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導 記者 尹豔輝】據香港「頭條日報網」、「大公網」等港媒報導,香港警方昨日(6月23日)破獲一件涉及3.64億港元的洗黑錢案,在將軍澳拘捕一對同居男女,案件仍在調查中。
港媒報導截圖
「大公網」報導稱,案中被捕男子32歲,報稱無業;被捕的女子22歲,據悉為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的四年級學生。兩人為同居關係,均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名。
香港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2E隊主管周穎嘉高級督察表示,兩人涉於去年10月至今年5月的7個月間,利用兩人的個人銀行帳戶,收取3.64億港元來歷不明的款項。行動中,警方凍結相關帳戶50萬港元,並檢獲懷疑兩部與案件有關的手機。周穎嘉稱,初步得知涉案款項存入涉案人士的銀行帳戶後,會再轉帳到其他人的帳戶。
周穎嘉公布「洗錢案」詳情(圖片來源:香港「頭條日報網」)
對於案件是否涉及「修例風波」,「頭條日報網」引述周穎嘉的話稱,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會追查資金來源及流向、帳戶持有人背景及案件是否涉及社會運動,未來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周穎嘉強調,打擊「洗黑錢」是警隊今年首要行動目標之一,警方會繼續進行情報主導行動,主動調查有關罪行,周穎嘉重申利用銀行帳戶處理不明來歷款項,無論有否涉及金錢報酬,都有可能觸犯「洗黑錢」罪行,根據香港法例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500萬港元罰款及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