提供戶口整頓相關資料及居住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資料;協助開展登記對象身份信息與戶籍行政記錄的比對工作;協助配合普查登記階段相關工作。
(五)市衛健局:協調各鄉鎮、街道衛健機構向同級普查機構提供住院分娩、出生醫學證明等行政記錄;協助開展普查登記信息與衛健相關行政記錄的比對複查工作;配合做好普查登記等階段其他相關工作。
(六)市民政局:負責做好行政區劃方面的協調配合工作;協調各鄉鎮、街道民政機向同級普查機構提供死亡人口殯葬信息;協助開展死亡人口比對複查等工作。
(七)市自然資源局:負責人口普查製圖所需地理資料的協調保障工作;協助開展普查區域劃分和繪圖;協助提供房屋登記方面的資料。
(八)市住建局:負責協調各鄉鎮、街道住建(房管)機構配合做好普查摸底、登記階段相關工作。
(九)市委臺港澳辦:負責人口普查中涉及臺港澳居民相關政策的請示、溝通工作;協助做好臺港澳居民的普查登記工作。
(十)市教育局:負責組織中小學採取「一堂課」等方式進行普查宣傳;負責協調各鄉鎮、街道教育機構配合同級普查機構開展教育系統內的普查工作,向同級普查機構提供在校學生等行政記錄;協調市屬大中專院校配合做好普查宣傳及校園內普查員選聘工作。
(十一)市民族宗教局:協助做好人口普查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配合做好有關少數民族人口和宗教場所人員的普查登記工作。
(十二)市司法局:協調配合做好社區矯正對象的普查登記工作。
(十三)市財政局:負責做好市本級普查工作經費的協調保障和使用監督,督促普查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十四)市人社局:負責向普查機構提供參加社保人員的相關資料;按有關規定配合做好人口普查表彰獎勵方面的相關工作。
(十五)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配合做好農村地區的人口普查宣傳動員和入戶登記等相關工作。
(十六)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協助做好相關市場主體的普查宣傳工作。
(十七)市文旅局:協調所屬文旅單位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宣傳及摸底、登記相關工作。
(十八)市城管局:負責協調各鄉鎮、街道城管、物業管理等部門配合做好普查宣傳及摸底、登記相關工作。
(十九)市醫保局:負責協調醫保機構向普查機構提供參加醫保人員的詳細行政資料。
(二十)國家稅務總局永安市稅務局:負責協調稅務部門向同級普查機構提供社保繳交人員和納稅人員的詳細行政資料;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宣傳動員和入戶登記工作。
(二十一)國家統計局永安調查隊:配合市人口普查辦公室做好有關普查組織實施工作。
(二十二)市人武部:協調駐永各軍兵種部隊組織實施人口普查工作。軍隊各類單位中服務的職工、文職人員、非現役公勤人員以及家屬、保姆等,在軍隊營院內居住的,由當地普查機構負責業務指導、協調,軍隊負責普查;不在軍隊營院內居住的,協助地方普查機構開展普查登記。
(二十三)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協調組織學院內普查員選聘和人口普查宣傳、登記工作。
(二十四)福建水泥有限公司建福水泥廠:協調組織本廠內普查員選聘和人口普查宣傳、登記工作。
(二十五)福建華電永安發電有限公司:協調組織本企業普查員選聘工作和人口普查宣傳、登記工作。
(二十六)福建兵工裝備有限公司:協調組織本企業普查員選聘工作和人口普查宣傳、登記工作。
(二十七)福建省永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協調組織本企業普查員選聘工作和人口普查宣傳、登記工作。
(二十八)福建福維股份有限公司:協調組織本企業普查員選聘工作和人口普查宣傳、登記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不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進展情況匯報,研究決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問題。
(二)人口普查的重大問題由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議定,日常工作問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處理。
(三)根據普查工作需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聯合行文,協調本系統做好人口普查相關工作。
(四)人口普查準備和登記階段,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分階段做好人口普查指導和檢查工作,推動基層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五)普查涉及的有關政策問題需要協調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商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後,按程序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