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交通運輸廳聯合下發《關於規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進行了規範,包括拖車、吊車、駁運、貨物裝卸費等7個收費項目作了最高限價規定,其中10公裡內拖車「起步價」為260元。
記者昨日獲悉,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交通運輸廳聯合下發《關於規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進行了規範,包括拖車、吊車、駁運、貨物裝卸費等7個收費項目作了最高限價規定,其中10公裡內拖車「起步價」為260元。據悉,5月1日起將執行新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收費標準,杜絕了亂收費的可能。
不同車輛拖車費不同
記者了解到,重新核定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包括了拖車、吊車、駁運、貨物裝卸費、車輛(貨物)停車看護費、換輪胎、解剎車等7個項目,其中拖車、吊車救援服務收費按被救援車輛車型計費,車型分類按交通運輸部行業標準執行,這就意味著同樣的路程小車與貨車和大客車等的拖車費用可能會相差不小。
根據新規,一類車拖車費最便宜,基價(10公裡內拖車費用)為260元/次,拖行超過10公裡以上,需在基價260元的基礎上增加10元/公裡,不足1公裡按1公裡計,按照100公裡來算的話,就需要拖車費1160元,而吊車則是每車400元一次。同樣100公裡,五類車的拖車費相比就要多出不少。五類車的基價為600元/次,超過10公裡,按照每公裡30元來算,拖車100公裡總共需要3300元。
按照規定,新標準為最高收費標準,未列入的收費項目,其收費標準由車主與救援機構協商確定。
特殊車輛收費可上浮
記者發現,新規除了對普通車輛的救援費用進行了明確規定以外,還對易燃、易爆等特殊車輛,以及車輛看管等情況的收費作出了規定。
按照規定,拖、吊運載國家規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險品和車輛,應在監管相關危險品的政府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收費標準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上浮30%;救援過程中若拖車同時發揮了吊車作用,收取拖車費後,再按吊車收費標準的50%計收吊車費用;貨物裝卸費是指從被救援車輛卸載至場地並從場地裝運至轉運車輛收取的費用。從被救援車輛直接裝運至轉運車輛或裝、卸分離時,按裝卸費的50%計收。
沒有標準收費較混亂
「現在國家對高速公路拖車沒有一個統一的收費標準,各地收費都比較混亂,價格都是公司自主定。」島城一家汽車服務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據了解,此前省裡曾出臺過相關政策,要求各高速管理部門對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車、故障車進行清障救援不再收取清障服務費,但由於部分高速公路的路政部門清障設備不全並且存在經費的問題,很多時候都要藉助於社會經營性公司的清障隊伍。「基本上出了交通事故都由交警部門負責處理,而故障車輛我們有能力時則提供免費清障,設備不足時則幫車找拖車公司。」市公路局路政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省裡出臺的文件他們也收到了,有可能會組建路政自己的拖車公司,並按規定提供有償服務。
記者隨後從市物價局了解到,社會車輛救援服務不屬於政府定價範圍,目前物價部門未制定統一的收費標準,因此,需事故車主與救援公司雙方協商決定。目前對高速公路拖車費尚沒有統一的標準,拖車費都是由拖車公司與拖車人協商定價,但是在拖車時,拖車公司必須向拖車人明示價格。 (記者 吳帥)
[相關連結] 五類車型劃分標準
一類車:2噸(含2噸)以下貨車,7座(含7座)以下客車
二類車:2噸~5噸(含5噸)貨車,8座~19座客車
三類車:5噸~10噸(含 10噸)貨車,20座~39座客車
四類車:10噸~15噸(含15噸)貨車,20英尺貨櫃車,40座以上客車(含32座以上臥鋪客車)
五類車:15噸以上貨車,40英尺貨櫃車